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不屈從於大眾的看法
對於什麼是恰當得體、值得稱頌的,什麼是不能接受、該受責備的,人們的看法因地而異,也隨時間而改變。因此,我們閱讀聖經時,必須考慮古時人們的普遍看法和價值觀,而不是用現代的社會標準來衡量古代所發生的事。
請看看《希臘語經卷》多次提及的兩個觀念——尊榮和恥辱。為了更清晰地了解聖經中那些跟榮辱有關的記載,我們應該想想古代人們對榮辱有什麼看法。
公元1世紀的價值觀
一個學者說:「在古代的希臘、羅馬和猶地亞文化中,人們把榮辱看得比什麼都重要。他們是活是死,都是為了追求尊榮、名譽、聲望,為了得到別人的認同和尊重。」由於這些價值觀,他們很容易受別人的意見左右。
在階級分明的社會裡,上至貴胄,下至奴隸,人人都認為身份、地位和尊榮就是一切。一個人有沒有尊榮,不僅在於他怎樣衡量自身價值,也在於別人怎樣看他。公開承認一個人行事符合大眾的期望,就是給他尊榮。一個人也可以因為外在因素,例如財富、官職或貴族身份,而受到應有的禮遇,得享尊榮。此外,一個人品德高尚、樂善好施,或在某方面超群出眾,也會得享尊榮。跟尊榮相反的是恥辱。蒙受恥辱意味著當眾被人羞辱或嘲弄。蒙受恥辱不是單單個人的感覺或良心的作用,而是遭到社會譴責的結果。
耶穌談到一個人參加宴席,可能被安排「坐在首座」,也可能被安排「坐在末座」。按照當日的文化習俗,坐首座的就得尊榮,坐末座的就不光彩。(路加福音14:8-10)耶穌的門徒至少兩次爭論「究竟他們哪一個算最大」。(路加福音9:46;22:24)他們的爭論反映出當日的社會注重什麼。另外,高傲好勝的猶太宗教領袖認為,耶穌的傳道工作威脅到他們的權勢,使他們不再像以往那樣受人尊崇。他們在群眾面前跟耶穌爭辯,想要勝過耶穌,但始終不能得逞。(路加福音13:11-17)
先前提到的學者指出,在1世紀的猶太人、希臘人和羅馬人當中,另一個流行觀念是:「被人抓住,當眾被指控犯了罪」是可恥的事;被人捆綁或關進牢房是非常丟臉的。不論有罪無罪,一個人受到這樣的對待,無異於在親友和大眾面前受凌辱。由於負上污名,他可能失去自尊,跟別人的關係也受到破壞。被人鞭打或剝光衣服,比受人捆綁更羞恥、更失尊嚴。一個人要是被鞭打或剝光衣服,就會受人鄙視和嘲弄,毫無尊嚴可言。
踐踏尊嚴的行為中,最嚴重的就是把人掛在苦刑柱上受死。學者馬丁·亨格爾說,這種刑罰「用來處決奴隸,象徵極度的侮辱、羞恥、折磨」。一個人要是遭受這種刑罰,他的家人和朋友就會承受社會的重壓,可能會不認他。由於基督死在苦刑柱上,在1世紀,誰想成為基督徒,誰就要面對被大眾嘲弄的考驗。在大多數人看來,承認自己是一個被釘死的人的門徒,是愚蠢荒謬的。使徒保羅說:「我們卻傳揚掛在柱上的基督。對猶太人來說,這是絆腳石;對外邦人來說,這是愚蠢的事。」(哥林多前書1:23)早期基督徒怎樣面對這個考驗呢?
