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給予婦女尊重與關懷
耶穌在地上時,所言所行都十全十美地反映他天父的品格和作風。他說:「我做什麼事都不是自作主張的。我說的這些話,跟父親教導我的一樣。……我時刻做他喜悅的事。」(約翰福音8:28,29;歌羅西書1:15)因此,我們留意耶穌怎樣跟婦女相處和他對婦女的看法,就能夠明白上帝對女性有怎樣的觀點和期望。
許多學者研究過福音書的記載後,都同意耶穌對婦女的看法跟當時一般人的看法截然不同。為什麼這樣說呢?還有更重要的是,耶穌的教誨怎樣造福今天的婦女呢?
耶穌怎樣對待婦女
耶穌沒有把婦女看作泄慾工具 有些猶太宗教領袖認為,接觸異性會挑起性慾。由於女子被視為誘惑的來源,所以她們不可以在公眾地方跟男子說話,外出時也必須戴上頭紗。然而,耶穌卻規勸男子要控制肉慾,尊重婦女,而不是嚴格限制婦女的社交活動。(馬太福音5:28)
耶穌也說:「誰跟妻子離婚,另外娶妻,就是通姦,對妻子不忠。」(馬可福音10:11,12)這跟拉比提倡的一個廣受接納的主張截然不同。拉比認為,男子可以「無論用什麼理由跟妻子離婚,都是合法的」。(馬太福音19:3,9)當時,大多數猶太人都不認為男子通姦就是對妻子不忠。拉比說,丈夫無論做了什麼,都不算通姦,不算對妻子不忠,但妻子通姦,就是對丈夫不忠了。可是,一部聖經評注說:「耶穌認為夫妻二人都負有相同的道德義務,這等於提高了婦女的地位和尊嚴。」
怎樣造福今天的婦女:在耶和華見證人的基督徒會眾裡,婦女不受約束,能自由地跟男子來往。她們不用擔心會有人用色迷迷的目光看她們,或者對她們作出不規矩的舉動,因為聖經勸基督徒男子要對待老年婦女像母親,對待年輕婦女像姐妹,「要完全貞潔」。(提摩太前書5:2)
耶穌樂意教導婦女 拉比的主張剝奪了婦女受教育的機會,但耶穌卻樂意教導婦女,並鼓勵她們表達意見。有一次,耶穌教導一個叫馬利亞的女子,她姐姐馬大卻要她幫忙做家務,可是耶穌不同意。這顯示,耶穌不認為女子的角色只是料理家務。(路加福音10:38-42)馬大和馬利亞的兄弟拉撒路死後,馬大跟耶穌說了一些話。我們從她的話看出,她明白耶穌所教的真理。(約翰福音11:21-27)
耶穌很留意婦女的想法。在他的日子,大多數猶太婦女都認為,女子最大的福氣是有一個出人頭地的兒子,最好兒子能成為先知。有一次,一個婦人高聲對耶穌說:「懷胎生你的和乳養你的有福了!」耶穌把握這個機會告訴她,人服從上帝比有一個出人頭地的兒子更好。(路加福音11:27,28)耶穌的話顯示,婦女的價值主要在乎她們跟上帝有沒有好的關係,而不是她們有沒有做好傳統的女性角色。(約翰福音8:32)
怎樣造福今天的婦女:耶和華見證人舉行聚會時,負責教導的男子很喜歡聽到婦女發表她們的心得。他們尊重成熟的婦女,因為她們常常在私下的場合施教,也為別人樹立好榜樣,從而「教導人美善的事」。(提多書2:3)在宣揚上帝王國好消息的工作上,婦女也有很大的貢獻,所以她們深受基督徒男子賞識。(詩篇68:11;請看第9頁的附欄「使徒保羅有沒有禁止婦女發言?」)
耶穌關懷婦女 聖經時代的人重男輕女。例如,《塔木德》裡有句話說:「生男孩的人有福,生女孩的人有禍。」有些父母更覺得女兒是很大的負擔,因為要為女兒找丈夫,給她嫁妝,老了又不能靠她供養。
