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拉多
(Pilate)
耶穌在地上傳道期間,這人是猶地亞的總督。(路3:1)希律大帝的兒子阿基勞斯不再統治猶地亞之後,羅馬皇帝委任總督去管治這個行省,彼拉多看來是第五任總督。凱撒提比略於公元26年委任他做總督,他的管治延續了十年。
我們對本丟·彼拉多本人的生平事跡所知不多。歷史記載只提及他做猶地亞總督的時期。1961年在凱撒里亞出土的碑銘,上面刻著本丟·彼拉多的名字,是現存的出土文物中惟一刻有他名字的碑銘;碑銘提及他為尊崇提比略而建的「提比略殿」。
總督是皇帝的代表,奉派全權管治轄下的行省,有權將人處死。有些人聲稱,公議會(猶太最高法庭)有權處人死刑;可是,處以死刑的判決必須經總督批准才能執行。(對照太26:65,66;約18:31)羅馬統治者的官邸設於凱撒里亞(參看徒23:23,24),因此有一大支羅馬軍隊在那裡把守,只有一小支軍隊派駐耶路撒冷。但過節期間(例如逾越節),總督慣常帶著重兵住在耶路撒冷。彼拉多的妻子也跟他一起來到猶地亞(太27:19),這是因為羅馬政府在此之前改變了政策,讓派駐危險地區的總督可以攜家眷隨行。
彼拉多出任猶地亞總督以後,時局一直不穩。據猶太歷史家約瑟夫斯說,彼拉多一開始就觸怒了轄下的猶太人民。他差遣羅馬士兵,打著有皇帝肖像的軍旗在夜間進入耶路撒冷。此舉令猶太人大起反感,於是派一個代表團到凱撒里亞去抗議,要求彼拉多除去城中的軍旗。討論了五天之後,彼拉多試圖恐嚇請願者,說要將他們處死,但他們也不為所動。彼拉多最後只好無奈讓步,應允了他們的要求。(《猶太古史》第18卷55-59節[3章1段])
公元1世紀埃及亞歷山大城的猶太歷史家斐洛,也記述了一件彼拉多執政期間的類似事件,同樣招來猶太人的抗議。事件涉及一些刻有彼拉多和提比略名字的金盾牌,彼拉多把這些盾牌放在耶路撒冷的軍營裡。猶太人上訴羅馬皇帝,結果皇帝命令彼拉多把盾牌移到凱撒里亞去。(《大使團謁見蓋約》,第38章,299-305節)
此外,約瑟夫斯還提及另一次騷動。彼拉多為了建築一條水道,好把水從約40公里(25英里)外輸送到耶路撒冷,就動用耶路撒冷聖殿寶庫的金錢。彼拉多前往耶路撒冷視察時,大群民眾聚集起來喧嚷抗議。彼拉多吩咐士兵改裝混進群眾當中,一有信號發出,就攻擊民眾,結果有不少猶太人受傷,有些甚至喪生。(《猶太古史》第18卷60-62節[3章2段];《猶太戰記》第2卷175-177節[9章4段])看來建築水道的工程終於完成。路加福音13:1提及,加利利人「在獻祭的時候,被彼拉多殺害流血」。常有人說,經文所指的就是這次事件。從經文來看,這些加利利人是在聖殿區被殺的。但我們無法確定這個記載跟約瑟夫斯所描述的事件有關,還是指另一件事。不過,既然加利利人是受分封侯希律·安提帕管治,這次流血事件可能加深了彼拉多和希律之間的仇恨,直到耶穌受審的時候才化解。(路23:6-12)
