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能力,異能
(Power,Powerful Works)
力量或能力指執行某任務、成就某事、從事某工作的本領;也指憑天賦或地位而有的權威或影響力。希伯來語koʹach(科阿)可譯做「能力」,gevu·rahʹ(格布拉)譯做「大能」,ʽoz(奧茲)譯做「力量」。希臘語dyʹna·mis(迪納米斯)既可譯做「能力」,也可譯做「異能」,主要視乎語境而定。
第六個創造日結束後,上帝「放下了創造萬物的一切工作」,就安歇了。(創2:2,3)但上帝並非從此什麼工作都不做,不再運用自己的能力了,他只是放下創造 的工作而已。地上萬物的創造工作完成後四千年,上帝的兒子這樣說:「我父親不斷工作直到現在,我也不斷工作。」(約5:17)聖經顯示,耶和華不但一直在天上忙於工作,還再三向人顯露自己的大能。儘管他曾在某些時期「保持緘默……一再克制自己」,但指定的時候一到,他就果斷地施展「大能大力」。(賽42:13,14;另見詩80:2;賽63:15)
「工作」是有目的有意義的活動。耶和華無論做什麼,都目的明確,有條不紊,絕不是即興揚威。全憑耶和華的大能,宇宙才可以運作,眾生才能夠存活(詩136:25;148:2-6;太5:45),但上帝卻不是一所發電廠,他所做的一切表明他有思想有感情,有明確的旨意。不但這樣,上帝在人類歷史的某些時候,還曾於某些地方介入某些人和民族的事務。他是「又活又真的上帝」(帖前1:9;書3:10;耶10:10),對於萬事萬物都瞭如指掌,有時按時勢作出回應,有時則按自己的旨意率先行動。
不論何時何地,不論以什麼方式施展大能,耶和華都按正義行事(詩98:1,2;111:2,3,7;賽5:16),總能讓受造眾生得到啟發。眾生得以看出「應該」畏懼耶和華,因為這位「要求專一愛戴」的上帝是「毀滅之火」,必定懲治不知悔改的惡人。「落在永活的上帝手裡,真是可畏!」(耶10:6,7;出20:5;來10:26-31;12:28,29)誰都休想耍手段去愚弄他。(出8:29)
此外,眾生還能看出另一件更重要的事:上帝施展大能常常是為了獎賞熱愛正義、努力尋求他的人,賜他們力量去執行必須完成的工作和任務(詩84:5-7;賽40:29-31),使他們能忍受困境(詩46:1;賽25:4),讓他們得到生活所需,扶持他們(詩145:14-16),以及保護和解救他們脫離危難(詩20:6,7)。「耶和華的眼目環顧全地,要顯大能幫助那些全心歸向他的人。」(代下16:9)認識上帝的人看出,耶和華的名是「堅固的高台」,絕對可以信靠。(箴18:10;詩91:1-8)知道上帝施行過什麼奇跡偉舉,信靠他的人就更確信自己的禱告必蒙垂聽,知道上帝一定會在有必要的時候「施行可畏的事」去拯救他們。(詩65:2,5)上帝離他們很「近」,彷彿當場就回應了他們的祈求。(詩145:18,19;猶24,25)
藉天地萬物展示力量 無論是廣大無垠的宇宙,是數不勝數的天體(參看伯38:31-33),還是地球上的一切一切,都是力量的體現。舉例說,泥土能為人效力(創4:12),產生食物讓人畜能補充體力。(撒上28:22)生機勃勃的植物、動物和人類同樣蘊含力量。現代人還發現,即使是構成物質的最小微粒原子,也蘊藏著驚人的能量。難怪科學家有時把物質形容為組織起來的能量。
