會眾
(Congregation)
會眾是為了某個目的或從事某種活動而聚集起來的一群人。在《新世界譯本》裡,通常譯作「會眾」的希伯來語詞是qa·halʹ(卡哈),這個詞的詞根是「召集;聚集」的意思。(民20:8;申4:10)這個詞語時常用來指一個有組織的群體,見於以下詞組:「以色列全會眾」(利16:17;書8:35;王上8:14)、「上帝的會眾」(尼13:1)、「耶和華的會眾」(民20:4;申23:2,3;代上28:8;彌2:5)。「卡哈」可以指各種形式的集會,可以為了宗教目的(申9:10;18:16;王上8:65;詩22:25;107:32),為了處理民政(王上12:3),也可以為了戰爭而聚集起來。(撒上17:47;結16:40)在傳道書,所羅門自稱「召集者」(希伯來語qo·heʹleth科赫萊特)。(傳1:1,12)身為國王,他把國民召集起來崇拜耶和華。一個著名的例子是,所羅門召集臣民到耶路撒冷剛落成的聖殿來從事崇拜。(王上8:1-5;代下5:2-6)
在《希臘語經卷》裡,譯作「會眾」的希臘語詞是ek·kle·siʹa(埃克萊西阿)。「埃克萊西阿」由兩個希臘語詞組成,一個是ek(埃克,意思是「出來」),另一個是ka·leʹo(卡萊奧,意思是「呼召」)。因此這個詞語指的是:正式或非正式地被召喚出來或召集起來的一群人。使徒行傳7:38提到以色列會眾,所用的詞語就是「埃克萊西阿」。在以弗所,銀匠底米特糾集群眾攻擊保羅和保羅的同工,集會亂作一團。經文說的「集會」和「群眾」,原文就是「埃克萊西阿」。(徒19:23,24,29,32,41)可是,這個詞最常見的用法還是跟基督徒會眾有關:可以泛指基督徒會眾(林前12:28);指某座城裡的會眾,例如耶路撒冷(徒8:1)、安提阿(徒13:1)或哥林多(林後1:1)的會眾;特指在某人家裡聚集的一群基督徒(羅16:5;門2)。因此,聖經曾提及各群基督徒會眾或「上帝的會眾[複數]」。(徒15:41;林前11:16)
《七十子譯本》通常用希臘語的「埃克萊西阿」去譯希伯來語的「卡哈」,詩篇22:22(《七十子譯本》是21:23)就是個例子。(見Rbi8 腳注)
以色列會眾 從摩西的時代起,聖經一直稱以色列國為一群會眾。耶和華作了安排,由他自己以神治而非民主的方式管理以色列會眾。為了實現這個旨意,上帝跟以色列國立了律法之約。(出19:3-9;24:6-8)既然摩西是這個約的居間人,聖經就可以說:「摩西把律法吩咐我們,這是雅各會眾的產業。」(申33:4)耶和華是他們的審判官、立法者兼君王。(賽33:22)因此,以色列國是上帝的會眾,可以稱為「耶和華的會眾」。(民16:3;代上28:8)
有時,聖經拿希伯來語qa·halʹ(卡哈)和希伯來語ʽe·dhahʹ(埃達)並用。(利4:13;民20:8,10;兩個詞在經文裡都譯作「會眾」)「埃達」的詞根意思是「指定」,「埃達」指憑約定聚集起來的一群人,時常指以色列整個群體,一個例子是「以色列全會眾」這個詞組。(出12:3)在以色列國,「卡哈」(民15:15)是由希伯來人構成的,「埃達」看來則包括以色列人和他們當中那些僑居的人(出12:19)。「卡哈」的成員可能也引申指受了割禮的僑居者。(民15:14-16)
但有些人不可加入「耶和華的會眾」:閹人或割掉陰莖的人就不得加入耶和華的會眾;私生子、亞捫男子和摩押男子也不能加入,他們的子孫「直到第十代」仍不能加入;但以東人和埃及人的子孫「到第三代就可以加入耶和華的會眾」(申23:1-8);私生子「到第十代」仍不能加入會眾(這個規定使耶和華禁止通姦的律法受到強調)。(出20:14)雖然性器官不全的人不得加入「耶和華的會眾」,但這樣的人卻可以從以賽亞書56:1-7的話獲得安慰。當然,古代以色列國中不能加入「耶和華的會眾」的人,仍有可能從耶和華為萬國的人所安排和預備的福分得益。(創22:15-18)
以色列會眾的成員因無心之失而犯罪,可以蒙上帝寬恕,蓄意作惡就得被處死。(民15:27-31)舉例說,人若在禮儀上不潔卻不肯自潔,或者處於不潔狀態卻貿然吃交誼祭的祭肉,吃祭牲的脂肪或血,或在不潔的情況下吃聖物,就要從會眾當中被剪除,連性命也保不住。(民19:20;利7:21-27;17:10,14;22:3)人在安息日工作(出31:14),把子孫獻給摩洛,向靈媒或占卜的人求問,犯了某類淫亂罪,或在每年的贖罪日不「克己守戒」,都會被剪除。(利20:1-6,17,18;23:27-30;另見出30:31-33;利17:3,4,8,9;18:29;19:5-8)
