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關於離婚和愛護孩子的教訓
耶穌和門徒正在上耶路撒冷參加公元33年的逾越節慶祝。他們渡過約旦河,取道比利亞前往耶路撒冷。耶穌曾在數星期前到過比利亞,但卻因為他的朋友拉撒路病倒而倉猝被召前往猶太。耶穌上次在比利亞時對法利賽人談及過有關離婚的問題,如今他們又再舊事重提。
法利賽人對離婚一事有幾派不同的見解。摩西曾說,婦人若「行為不檢」,丈夫就可以跟她離婚。有些法利賽人認為「行為不檢」僅是指妻子的不貞;但另一些人則認為這也包括十分細微的過失在內。法利賽人想藉此試探耶穌,於是問道:「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他們肯定不論耶穌怎樣回答,他都會與法利賽人發生衝突,因為他們對這問題懷有不同的意見。
耶穌以巧妙的方式處理這個問題。他沒有訴諸任何屬人的意見,而是重申婚姻的原意。他問道:「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耶穌表明,上帝原定的旨意是要夫婦長相廝守而非以離婚收場。但法利賽人反駁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
耶穌回答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不錯,上帝原本在伊甸園裡設立正確的婚姻標準時,他並沒有訂出任何離婚的安排。
耶穌接著告訴法利賽人說:「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來自希臘文por·neiʹa, 波尼亞]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由此耶穌表明,波尼亞——嚴重的性不道德——乃是惟一受上帝認可的離婚理由。
門徒獲悉婚姻應當是一項永久的結合,惟獨基於上述理由才可以離婚之後,他們有感而發地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人若打算結婚,就無疑應當嚴肅地考慮到婚姻關係的永久性。
耶穌接著談到獨身問題。他解釋有些男子生來就是閹人,由於沒有性能力而不能結婚。另一些是被人閹的,他們被人以殘忍的方式使他們在性方面殘缺不全。最後,有些人則為了使自己能夠在與天國有關的事上作出更大貢獻而壓抑自己結婚及享受性關係的慾望。因此耶穌作出結論說:「這話[保持獨身]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這時,有人帶著自己的孩子來見耶穌。可是,門徒卻責備這些孩子,並試圖將他們遣走。無疑他們這樣行是想耶穌免受不必要的打擾。但耶穌卻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上帝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耶穌藉此給我們一些多麼優良的教訓!我們若要承受上帝的王國,就必須仿效小孩子的謙卑可教才行。然而,耶穌的榜樣也表明,特別是身為父母的人,花時間與孩子在一起是多麼重要的事。耶穌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祝福,由此表明他對小孩子的確呵護備至。馬太福音19:1-15;申命記24:1,當代;路加福音16:18;馬可福音10:1-16;路加福音18:15-17。
◼ 法利賽人對離婚一事懷有什麼彼此不同的見解?他們怎樣試圖試探耶穌?
◼ 耶穌怎樣應付法利賽人的試探?他提出什麼惟一的離婚理由?
◼ 為什麼耶穌的門徒說倒不如不結婚還好?耶穌提出什麼勸告?
◼ 耶穌對待孩童的方式給我們什麼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