聖經再三指出,創造天地的上帝「能力充沛,力量強大」。(賽40:25,26;耶10:12;32:17)事實上,譯做「上帝」的希伯來語ʼEl(埃)的詞根很可能就是「能力高強」的意思。(比較創31:29「我手本有能力」這句話中「埃」的用法。)
為了特殊的理由施展大能 人類的始祖亞當清楚知道耶和華上帝是創造主,是他的父親,也是生命之源。上帝賦予亞當一定的能力,包括智力和體力,把工作交託給他。(創1:26-28;2:15)亞當要按照造物主的旨意去運用自己的能力,必須本著智慧、公正和愛心這些天賦特質去做。
在伊甸園發生的反叛中,上帝的至高統治權受到質疑。儘管問題主要涉及是非對錯,但上帝決定藉此以特殊的方式顯示他的大能。(見耶和華條下的「最大的爭議涉及是非問題」)當時,慫恿人類反叛的是上帝的一個靈體兒子;他因自己的所作所為,淪為上帝的「敵對者」(希伯來語sa·tanʹ撒但)。耶和華馬上作出反應,隨即向叛徒宣布了判決。他把人類始祖逐出伊甸園,派忠心的天使把守園子的入口,展示出大能大力。(創3:4,5,19,22-24)這也證明耶和華的話語一言九鼎、必定實現,絕不是軟弱無力、搖擺不定的。(參看耶23:29)上帝是至高的主宰,隨時能夠行使至高無上的權威去實現自己所說的話。
耶和華一旦定下旨意,就必貫徹始終,按部就班地實現。(創3:15;弗1:8-11)指定的時候一到,他必粉碎地上的一切反叛勢力,滅盡撒但這個罪魁禍首和他的黨羽,彷彿擊碎蛇頭。(參看羅16:20)耶和華雖然暫時容許他的大對頭存留,讓這個靈體有機會證明自己的質疑沒錯,卻絕沒有放棄自己至尊的地位。上帝一直行使他合法的權柄,在他認為適當的時候賞善罰惡,照各人的行為回報各人。(出34:6,7;耶32:17-19)此外,上帝也運用大能為他在地上的代表作證,證明他們所傳的確實是上帝的信息,可信可靠。
耶和華上帝這樣做實在是仁慈。他藉此向人證明,惟獨他是真神,只有他才配得眾生的敬畏、尊崇、信靠、讚美和愛戴。(詩31:24;86:16,17;賽41:10-13)古往今來,耶和華再三告訴他的忠僕,他的力量從沒有減少,他的「手」並非「太短」,他的「耳朵」也沒有失靈。(民11:23;賽40:28;50:2;59:1)最重要的是,耶和華展現大能,使他的名大受顯揚。上帝運用能力的方式,為他自己建立了「美名」而非污名。(伯36:22,23;37:23,24;賽63:12-14)
洪水前和洪水降下的日子 洪水降下以前,上帝大能的明證已經隨處可見。當時的人都知道,回伊甸園的路有大能的天使把守,不能通行。上帝表示悅納亞伯獻上的祭物,對殺害弟弟的該隱宣布刑罰,但不准人擅自處死該隱,這一切顯示上帝對地上發生的事瞭如指掌。(創3:24;4:2-15)
大約1400年後,罪惡和暴行充斥世界。(創6:1-5,11,12)上帝對此大感痛心,吩咐忠僕挪亞發出警告。接著,他降下一場全球的洪水,清楚表明他絕不會任由惡人敗壞大地。上帝並沒有用武力威迫人事奉他,而是差挪亞出去「傳講正義」,讓人有機會改過自新,同時也表明自己有能力拯救義人脫離危難。(彼後2:4,5,9)之後,上帝對惡人宣布的刑罰突然臨到,四十日內把他們全都滅盡,絕沒有「耽誤」時間;將來他也必以同樣的方式消滅壞人壞事。(彼後2:3;創7:17-23;太24:37-39)