以色列會眾是由個人構成的,以色列這個國族則由各部族、家族和家庭組合而成。亞干事件的處理方式看來顯示這種組織結構。審斷案件時,以色列人先一個一個部族上前,然後一個一個家族上前,接著一家一家上前,最後一個一個壯丁上前,直到耶和華挑出亞干這個罪魁禍首為止。(書7:10-19)
在以色列,負有職責的首領時常代表人民辦事。(拉10:14)例如,聖幕設立起來之後,「各部族的首領」負責獻上禮物。(民7:1-11)在尼希米的日子,訂立了「信實的約」之後,由祭司、利未人和「民眾的首領」蓋印確認。(尼9:38-10:27)以色列人在曠野流浪期間,250個「會眾首領,就是從會中蒙召、有名望的人」,跟可拉、大坦、亞比蘭和安結成一黨,反抗摩西和亞倫。(民16:1-3)摩西按照上帝的指示,在以色列的長老中選出70個作官長的人,協助他承擔「管理民眾的擔子」,因為他無法獨自負起這樣的重擔。(民11:16,17,24,25)利未記4:15提到「會眾的長老」,看來人民的代表就是國內的長老、首領、審判官和官長。(民1:4,16;書23:2;24:1)
在曠野期間,摩西用兩枝銀號筒召集會眾,號令會眾拔營起行。同時吹響兩枝號筒,全會眾就要照著約定的安排到摩西那裡去,聚集在會幕門口。只吹響一枝號筒,「以色列中做千夫長的首領」就去見摩西。(民10:1-4)後來,國王有時把民眾聚集起來(王上8:5;代下20:4,5),例如希西家就曾派跑差到各地去,召集人民到耶路撒冷來參加規模盛大的逾越節。(代下30:1,2,10-13)
後期,稱為公議會的司法機構操有很大權力。這個機構共有71個成員,包括大祭司和另外70個民間領袖(「人民的長老會」)。(太26:59;路22:66)
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期間或此後不久,猶太人大都在會堂裡聚集。後來,會堂也在其他地區建立起來,例如耶穌就曾在拿撒勒的會堂裡教導人。(路4:16-21)會堂其實是朗讀和講解聖經的學校,也是讓人禱告和讚美上帝的地方。(徒15:21;見會堂)
以色列會眾的身份十分獨特。摩西向他們指出:「你是耶和華你上帝的聖民,耶和華你的上帝已經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了你做他的子民,成為他特別擁有的產業。」(申7:6)可是,由於猶太人不肯接受上帝的兒子,他們被上帝唾棄而不再是上帝的會眾了。(徒4:24-28;13:23-29;太21:43;23:37,38;路19:41-44)
上帝的基督徒會眾 猶太人被上帝唾棄之前,當他們仍是上帝的會眾時,耶穌基督就表明自己是「磐石」,並宣告他要在這磐石上建造「我的會眾」。(太16:18)當時耶穌正對彼得說話,彼得很清楚耶穌所說的「磐石」是誰。後來彼得指出,耶穌好比「活石」,雖然被人棄絕,「在上帝看來卻是蒙揀選而寶貴的」。他是「根基房角石」,信從他的人都不會失望。(彼前2:4-6;詩118:22;賽28:16)保羅也明確表示,耶穌基督才是基石,基督徒會眾是在這根基上建造的。(弗2:19-22;林前3:11)會眾既然是屬於耶和華的,當然可以稱為「上帝的會眾」。(徒20:28;加1:13)
基督徒會眾(希臘語ek·kle·siʹa埃克萊西阿)以基督為根基,也以他為元首。聖經說:「上帝又使一切都順服在基督腳下,並且立他為會眾的元首,統管一切。會眾就是他的身體,也就是他的完滿表現;他在一切之內充滿一切。」(弗1:22,23;另見西1:18)
公元33年五旬節,在耶路撒冷,上帝將聖靈傾澆在耶穌的門徒身上,基督徒會眾就取代了以色列會眾。耶穌受浸後不久,在他傳道之初,就揀選了基督徒會眾的第一批未來成員。(徒2:1-4;約1:35-43)耶穌從他的早期門徒中選出十二個使徒(路6:12-16),後來又揀選了大數城的掃羅作「奉派到外邦人當中」的使徒。(徒9:1-19;羅11:13)綿羊羔耶穌基督的十二使徒(包括取代猶大的馬提亞在內),構成了基督徒會眾的次要根基。(徒1:23-26;啟21:1,2,14)
