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我們能不能斷定耶穌基督被掛在苦刑柱上的確切時間?
有人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關於耶穌死亡的時間,馬可和使徒約翰在聖靈啟示下所寫的記載似乎有點矛盾。馬可敘述:「上午九點,他們[士兵]把耶穌掛在柱上」。(馬可福音15:25)根據約翰的記載,彼拉多把耶穌交給人掛在柱上的時間「約莫是中午十二點鐘」。(約翰福音19:14-16)聖經注釋家提出過不同的解釋,試圖消除這兩段記載的表面矛盾。事實上,聖經並沒有提供足夠的資料去說明馬可和約翰的記載為什麼有差異。不過,我們也許能夠從當日人們的計時方法看出一些原因。
公元1世紀,猶太人把白晝(從日出算起)分成十二小時。(約翰福音11:9)日出和日落的時分在年中不同的時候並不相同,白晝的長短也不一樣。當日的人靠觀察太陽的位置來判斷時間。因此,人們所說的時間都是約莫的時辰。如果《希臘語經卷》提到某件事發生在上午九點鐘、中午十二點鐘或下午三點鐘,所指的往往是大概的時間。(馬太福音20:3,5;使徒行傳10:3,9,30)除非時間因素在記載中很重要,聖經才會提供比較確切的時間,例如「下午一點鐘」。(約翰福音4:52)
關於耶穌犧牲前一天所發生的事的時間,福音書的記載是一致的。四位執筆者都記載,天一亮,祭司和長老就聚集起來,決定把耶穌交給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馬太福音27:1;馬可福音15:1;路加福音22:66;約翰福音18:28)馬太、馬可和路加都說,耶穌被掛在柱上之後,從中午十二點鐘起,黑暗籠罩當地全境,「直到下午三點鐘」。(馬太福音27:45,46;馬可福音15:33,34;路加福音23:44)
關於耶穌被掛在苦刑柱上的確切時間,一個可以考慮的因素是:鞭打被視為這種苦刑的一部分。有些罪犯甚至因為經不起殘酷的鞭打而死去。耶穌肯定受到嚴酷的鞭打,否則他就可以自己全程背著苦刑柱,用不著中途由別人代勞了。(路加福音23:26;約翰福音19:17)也許有些人認為鞭打和釘苦刑柱是同一種刑罰的不同階段,另一些人則認為這種刑罰只包括釘在柱上的過程。如果掛在苦刑柱上這種刑罰以鞭打開始,那麼到耶穌被釘在苦刑柱上,必定經過了一段時間。由於各人觀點不同,所以對耶穌被釘的時間也有不同的說法。
三卷福音書寫成後幾十年,使徒約翰才記述耶穌的生平。因此,他可以參考其他執筆者的記載。約翰記載的時間跟馬可記載的有出入,這一點反而清楚表明約翰沒有抄襲。約翰和馬可所寫的福音書都是受上帝啟示的。儘管聖經沒有提供足夠的資料去說明兩者為什麼有差異,我們仍可以相信福音書的記載是準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