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三本福音書都記載有人把昂貴的馨香油倒在耶穌身上,在場的人就表示不滿。許多使徒都表示不滿嗎?抑或主要是猶大才這樣做呢?
我們從馬太、馬可、約翰所寫的福音書都可以讀到這個記載。看來是猶大帶頭表示不滿的,然後至少有其他幾個使徒附和他。從這件事我們可以看出,我們應當感激上帝命人寫下四本不同的福音記錄。每個執筆者所寫的都是準確無誤的,但不是所有執筆者都把同樣的細節記錄下來。我們把報導同一事件的幾份記載比較一下,就能夠對許多事件獲得更全面的了解。
馬太福音26:6-13的記載提及事情發生的地點:伯大尼痲瘋病人西門的家裡。但記載卻沒有透露把馨香油倒在耶穌頭上的女子的名字。然後馬太說,「門徒 看見了,就感到憤慨」,並指責這個婦人浪費,說她本可以把油賣了,把所得的錢分給窮人。
馬可的記載大體跟馬太一樣,不過他加插了一些細節。他記載女子打破了雪花石瓶子,也提及女子所用的馨香油是「真純的甘松油」;這種馨香油可能是從印度進口的。馬可就門徒抱怨一事報導說,「當下他們有幾個人表示憤慨」,「他們 就對那個女子大感不悅」。(馬可福音14:3-9)所以,兩份記載都表示有多過一個使徒對女子的行動表示不滿。事端是怎樣引起的呢?
約翰當時也在場目擊事件發生,他補充了一些相關的細節。他把女子的名字記錄下來。這個女子就是馬大和拉撒路的姊妹馬利亞。約翰也提出一項與其他記載互為補足而非自相矛盾的細節;他提及女子用油「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的頭髮把他的腳擦乾」。如果我們把三個記載拼湊起來,就可以看出馬利亞必然把油倒在耶穌的頭和腳上。約翰證實她所用的是「真純的甘松油」。約翰跟耶穌交情甚篤;他眼見耶穌受人埋怨,感到十分憤慨,於是說:「耶穌有一個門徒叫加略的猶大,是將要出賣他的,說:『為什麼不把這瓶馨香油賣三百第納流斯,分給窮人呢?』」——約翰福音12:2-8。
猶大固然是耶穌的「一個門徒」,但在這裡你可以察覺到約翰的義憤。猶大是耶穌的門徒,竟然想出賣耶穌,令約翰十分憤怒。翻譯員霍華德·馬西尼博士評論約翰福音12:4說:「這節經文在英語裡所用的現在分詞『將要』和現在不定詞『將要出賣』,兩者都描述一種持續不斷的行動。這表示猶大出賣耶穌並不是一時衝動,而是早有預謀,可能已策劃了許多天。」約翰接著提出一些更深入的細節,他說猶大抱怨,「不是因為他關注窮人,而是因為他是個竊賊,並且帶著錢盒,常常拿走放在裡面的錢」。
以上的事實足以表明,帶頭向耶穌抱怨的是竊賊猶大。他認為女子應當把昂貴的馨香油賣去,把錢放進他所帶著的錢盒裡。這樣錢盒裡就有更多錢可以給他偷了。猶大表示不滿之後,有些使徒覺得他言之有理,於是隨聲附和。但這次事端的罪魁禍首無疑是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