洪水過後對假神的崇拜日益猖獗 根據聖經和世俗歷史,洪水過後,人類逐漸偏離正確的崇拜。不少證據表明,在這方面帶頭的人名叫寧錄,他「嗜獵逞強,跟耶和華作對」;另有證據顯示,巴別(巴比倫)是錯誤崇拜的發源地。(創10:8-12;11:1-4,9;見巴別;巴比倫1;男女神祇)當時有些人想通過建巴別塔,來炫耀自己的能力和才智,顯示自己不用倚靠上帝,不受上帝統治。他們想要揚名天下,榮耀自己而不是上帝。上帝看出這只是一個開始而已,這些人的野心必定會越來越大,使他們跟真神越來越疏遠,公然違抗上帝為地球和人類所定的旨意。因此,上帝再次介入,使人們的語言混亂不通,結果建塔的工程停頓下來,人們也不得不分散到全地去。(創11:5-9)
「自然神」跟真神天差地遠 根據巴比倫和某些民族聚居地的早期文獻,崇拜「自然神」(包括巴比倫的日神沙瑪什和迦南的豐產神巴力)在古代十分盛行。在人們的心目中,「自然神」象徵自然界中循環不息的力量,比如每天都照耀大地的陽光,周而復始的四季更迭(冬至、夏至、春分、秋分),風起雲湧、沛雨甘霖、從撒種到收割的種種自然現象,處處體現出力量。自然界的力量本來是沒有思想沒有感情的,但人類卻憑自己的想像把不同的特徵賦予不同的力量,構想出不同的神來。這些神大都喜怒無常,既無明確的旨意,也無道德可言,根本不值得尊崇和敬奉。
其實,天地萬物井井有條,所有自然力量都配合得天衣無縫,這種現象不但表明有一個超卓的力量之源存在,也顯示他有智慧有目的。關於這個力量之源,聖經歌頌說:「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你配得榮耀、尊崇、力量,因為你創造了一切,一切都是因為你的旨意才能存在,才被創造的。」(啟4:11)耶和華上帝不受天上的萬象和地上的周期所支配和限制,他施展自己的力量,也絕不是即興或盲目的。每次他施展大能,都展示了他的品格、標準和旨意。關於《希伯來語經卷》中的上帝,G.基特爾編的《新約神學詞典》指出,這位上帝的「顯著特徵不在於擁有大能大力,而在於他總是運用大能去執行自己的旨意。由始至終,這都是他的主要特徵。」(譯自G.布羅米利的編譯本,1971,第2卷,291頁)
正如使徒保羅在羅馬書1:18-25指出,以色列人崇拜「自然神」,就等於背叛真神,壓制真理,寧信謊言,寧願敬拜受造之物而不尊崇造物主。保羅還說,上帝雖是看不見的,但「自從創世以來,上帝那些看不見的特質,就是他的永恆力量和神性,都已清楚可見,從他所造的東西就能看出來,所以他們實在沒有藉口」。
上帝以獨特的方式支配自然界的力量 上帝為了證明自己是真神,會以獨特的方式顯示他能支配自然界的各種力量,藉此彰顯自己的聖名。(詩135:5,6)既然日月星辰都按固定的軌道運行,既然大氣的現象(包括刮風、下雨和其他現象)都受自然法則所支配,既然蝗蟲成群、候鳥移棲都有不變的規律,因此僅憑這些正常現象,顯然不足以使上帝的名彰顯為聖,震撼敵對勢力和錯誤崇拜。
因此,耶和華上帝決定以獨特的方式運用自然界的力量,就是在他指定的時候使某些自然力量產生非凡的效果,達成特定的目的,以此證明他是真神。因此,諸如旱災、暴風雨等氣候現象,本身雖然是尋常的事,但要是剛好在耶和華預告的時候發生,就不同尋常了。(參看王上17:1;18:1,2,41-45)當然,在大多數事例上,上帝促成的事本身也非同尋常,有的是規模或強度史無前例(出9:24),有的是在不尋常的時候或以未曾聽過的方式發生。(出34:10;撒上12:16-18)
舉例說,生孩子是平常事;但如果生孩子的婦人是素來不育而且過了生育年齡的(例如撒拉),那就不平常了,這只可能是上帝的作為。(創18:10,11;21:1,2)同樣,死亡十分尋常;但如果一個人的死恰恰是在上帝預告的時刻或以上帝預告的方式,絕無其他因由,那就不尋常了,顯然是上帝促成的。(撒上2:34;王下7:1,2,20;耶28:16,17)耶和華所做的一切,足以證明他是獨一的真神,「自然神」全是「無用的神」。(詩96:5)
