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
(Foot)
在聖經裡,希伯來語reʹghel(雷格)和希臘語pous(普斯)基本上指人或動物的腿的下端,用以站立的部分。兩個詞既可指實際的腳,也可用做比喻。
像今天許多地方的人那樣,古時的人外出主要是步行。有些人赤腳,但大多數人穿的是一種以鞋底為主的涼鞋。(見鞋)進屋前,要脫鞋。好客的主人通常會為客人洗腳,要麼自己動手,要麼差僕人代勞,起碼也要拿點水來讓客人自己洗腳。(創18:4;24:32;撒上25:41;路7:37,38,44)
人到了聖地,就必須把鞋脫下,因此祭司在聖幕或聖殿供職時應該是赤腳的。(出3:5;書5:15)上帝指示摩西為祭司做聖服,當中不包括鞋。(出28章;見姿勢和動作)
基督為門徒洗腳 耶穌基督雖是門徒的主,卻主動為他們洗腳,讓門徒從中學習謙卑和樂於服務的精神。(約13:5-14;另見提前5:9,10)耶穌說:「人洗澡後,只要洗腳,就完全潔淨了。」他的意思無疑是:人就算洗了澡,走一走,腳又會骯髒,因而要常常洗腳。耶穌在地上傳道的日子,祭司和看守聖殿的利未人除了清早要用水洗濯全身之外,當天就只須洗手洗腳,不用再洗澡了。(參看出30:19-21)耶穌對門徒說「你們是潔淨的,卻不是所有人[指猶大]都潔淨」,這番話顯示,他當晚所做的事另有屬靈的意義。(約13:10,11)以弗所書5:25,26說,耶穌「藉著神聖的話語,彷彿用水把會眾洗淨」,所以他的忠心門徒也要謙卑自抑,關懷其他弟兄,不僅在物質方面,更要在屬靈方面。這樣,儘管處身於撒但的世界,他們也能互助互勉,一同抵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引誘,不致被罪纏累,得以保持潔淨。(來10:22;加6:1;來12:13;見洗腳)
「行走」 「腳」和「雙腳」常用來指人的意向或行為,不論是好的或是不好的。(詩119:59,101;箴1:16;4:26;5:5;19:2;羅3:15)「行走」也有類似的意思,比如「挪亞與上帝同行」,指的是挪亞行事符合上帝的旨意,努力遵從上帝的吩咐。(創6:9;另見弗2:1,2)上帝引導他忠僕的腳步,指示他們行走正道,免得他們在屬靈方面失足或陷於罪中,有時甚至守護他們,不讓他們被敵人俘虜。(撒上2:9;詩25:15;119:105;121:3;路1:78,79)至於惡人,上帝卻使他們腳步踉蹌,一敗塗地。(申32:35;詩9:15)耶和華警告人,不可跟罪人同行一道,也不可步入歧途。(箴1:10,15;4:27)他也提醒人,到上帝的殿,要小心腳步。前來的人應該誠心聆聽和學習。(傳5:1)
其他比喻用法 聖經還在其他方面用「腳」來打比方,例如「歇腳的地方」指住所或領土(創8:9;申28:65);「腳掌那麼小的地方」指人能擁有的面積最小的土地(徒7:5;申2:5;另見書1:3);「插足」指採取行動(創41:44);「你的腳要少進同胞的家」指不要因同胞好客就老去佔他的便宜(箴25:17);「赤腳而行」指屈辱或哀慟(俘虜被押解時通常是赤腳的)(賽20:2);「把某樣東西放在某人腳前」指送上禮物或奉獻(徒5:1,2);「伏在某人腳前」表示敬意(可5:22);「服在某人腳下」表示順服(林前15:27;來2:8);「踐踏或壓碎在腳下」表示勝利(瑪4:3;羅16:20);「把腳踏在敵人的頸背上」象徵打敗或征服了敵人(書10:24);「在血中洗腳」象徵處決仇敵(詩68:22,23);「遮住腳」指便溺(字面意思是「把腳藏起來」;士3:24;撒上24:3);「願他的腳蘸在油中」預言亞設部族將在以色列其他部族中獲得豐厚的產業(申33:24)。路得掀起波阿斯腳上的被子,躺在他腳旁,表示她希望波阿斯照律法中關於娶兄弟遺孀的規定購贖她。(得3:4,7,8)
「美好」的腳步 耶和華重視傳講王國好消息的人,說他們的腳步多麼「美好」。(賽52:7;羅10:15)基督徒必須「用和平的好消息當做鞋子穿在腳上」,才能正確地傳講好消息。(弗6:15)耶穌指示門徒,不論是哪一家哪一城不接待他們,不聽他們的話,他們離開那裡時,都要把腳上的塵土拍掉,這表示他們把那些人交給上帝處置。(太10:14)
「砍下你的一隻腳」 耶穌說:「要是你的一隻手或一隻腳成了你的絆腳石,就砍下來扔掉!」這只是個比喻,而不是真的要人把手腳砍下來。耶穌的意思其實是,與其讓肢體(比如手腳)使自己犯下不可饒恕的罪,倒不如治死這肢體,彷彿從身上砍下來扔掉。(太18:8;可9:45;另見西3:5)
在基督徒會眾這個「身體」中 使徒保羅把基督徒會眾比作一個身體,強調所有人都互相依存,說:「就算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於身體』,腳也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林前12:15)
上帝的腳凳 耶和華說他以天為寶座,以地為腳凳,表示他至高無上。(賽66:1)耶和華對錫安說,他要使他聖所的領域更加美麗,又說:「我必使我腳踏之處得著榮耀。」(賽60:13,14;見腳跟;腳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