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熱心推廣耶和華的崇拜
耶穌同母異父的弟弟——馬利亞的其他兒子——是雅各、約瑟、西門和猶大。他們跟著耶穌和門徒一起前往加利利海附近的迦百農城去。可是他們也許先在自己的家鄉拿撒勒稍作停留,以便讓家人收拾一些需用的物品。
但耶穌為何要到迦百農去而非在迦拿、拿撒勒或加利利山區一帶的其他地方執行服事職務呢?原因之一是,迦百農位於較重要的地點,而且看來是個較大的城市。同時,耶穌新近揀選的門徒大部分住在迦百農城或鄰近一帶的地方,因此不用離鄉別井便可以接受耶穌所施的訓練。
正如耶穌自己在數月後表明,他逗留在迦百農的期間曾行了許多奇事。但不久之後,耶穌和他的同伴又再次上路了。這時是公元30年的春季,他們一行人上耶路撒冷去守逾越節。在那裡,耶穌的門徒見到一些關於耶穌的事,也許是他們以前從未見過的。
按照上帝的律法,以色列人必須獻上牲畜為祭。因此,為了方便大眾,耶路撒冷的商人販賣牲畜或雀鳥給人獻祭。可是他們卻在聖殿裡做買賣,並且索取高價、投機取巧。
耶穌義憤填膺,用繩作鞭把販子逐出去。他倒出兌換銀錢者的錢幣,推翻他們的桌子。他對販賣鴿子的人喊道:「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
耶穌的門徒目睹這件事發生,便想起聖經預言到上帝的兒子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但猶太人卻質問耶穌說:「你既做這些事,還顯什麼神跡給我們看呢?」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猶太人以為耶穌所指的是實際的聖殿,於是他們問道:「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可是耶穌其實是把自己的身體比作聖殿。三年之後,耶穌從死裡復活時,他的門徒便想起他所說的這句話來了。約翰福音2:12-22;馬太福音13:55;路加福音4:23。
◼ 參加過迦拿的婚宴之後,耶穌到什麼地方去?
◼ 耶穌為何義憤填膺?他做了些什麼事?
◼ 耶穌的門徒目睹他所行的事,便記起什麼?
◼ 關於「這殿」,耶穌說了些什麼話?他的話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