耶和華向亞伯拉罕證明自己是上帝 亞伯拉罕和他那些蒙恩的子孫以撒和雅各,都知道上帝是無所不能的。(出6:3)上帝曾保護他們和他們的家人不致受位高權重的人傷害,名副其實是他們的「盾牌」。(創12:14-20;14:13-20;15:1;20:1-18;26:26-29;詩105:7-15)以撒由年邁的父母所生,這證明耶和華沒有什麼「奇事做不來」。(創18:14;21:1-3)上帝能使他的僕人昌盛;也能使他們安然渡過饑荒。(創12:10;13:1,2;26:1-6,12,16;31:4-13)耶和華是「審判全地的主」,一方面對罪大惡極的所多瑪和蛾摩拉城執行判決,另一方面也因顧念他朋友亞伯拉罕而保全忠心的羅得和他兩個女兒的性命。(創18:25;19:27-29;雅2:23)毫無疑問,這些人都有理由相信上帝是永活的,而且「必獎賞懇切尋求他的人」。(來11:6)亞伯拉罕遵命把愛子獻做祭物時,同樣有充分理由相信上帝有能力叫以撒復活。(來11:17-19;創17:7,8)
耶和華向以色列證明自己是上帝 耶和華應許在埃及為奴的以色列人,說:「我要向你們證明我是上帝。你們必認識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出6:6,7)法老以為可以靠著埃及男女神祇的力量,跟耶和華抗衡。上帝任憑法老硬著心跟他對抗,目的是要向法老顯示他的力量,好讓他的名傳遍全地。(出9:13-16;7:3-5)上帝把握時機大顯「神跡」和「奇事」(詩105:27),降下十場災殃,證明造物主能夠支配水、陽光、昆蟲,處置動物和人類。(出7-12章)
耶和華藉此表明自己是獨一無二的真神,跟「自然神」截然不同。這十場災殃,包括黑暗、風暴、冰雹、蝗蟲之災,都是按上帝預告的時間,以上帝預告的方式降下的,絕不是巧合。上帝在降災前發出警告,使願意聽從的人能倖免於難。(出9:18-21;12:1-13)上帝甚至可以選擇降災的地點,比如讓特定的地區不受影響,藉此表明哪些人蒙他悅納。(出8:22,23;9:3-7,26)上帝可以隨自己的意思,決定什麼時候降災,什麼時候叫災殃停止。(出8:8-11;9:29)雖然法老的魔法祭司也能模仿頭兩場災殃(他們說不定還表示自己憑的是埃及諸神的力量),不過他們所用的祕術很快就不靈驗了。上帝降下第三場災殃時,他們不得不承認那是「上帝的指頭所做的」。(出7:22;8:6,7,16-19)他們不但無力阻止災殃來臨,而且自己也身受其害。(出9:11)
耶和華「伸出臂膀,厲行刑罰」,救贖以色列人,由此證明自己是以色列的上帝,跟他們很「親近」。(出6:6,7;申4:7)以色列人親眼看見上帝在紅海使法老全軍覆沒,「就敬畏耶和華,又信從耶和華和他的僕人摩西」。(出14:31)
訂立律法之約 耶和華跟以色列人訂立律法之約以前,一次又一次地施行奇跡,讓幾百萬在西奈沙漠的以色列人有水可喝,有東西可吃,能擊退來犯的敵人。(出15:22-25;16:11-15;17:5-16)在西奈山這個指定的地點,耶和華以令人生畏的方式展示他的大能,表明自然界的力量全都受他支配。(出19:16-19;另見來12:18-21)以色列人無疑能看出律法之約是上帝跟他們訂立的,他們理應珍視,認真遵守其中的條款。(申4:32-36,39)另外,耶和華重用摩西,也使以色列人有理由堅信,摩西執筆寫的五卷書(又稱摩西五經)確實是上帝啟示的。(參看申34:10-12;書1:7,8)後來,亞倫的祭司職分受到質疑時,耶和華也進一步提供可見的憑據,為亞倫作證。(民16,17章)
