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十個痲瘋病人得到醫治,只有一個顯出感恩之心
耶穌治好了十個痲瘋病人
公議會密謀殺害耶穌,耶穌卻識破了他們的詭計。他前往耶路撒冷東北方的以法蓮城,跟門徒住在那裡,遠避那些想要害他的人。(約翰福音11:54)可是再過不久,公元33年逾越節就要到了,於是耶穌再次動身,經過撒馬利亞前往北方的加利利。這是他犧牲前最後一次去這個地方。
耶穌從一個村莊走到另一個村莊,沒過多久就遇到了十個痲瘋病人。有些痲瘋病會侵蝕人體的組織,例如手指、腳趾、耳朵等部位的組織。(民數記12:10-12)上帝的法典規定,痲瘋病人必須喊叫說:「不潔,不潔!」他們也要被隔離。(利未記13:45,46)
因此,這十個痲瘋病人沒有靠近耶穌。不過,他們大聲呼喊:「耶穌啊,老師,可憐可憐我們吧!」耶穌看見這些痲瘋病人,就對他們說:「你們去讓祭司查看吧。」(路加福音17:13,14)耶穌這樣說表明,他尊重上帝的法典。因為法典規定,痲瘋病人必須在祭司宣布他們已經康復之後,才可以回到健康的人當中居住。(利未記13:9-17)
這十個病人對耶穌施行奇跡治病的能力有信心,他們還沒有痊癒就起程去見祭司。還在路上的時候,他們突然感覺自己的病好了,再看看自己的身體,發現真的痊癒了。他們因為對耶穌有信心而得到了獎賞。
被治好的人當中,九個人繼續上路,一個人卻回去找耶穌,這個人是個撒馬利亞人。他為什麼這樣做呢?因為他非常感激耶穌治好了他的病。他知道其實是上帝成就了這一切,就「大聲讚美上帝」。(路加福音17:15)他找到耶穌,就跪在耶穌腳前下拜,感謝耶穌。
耶穌對周圍的人說:「被治好的不是十個人嗎?其餘九個在哪裡呢?除了這個外族人,難道沒有一個回來讚美上帝嗎?」耶穌對那個撒馬利亞人說:「起來,走吧。你的信心使你痊癒了。」(路加福音17:17-19)
耶穌治好了十個痲瘋病人,這表明他有耶和華上帝的支持。這些人當中有一個不但被耶穌治好了,可能還走上了通往生命的道路。在我們的時代,上帝不會通過耶穌施行奇跡醫治病人,但我們信從耶穌,就能走在通往生命的道路上,有機會得享永遠的生命。我們也會像那個撒馬利亞人一樣,顯出感恩之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