耶穌復活了拿因城寡婦的兒子,也復活了崖魯的女兒,可見在耶穌看來,女孩的生命跟男孩的一樣寶貴。(馬可福音5:35,41,42;路加福音7:11-15)耶穌治好了一個「18年來被邪靈附身,身體虛弱」的婦人,之後他用了一個在猶太著作裡幾乎沒出現過的字詞來稱呼這個女子。耶穌尊重而仁慈地稱她為「亞伯拉罕的子孫[原文是『女兒』]」。(路加福音13:10-16)通過這個稱呼,耶穌表明這個婦人跟其他以色列人一樣重要,而且認為她很有信心。(路加福音19:9;加拉太書3:7)
怎樣造福今天的婦女:在亞洲,有一句諺語說:「養育女兒,就像為別人的花園澆水。」為人父親的基督徒卻不會有這樣的想法。不管孩子是男是女,他都會關心愛護。基督徒會盡力讓所有兒女都得到良好的教育,也會好好照顧他們的健康。
耶穌信任婦女 猶太法庭認為,女子的證詞跟奴隸的證詞一樣,不值得相信。1世紀的歷史家約瑟夫斯說:「女性都是善變和感情用事的,所以不該採納她們的證詞。」
耶穌的看法卻恰恰相反,他樂意任用女子來為他的復活作證。(馬太福音28:1,8-10)這些女子雖然忠心地跟隨耶穌,也親眼見證耶穌被處決和埋葬,但她們作證耶穌復活時,使徒們卻不肯相信她們的話。(馬太福音27:55,56,61;路加福音24:10,11)不過,既然耶穌基督復活後首先向她們顯現,這點顯示耶穌認為女子像他的男性門徒一樣,配為他作見證。(使徒行傳1:8,14)
怎樣造福今天的婦女:在耶和華見證人的會眾裡,負有職責的男子會顧及婦女的感受,考慮她們的意見。做丈夫的基督徒也會尊重妻子,留心聽她們說話。(彼得前書3:7;創世記21:12)
聖經原則為婦女帶來快樂
男子效法基督,女子就可以享有上帝原本要給她們的尊嚴和自由。(創世記1:27,28)做丈夫的基督徒不會「大男人主義」,卻會努力實踐聖經原則,這樣做能使他們的妻子更快樂。(以弗所書5:28,29)
一個叫葉蓮娜的女子經常受丈夫虐待,而她一直默默地忍受。她的丈夫在充滿暴力的環境中長大,搶新娘和打架在當地都是很普遍的事。後來,葉蓮娜開始學習聖經,她說:「我從聖經學到上帝很愛我、珍視我、關心我,這給了我很大的力量。我也知道,如果我的丈夫學習聖經,他也可能會改變對我的態度。」她的願望後來實現了。她丈夫願意學習聖經,最後還受浸成為耶和華見證人。葉蓮娜說:「我丈夫成了一個很有自制力的人。我們也學會彼此甘心寬恕。」她最後說:「聖經原則大大改善了我的婚姻,現在我覺得自己是有價值,是受人愛護的。」(歌羅西書3:13,18,19)
像葉蓮娜一樣,許許多多的基督徒婦女都因為跟丈夫一起努力實踐聖經原則,而能夠享有美滿的婚姻。在基督徒的會眾裡,她們也備受尊重,得到關心和鼓勵,不會受到任何壓迫或歧視。(約翰福音13:34,35)
基督徒清楚知道,男人和女人都「受制於徒勞的情況」,不能擺脫犯罪的傾向和不完美的身心。可是,只要他們親近仁愛的天父耶和華上帝,就有希望「不再像奴隸一樣受制於會朽壞的身體,能夠享有上帝兒女榮耀的自由」。對於所有事奉上帝的男女來說,前景確實非常光明!(羅馬書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