佔領迦南 以色列人能擊敗迦南地人數比他們多、勢力比他們大的七個民族(申7:1,2),這進一步證明耶和華是真神。(書23:3,8-11)耶和華顯赫的聲名也為以色列人鋪了路(出9:16;耶32:20,21),因為迦南人一聽見上帝的子民以色列人快到了,就「害怕」「畏懼」,鬥志全無。(申11:25;出15:14-17)正因為這個緣故,那些執意跟以色列人對抗的民族特別該受處罰。他們明明知道以色列人的上帝是耶和華,因此攻擊以色列人就等於攻擊真神耶和華。不過,像先前的一些外族人一樣,也有一些迦南人看出耶和華比他們所拜的假神優越,決定棄暗投明,歸附真神。(書2:1,9-13)
日月停住 基遍人是對耶和華表現信心的一群迦南人;他們被其他迦南人圍攻時,上帝為了讓以色列人有足夠時間追擊敵軍,竟使日月在交戰雙方看來停住了。當時太陽在中天停留,以致日落的時間比平時延遲了差不多一整天。(書10:1-14)要達到這個效果,上帝既可以令地球停止自轉,也可以利用陽光和月光折射的原理。無論上帝用的是哪個方法,這個奇跡再一次說明「在天上,在地上,在海中,在一切深淵裡,凡耶和華喜歡的事,他都能做」。(詩135:6)使徒保羅說:「任何房屋都有人建造,但建造萬物的就是上帝。」(來3:4)跟建造房屋的人一樣,耶和華在他建造的「房屋」裡喜歡怎樣做就怎樣做,喜歡怎樣運用他所造的萬物就怎樣運用。(參看王下20:8-11)
在隨後的四百年,即士師時期,以色列人忠於耶和華,耶和華就扶持他們;他們敬拜假神偶像,耶和華就撤回他的保護,不再特別恩待他們。(士6:11-22,36-40;4:14-16;5:31;14:3,4,6,19;15:14;16:15-21,23-30)
君王統治的時期 在君王統治的時期(共510年),耶和華常以他大能的「膀臂」,伸出保護子民的「手」,擊退強大的侵略者,使敵軍陣腳大亂,潰不成軍,倉皇逃回本國。這些敵國的人除了崇拜「自然神」,還敬奉男女戰神,有些國家的元首本身也被國民奉為神。既然這些民族執意要攻擊上帝的子民,耶和華就讓他們知道他是勇猛的「戰士」,是「戰場上大顯神勇」的榮耀君王。(出15:3;詩24:7-10;賽59:17-19)無論交戰的地方是高山還是平原,上帝都利用出色的戰術,智取口出狂言的將領,擊潰列國的聯軍,摧毀他們的精銳武器。(撒下5:22-25;10:18;王上20:23-30;代下14:9-12)憑著上帝的幫助,以色列人能精確知道敵軍戰略部署的祕密,彷彿在他們營中安裝了電子竊聽器一般。(王下6:8-12)上帝有時會賜給他的子民力量,讓他們上陣迎敵;有時根本不用他們動一兵一卒,就使敵人潰不成軍了。(王下7:6,7;代下20:15,17,22,24,29)耶和華施行這些偉舉,令列國的戰神大大蒙羞,揭發他們全都是虛假騙人、一無可取的假神。(賽41:21-24;耶10:10-15;43:10-13)