不同的價值觀
公元1世紀的基督徒力求遵紀守法,不因作惡而蒙羞。使徒彼得說:「你們誰也不該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彼得前書4:15)不過,耶穌卻預告門徒會因他的名而遭受迫害。(約翰福音15:20)彼得說:「如果因為是基督徒而受苦,就不該覺得羞恥,倒該為這名榮耀上帝。」(彼得前書4:16)當日的基督徒因跟隨耶穌而受苦,要做到不以為恥,就得棄絕當日社會的價值觀才行。
在1世紀,要做基督的門徒,行事為人就不可受世人的標準支配。對一般人來說,相信一個被掛在柱上的罪犯是彌賽亞,簡直愚不可及,基督徒可能因此大受壓力要依從社會的看法。可是,基督徒深信耶穌就是彌賽亞。既然如此,他們就必須跟隨基督,無懼別人的冷嘲熱諷。耶穌說:「在這一代又通姦又有罪的人當中,誰以我和我的話語為恥,人子在他父親的榮耀裡,帶著聖天使來到的時候,也要以他為恥。」(馬可福音8:38)
今天,別人也可能給我們施壓,為要迫使我們捨棄基督教信仰。壓力可能來自同學、同事或街坊鄰里。他們也許想要我們參與不道德、不誠實、有問題的活動,或試圖使我們覺得堅守正確原則是羞恥的事。我們該怎樣做呢?
效法那些輕看羞辱的人
用來處死耶穌的手段把他的尊嚴踐踏到極點,但耶穌為了堅守對耶和華的忠義,甘願經受這種極刑。他「輕看羞辱,在苦刑柱上忍耐」。(希伯來書12:2)敵人掌摑他,鞭打他,向他吐唾沫,脫掉他的衣服,把他掛在柱上,肆意辱罵他。(馬可福音14:65;15:29-32)儘管如此,耶穌卻輕看這一切羞辱。怎麼知道呢?他這樣遭人惡待,卻絕沒有妥協讓步。他深知自己在耶和華眼中是有尊嚴的,從不尋求人的榮耀。雖然耶穌像奴隸一樣被人處決,耶和華卻把尊嚴加給他,使他復活,把僅次於自己的地位賜給他。腓立比書2:8-11說:「[基督耶穌]謙卑自抑,服從至死,甚至死在苦刑柱上。所以上帝把他提升到更高的地位,惠然賜給他凌駕其他一切名字的名字。這樣,凡在天上的、地上的、地下的,都要奉耶穌的名屈膝下跪,萬口都公開承認耶穌基督是主,使榮耀歸於父上帝。」
對於被掛在苦刑柱上所帶來的羞辱,耶穌不是毫無感覺的。他想到自己會負上褻瀆上帝的罪名,為天父帶來羞辱,心裡就很不好受。耶穌求耶和華使他免受這樣的羞辱。他禱告說:「求你為我撤去這個杯。」不過,耶穌始終順從上帝的旨意。(馬可福音14:36)面對重重壓力,他堅毅不屈,輕看羞辱。這樣的羞辱,只有那些受當日流行的價值觀所支配的人才會覺得是無法接受的。很明顯,耶穌並沒有採納這些價值觀。
耶穌的門徒也遭到逮捕,被人拷打。在許多人眼中,他們受到這樣的對待是可恥的。儘管受人鄙視,他們卻沒有氣餒。耶穌的真門徒輕看羞辱,沒有屈從於大眾的看法。(馬太福音10:17;使徒行傳5:40;哥林多後書11:23-25)他們知道要「背起自己的苦刑柱」,不斷跟隨耶穌。(路加福音9:23,26)
那麼我們呢?世人視為愚蠢、軟弱、卑賤的,在上帝眼中卻是有智慧、有能力、尊貴的。(哥林多前書1:25-28)既然如此,我們讓自己受大眾的看法支配,不是既愚蠢又短視嗎?
在這個世界裡,誰想得尊榮,誰就必須重視世人的看法。我們卻效法耶穌和1世紀的基督徒,渴望跟耶和華做朋友。因此,對於什麼是尊榮的,什麼是可恥的,我們的看法跟耶和華一致。
[第4頁的圖片]
耶穌並沒有受世人對恥辱的看法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