聖經將基督徒會眾稱為「在天上記名的長子所組成的會眾」。在元首基督領導下,會眾總共會有14萬4000個成員。(來12:23;啟7:4)這些被召的人是「從人類當中買來的」,負責在地上執行一件特別的工作,然後到天上去做基督的新娘,跟基督結合。正如人要符合條件才能加入上帝的希伯來會眾,惟有符合若干條件的人,才能加入上帝的基督徒會眾。這群會眾的成員都必須在屬靈的意義上保持童貞,不論綿羊羔耶穌基督到哪裡去,他們都不斷跟隨他。「他們的口不說謊話,他們是沒有瑕疵的。」(啟14:1-5)
上帝的基督徒會眾的成員是耶和華揀選的。(羅8:30;帖後2:13)上帝從他所棄絕的猶太會眾召出首批成員來。猶太人不願接受上帝的兒子是彌賽亞,結果被上帝唾棄。公元36年,哥尼流歸信基督教。從此,上帝也從世上的列國中揀選基督徒會眾的成員。因此保羅能夠說:「你們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凡跟基督耶穌聯合的,就都是一體的了。」(加3:28;徒10:34,35;羅10:12;弗2:11-16)從前上帝以摩西為居間人,跟以色列人立了律法之約。以色列會眾一直按這個約來管理,直到基督實現了這個約,耶和華上帝就把約廢除了。(太5:17;林後3:14;西2:13,14)現在,基督徒會眾的成員從新約得益。這個約的居間人是比摩西更偉大的基督耶穌。(太26:28;來12:22-24;徒3:19-23)以往,上帝用油膏立以色列的祭司和君王。(出30:22-30;王下9:6)現在,蒙上帝揀選成為基督徒會眾成員的人,卻受聖靈所膏(林後1:21,22;約一2:20),並蒙耶和華上帝收納為兒子。(弗1:5)
希伯來會眾基本上是由以色列血統的人構成的。受膏基督徒會眾的成員則是屬靈的以色列人,他們構成了屬靈以色列的各部族。(啟7:4-8)血統上是以色列人的,大部分都不願接受耶穌基督,可見「出於以色列的,不都是真正的『以色列人』」,意即他們不都是屬靈的以色列人。(羅9:6-9)上帝的基督徒會眾是由屬靈的猶太人組成的。論到這群會眾,保羅說:「表面上做猶太人的,不算猶太人;身體上表面的割禮,也不算割禮。內心做猶太人的,才算猶太人。他的割禮是心裡的,本著靈而不是本著法典。」(羅2:28,29)
《希臘語經卷》提到「會眾」,通常是指基督徒會眾的14萬4000個成員,也就是基督的受膏門徒,並不包括耶穌本人。(弗5:32;來12:23,24)可是,保羅在上帝啟示下,在希伯來書2:12引用詩篇22:22,表明大衛的話也可以指耶穌基督,從而表明「會眾」一詞可以包括會眾的元首耶穌基督。希伯來書的執筆者節錄大衛的話,說:「既然使人成聖的和得以成聖的,同是出於一個本源,所以耶穌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他說:『我要向我的弟兄宣揚你的名,我要在會眾當中歌頌你。』」(來2:11,12)大衛是以色列會眾的一分子,在會眾當中讚美耶和華;在這個事例上,耶穌基督也可以被視為屬靈會眾的一分子,會眾的其他成員是他的「弟兄」。(參看太25:39,40)大衛屬於耶和華上帝的以色列會眾,耶穌在地上時也屬於以色列會眾,並在會眾的成員當中傳道。以色列會眾裡有一群剩餘分子信從了耶穌,結果成為耶穌會眾的成員。
基督徒會眾的組織結構 上帝的基督徒會眾雖然分散在各地,卻不是各自為政的。他們都一致承認耶路撒冷的基督徒中央長老團的權柄。這個長老團由使徒和耶路撒冷會眾的長老構成,別處並無機構跟中央長老團分庭抗禮,爭奪督導會眾的權力。公元1世紀,割禮的問題引起爭議時,問題交給由忠心基督徒構成的中央長老團處理。中央長老團在聖靈指引下作出決定之後,各地的基督徒會眾全都樂意接受,切實遵守。(徒15:22-31)