被擄及復興的時期 儘管耶和華容許他的子民被擄到異地(北方的以色列國被亞述征服,猶大國被巴比倫摧毀),他卻謹守自己跟大衛所立的約,即賜給他一個永恆的王國。(詩89:3,4,35-37)以色列人被擄期間,耶和華幫助他們保持信心,他重用但以理和其他忠僕去成就非凡的事,行神跡異能,令列國的統治者不得不俯首承認上帝的大能。(但3:19-29;4:34-37;6:16-23)通過讓強大的巴比倫帝國覆亡,耶和華再次證明自己是獨一的真神,並使異教神祇的無能暴露無遺,這一切都是耶和華的子民可以作證的。(賽41:21-29;43:10-15;46:1,2,5-7)後來,耶和華控制事態的發展,使波斯王下令釋放以色列人返回故土,重建聖殿和耶路撒冷城。(拉1:1-4;7:6,27,28;尼1:11;2:1-8)以斯拉和回鄉的人要帶著大量的貴重物品(估計總值超過4300萬美元),路上風險很大,但以斯拉認為請波斯王派軍隊護送是一件羞恥的事,因此他祈求上帝庇護。結果耶和華應允了他們的禱告,一路上保護他們,讓他們平安抵達耶路撒冷。(拉8:21-27)
從《希伯來語經卷》完成到上帝的兒子降世,在這段日子裡,上帝顯然一直運用他的大能,去保存以色列國、國都耶路撒冷、附近的城鎮伯利恆、聖殿和祭司安排,以及猶太制度的其他特色。這樣做是有必要的,因為跟基督有關的聖經預言如果要應驗,這一切就必須在基督耶穌降世時仍然存在才行。歷史透露,有人確曾企圖把猶太制度徹底希臘化,以希臘人的宗教和習俗取而代之;只是最終並沒有成功。(見希臘,希臘人條下的「希臘化對猶太人的影響」)
基督是「上帝的力量」 自從用奇跡使耶穌降生開始,上帝在耶穌身上顯示的力量以及通過耶穌施展的大能,不論程度還是規模都是前所未見的。跟詩篇執筆者一樣,耶穌被很多人「看做奇跡」。(詩71:7)就像以賽亞和他的兒女一樣,耶穌和他的門徒彷彿是「以色列國中的徵兆和奇跡,是住在錫安山的萬軍之主耶和華所賜的」,既預示未來,也顯明上帝的旨意。(賽8:18;來2:13;另見路2:10-14)上帝以往的偉大作為都體現在耶穌身上,成果卓著。難怪使徒保羅說,耶穌是「上帝的力量,上帝的智慧」。(林前1:24)
事實證明,耶穌就是人類期待已久的彌賽亞,是耶和華的受膏者;聖經預告他有「大能的靈」。(賽11:1-5)因此按理說,耶穌必能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是彌賽亞。(彌5:2-5;另見約7:31)上帝使耶穌由猶太處女所生,就是為他兒子作證的第一步。(路1:35-37)上帝使耶穌降生為人,不僅彰顯了大能大力,也達成明確的目的,就是產生一個完美的人,一個「末後的亞當」,能使天父的名彰顯為聖,除去人類始祖為這聖名帶來的羞辱,證明撒但提出的質疑毫無根據。除此之外,完美的耶穌還為救贖人類打下了合法基礎,讓順服上帝的人得以擺脫在人間稱王的罪和死亡。(林前15:45-47;來2:14,15;羅5:18-21;見贖價)另外,耶穌是大衛的完美後代,有權繼承上帝所賜的永恆王國。(路1:31-33)
上帝除了用聖靈膏立耶穌,也用力量膏立他。(徒10:38)摩西「說話做事都大有能力」;既然耶穌是「比摩西更大的先知」,無疑他的能力從各方面來看都更大。(申34:10-12;徒7:22;路24:19;約6:14)聖經指出,耶穌教導群眾像個「有權威的人」。(太7:28,29)既然上帝能使人看出摩西、約書亞和其他忠僕的身份,他肯定會為自己的兒子作證,使人有充分理由信從耶穌。(太11:2-6;約6:29)耶穌從不邀功,他無論行什麼異能神跡,都說自己憑的是上帝的力量。(約5:19,26;7:28,29;9:3,4;14:10)心地忠實的人清楚看出,耶穌展現了「上帝的神威」。(路9:43;19:37;約3:2;9:28-33;另見路1:68;7:16)
耶穌所行的奇跡預示什麼?