耶路撒冷的基督徒中央長老團派出代表前往各地。保羅和另外幾個人奉派把中央長老團的上述決定通知各地的信徒。聖經的記載說:「他們經過各城,把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長老所定的法令,交給各地的門徒遵守。」關於這件事的結果,聖經記述說:「各群會眾信心日益穩固,人數天天增加。」(徒16:4,5)在此之前,耶路撒冷的使徒「聽見撒馬利亞人接納上帝的話語,就派彼得、約翰到他們那裡去。兩人下到那裡,為他們禱告,使他們得到聖靈」。(徒8:14,15)
基督徒的中央長老團督導委任長老的事宜,各地的會眾都留意謹守中央長老團的指示。(多1:1,5)中央長老團在聖靈引導下提出指示,在每群會眾委任監督和助手(稱為助理僕人)。這些人深受信任,身負重責,必須符合特定的條件才會受到委任。(提前3:1-13;多1:5-9)中央長老團也派代表(例如保羅)前往各地探訪。這些代表都效法基督,為別人樹立榜樣。(林前11:1;腓4:9)事實上,所有身為屬靈牧者的人都該做「羊群的榜樣」(彼前5:2,3),關愛會眾的所有成員(帖前2:5-12),切實幫助靈性有病的人。(加6:1;雅5:13-16;見長老;監督;僕人)
以往,耶和華把以色列會眾組織起來,設立了長老、首領、審判官和官長去督導他們。(書23:2)現在,他也委任長老去督導基督徒會眾。(徒14:23)在以色列,負有職責的男子有時會代表整群會眾採取行動,例如處理司法事件。(申16:18)在每群基督徒會眾裡,上帝也作了類似的安排,讓一些受聖靈委任、持有權柄的男子代表會眾處理要務。(徒20:28;林前5:1-5)如果上帝的基督徒會眾的成員發生糾紛,就可以根據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18:15-17所說的步驟去解決或處理難題(耶穌說這番話時,耶和華還沒棄絕猶太會眾,因此這番話最初對猶太會眾適用)。
耶和華上帝「隨自己所喜歡的」安置基督屬靈「身體」的各部分。保羅說:「上帝在會眾裡安排了不同職責的人,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導師;有的行異能,有的得了治病的恩賜,有的提供助人的服務,或有督導的才幹,或說各種外語。」不是人人都發揮相同的作用,但全都是基督徒會眾所需要的。(林前12:12-31)保羅指出,上帝為基督徒會眾設立使徒、先知、傳福音者、牧人、教師,「為要糾正聖民,做服事的工作,強化基督的身體,直到我們信仰一致,而且一致地確切認識上帝的兒子,長大成人,達到基督長成的身量」。(弗4:11-16)
上帝賜律法給以色列會眾,使他們明白「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而是靠耶和華所說的每一句話」。(申8:1-3)耶穌基督也深知人活著不能單靠食物,「倒要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每一句話」。(太4:1-4)因此,基督作了適當的安排,讓基督徒會眾獲得所需的靈糧。基督曾說,他會通過一個「奴隸」把靈糧分發給各個基督徒「僕役」。耶穌預告他的臨在和「這個制度的末期」時透露,「主人」來到,就會委派「忠信睿智的奴隸」「管理一切財物」。(太24:3,45-47)
聚集起來崇拜耶和華,思量他的律法,是以色列會眾的要事。(申31:12;尼8:1-8)同樣,聚集起來崇拜耶和華,一起學習聖經,也是上帝的基督徒會眾不可或缺的活動。希伯來書的執筆者告誡基督徒不可放棄聚會。(來10:24,25)後期的猶太人在會堂裡朗讀並講解聖經,禱告並讚美上帝。基督徒的聚會也包括同樣的活動,卻沒有後來猶太會堂的各種繁文縟節。以往,猶太會堂並沒有特別的神職人員,任何虔誠的猶太男子都可以朗讀並講解聖經。在早期的基督徒會眾裡,同樣沒有教士和平信徒的區別,也沒有類似的劃分。當然,無論在猶太會堂還是基督徒會眾,女子都不可教導或管轄男子。(提前2:11,12)
耶和華上帝「不是要人混亂,而是要人和諧」。他既在基督的門徒當中設立了會眾的安排,自然要基督徒會眾的聚會保持應有的秩序。這種秩序對所有與會者的靈性都大有造益。(林前14:26-35,40;見集會,會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