耶穌所做的事顯明上帝深愛人類,預示上帝未來會怎樣造福愛好正義的人。耶穌行異能大都是為人解困,而人類的困境則主要跟罪和罪的後患有關。人因為有罪,所以會生病會死;耶穌有能力治好各種各樣的病(太8:14,15;路6:19;17:11-14;8:43-48),甚至起死回生(太9:23-25;路7:14,15;約11:39-44),充分證明他是上帝差來的救主,能救人脫離罪與罪的惡果。(參看可2:5-12)耶穌是「從天上來的真食物」「生命的食物」,比以色列人在曠野吃的嗎哪更可貴。(約6:31-35,48-51)他給人喝的水,不是從石頭裡流出來的,而是「活水」,是「生命的水」。(約7:37,38;啟22:17;另見約4:13,14)
另外,耶穌所行的異能也預示他作王統治時,還會為人類帶來什麼福分。以利沙曾用二十個餅和一點穀物讓一百人吃飽,耶穌能用少得多的食物讓幾千人吃飽。(王下4:42-44;太14:19-21;15:32-38)摩西和以利沙曾使有毒的苦水變甜,耶穌能使清水變成美酒,為當時一個婚宴增添歡樂。(出15:22-25;王下2:21,22;約2:1-11)正如聖經預告,耶穌必為治下的萬民「設宴」,誰都不用再忍飢受餓了。(賽25:6)耶穌曾行奇跡讓門徒捕獲很多魚,這說明他能幫助人在工作上取得豐碩的成果,使人深信在他的王國統治下,誰都不用為了糊口終日勞碌。(路5:4-9;另見約21:3-7)
更重要的是,耶穌所做的全都達到了屬靈的目的。耶穌使靈性上的盲人能看見、啞巴能說話、病人能康復,賜人源源不絕的靈糧,使門徒在傳道工作上取得成果。(參看路5:10,11;約6:35,36)耶穌在某些場合行奇跡,確實滿足了群眾的身體需要,但主要是想強化他們的信心;治病解困從來都不是他行奇跡的最終目的。(參看約6:25-27)人首先要追求的,不是吃飽喝足,而是上帝的王國和他的正義。(太6:31-33)耶穌在這方面樹立了典範,他斷然拒絕撒但,寧可捱餓,也不肯把石頭變成食物充飢。(太4:1-3)
屬靈的自由 上帝也曾在以色列國興起不少英勇的戰士,但他通過他的愛子施展大能,要打擊的是比血肉之軀強大得多的敵人。耶穌是上帝差來的救主(路1:69-74),他為人類打開出路,讓他們最終能擺脫大仇敵撒但和邪靈的奴役,重獲自由。(來2:14,15)耶穌除了從一些人身上逐出污靈之外(路4:33-36),還傳講大有力量的真理,為人敞開通往自由的大門,讓他們擺脫壓迫,卸下錯誤宗教加在他們身上的重擔。(太23:4;路4:18;約8:31,32)耶穌一生緊守忠義,至死不渝,他不是攻取了一座城或一個帝國,而是戰勝了「世界」。(約14:30;16:33)
異能有一定的價值 雖然耶穌主要促請人留意他所宣講的真理,但也指出神跡異能有一定的價值,可以印證他的使命和傳講的信息。異能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為應驗了聖經的預言。(約5:36-39,46,47;10:24-27,31-38;14:11;20:27-29)誰看見異能神跡,誰就負有特殊的責任。(太11:20-24;約15:24)正如彼得在公元33年五旬節對他的聽眾說:「上帝已經讓你們清楚看見拿撒勒人耶穌了。你們自己也知道,上帝通過他在你們中間行了大能、異兆、神跡」。(徒2:22)耶穌所做的無疑體現了上帝的力量,表明上帝的王國已「臨到」他們了。(太12:28,31,32)
另外,上帝重用他的兒子,也「使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路2:34,35)很多人明明看見「耶和華的臂膀」向他們顯露出來,卻偏偏不承認這個事實,或者因自私而不肯響應所見的神跡。(約12:37-43;11:45-48)許多人想看耶穌施展大能,是為了眼前的好處,不是真心渴求真理和正義。耶穌行神跡是出於憐憫和仁慈之心,可惜大多數人都沒有受耶穌這些美德所感動(可比較路1:78;太9:35,36;15:32-37;20:34;可1:40,41;路7:11-15和路14:1-6;可3:1-6);耶穌富於憐憫,是因為他效法天父(可5:18,19)。
絕不濫用能力 耶穌絕不濫用自己的能力,也從不用異能神跡來炫耀自己。有一次,他詛咒一棵不結果實的無花果樹,顯然是有象徵意義的。(可11:12-14;另見太7:19,20;21:42,43;路13:6-9)耶穌拒絕聽從撒但的建議,不肯做嘩眾取寵的事。耶穌曾行奇跡在海上行走,到門徒那裡去,但這是因為當時天還很黑,沒有船可以划;這跟當眾從聖殿頂上跳下來(彷彿自殺的人那樣),絕對是兩回事。(太4:5-7;可6:45-50)希律想看耶穌顯顯神跡,純粹是為了好奇,因此耶穌沒有讓他如願。(路23:8)在此之前,法利賽派和撒都該派也想耶穌給他們顯個「從天上來的憑證」,同樣被耶穌拒絕了,因為這些人想看神跡,不是要目睹上帝的話語應驗,好強化自己的信心,而是為了證明自己有理由不信耶穌。他們的動機顯然大有問題。(太16:1-4;另見太15:1-6;22:23,29)
同樣,耶穌沒有在缺乏信心的拿撒勒居民面前行許多異能,不是由於耶穌能力不足,而是由於耶穌認為沒有這個必要。上帝的能力是不應該浪費在冥頑不靈的人身上的。(可6:1-6;另見太10:14;路16:29-31)但耶穌施行神跡異能,跟受益人有沒有信心並沒有必然的關係。例如,群眾來逮捕耶穌時,有人把大祭司一個奴僕的耳朵砍下,耶穌馬上就治好了他。(路22:50,51)
上帝施展大能的最佳明證,莫過於使耶穌復活成為靈體。耶穌要是沒有從死裡復活,基督徒就「枉然相信」,「比誰都可憐了」。(林前15:12-19)耶穌的復活是他門徒自始至終論述最多的一件事,也是強化他們信心的最大因素。耶穌在地上時,可以遠距離施行神跡異能(太8:5-13;約4:46-53);他升天以後,在五旬節用上帝的靈膏立門徒,使他們即便沒有他在場也能行神跡異能。耶穌藉此為門徒作證,證明他們所傳講的關於他已復活的信息絕對可信(徒4:33;來2:3,4),也證明他們是上帝悅納的子民,是上帝的會眾。(徒2:1-4,14-36,43;3:11-18)
上帝的兒子在地上被殺害以後,耶和華的手並沒有因此縮短,這從耶穌的使徒和門徒所行的許多神跡、異能、奇事足以見之。(徒4:29,30;6:8;14:3;19:11,12)門徒行的異能跟他們的主所做的十分類似,包括醫好跛腳的(徒3:1-9;14:8-10),患病的(徒5:12-16;28:7-9),使死人復活(徒9:36-41;20:9-11),驅逐邪靈(徒8:6,7;16:16-18),而且目的都不是牟取私利、沽名釣譽。(徒3:12;8:9-24;13:15-17)上帝像任用早期先知一樣任用他們,向作惡的人宣告判決,使群眾對上帝以及上帝的代表都大起敬畏的心。(徒5:1-11;13:8-12)不但這樣,上帝還給他們新的恩賜和各樣能力,包括能說外語和翻譯外語,目的是「要人得益」,因為他們很快就要把傳道工作擴展到以色列以外的地區,在列國的人當中傳講耶和華的奇妙作為。(林前12:4-11;詩96:3,7)
耶和華上帝還有其他偉大的作為,包括為基督徒打開機會的大門,指引他們到特定的地區傳道,保護他們不致受禁制傳道工作的人所傷害,指揮他們的活動,而上帝幫助他們的方法都是外人不易察覺的。(徒5:17-20;8:26-29,39,40;9:1-8;10:19-22,44-48;12:6-11;13:2;16:6-10,25-33;18:9,10;林前16:8,9)
聖經預告,聖靈賜給使徒並通過他們傳給其他人的神奇恩賜,只會在基督徒會眾「還是嬰孩的時候」存在一段日子,最終都必停止。(林前13:8-11;見上帝的恩賜條下的「聖靈的恩賜」)麥克林托克和斯特朗合編的《百科全書》(第6卷,320頁)說:「眾使徒死後的一百年間,基督徒行神跡的報導幾乎聽不到了,這是大家都認同的事實。」可是,耶穌和他的使徒都曾經預告,未來必有叛道者行各種異能迷惑人,並有跟上帝對抗的「野獸」行大神跡。(太7:21-23;24:23-25;帖後2:9,10;啟13:11-13;見獸[有象徵意義的])
基督耶穌在上帝的王國登基並著手執行上帝的正義判決,令顯示上帝大能的奇事進入高潮。
見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