耶穌受審 公元33年尼散月十四日清晨,耶穌被猶太領袖押到彼拉多面前。由於他們不願進入外邦統治者的住宅,彼拉多就出去見他們,查問耶穌犯了什麼罪。他們開口指控耶穌煽動同胞造反,禁止人納稅,又說自己是王,跟凱撒作對。彼拉多叫他們把耶穌帶走,自己審判他好了。但指控耶穌的人回應,他們沒有權將人處死。彼拉多於是吩咐人把耶穌帶進總督府,親自審問他到底犯了什麼罪。(見下冊741頁圖片)之後,彼拉多回覆指控者,說他查不出耶穌犯了什麼罪。但猶太人繼續提出指控。彼拉多一知道耶穌來自加利利,就把他解到希律·安提帕那裡。由於耶穌不肯顯神跡給希律看,希律大感不悅,就侮辱耶穌,戲弄他一番,然後押回彼拉多那裡。
彼拉多再次召集猶太領袖和民眾,試圖盡點力去營救耶穌,免得處死一個無辜的人。按慣例,總督在逾越節會為民眾釋放一個囚犯。彼拉多於是問民眾是否願意讓他釋放耶穌。民眾在宗教領袖慫恿下,竟嚷著要釋放犯了偷竊、殺人、叛亂等大罪的巴拉巴。彼拉多雖然一再想法釋放耶穌,卻引起群眾大叫大嚷,堅持要把耶穌掛在柱上。彼拉多既害怕群眾會暴動,又想討好他們,於是照他們的要求懲辦。他拿水在民眾面前洗手,彷彿要表明他不用為耶穌喪命流血一事負責,無需擔負血債。在此之前,彼拉多的妻子曾差人告訴他,為了「那個義人的事」,她在夢裡受了很多苦。(太27:19)
彼拉多命人把耶穌押去鞭打,士兵用荊棘編了個冠冕,戴在耶穌頭上,又給他披上紫色外袍。彼拉多再次到外面去見民眾,一再聲明他在耶穌身上找不著什麼錯處。之後,他吩咐人將耶穌帶出來見民眾;耶穌身上披著紫色的外袍,頭上戴著荊棘的冠冕。彼拉多喊道:「你們好好看一看,這是個怎樣的人!」民眾的領袖繼續要求彼拉多把耶穌掛在柱上。他們首次提及耶穌犯了褻瀆罪,自命為上帝的兒子。這令彼拉多更恐懼不安,於是將耶穌帶進總督府,進一步盤問他。彼拉多仍想作最後的努力要釋放耶穌,但猶太人恐嚇說,他要是釋放耶穌,就等於跟凱撒作對。彼拉多聽到他們這樣說,只好吩咐人將耶穌帶出來,自己坐在審判座上。他對猶太人說:「看!你們的王!」他的話令民眾再次呼喊要把耶穌掛在柱上,祭司長則斷言:「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彼拉多於是把耶穌交給人掛在柱上。(太27:1-31;可15:1-15;路23:1-25;約18:28-40;19:1-16)
在斐洛等猶太作家筆下,彼拉多是個固守成法、剛愎自用的人。(《大使團謁見蓋約》,第38章,301節)雖然彼拉多曾以強硬的手段對付猶太人,但這也許是猶太人自己惹來的。無論如何,福音書的記載可以幫助我們確切地了解這個人的性格。彼拉多的處事方式跟一般羅馬統治者無異;他說話簡明扼要、率直爽快,表面上抱著憤世嫉俗的人的懷疑態度(例如他曾反問耶穌:「真理是什麼?」),但內心其實充滿恐懼(例如他聽說耶穌自命為上帝的兒子,「就更加害怕」,這很可能是一種基於迷信的恐懼)。彼拉多顯然不是樂於屈尊的那類人,倒是個見利忘義的典型政客。他最關心的是自己的權位。要是上司聽說他轄下的行省又再發生騷亂,他們會怎樣說呢?彼拉多怕受到指責,說他對那些被控顛覆政府的人過度寬容。他明知耶穌是無辜的,看出指控他的人只是出於嫉妒,卻依然向民眾屈服,寧可將一個無辜的人交給他們殺害,也不願冒險斷送自己的政治前途。
身為「在上當權的」,彼拉多憑上帝允准操有大權(羅13:1),必須為自己所作的決定負責,這個責任不是洗洗手就能推卸的。顯然,彼拉多的妻子所發的夢、耶穌殺身成仁那天發生的地震、黑暗籠罩全地的異常現象、聖所的帷幔裂成兩半的情景,全都是上帝促成的。(太27:19,45,51-54;路23:44,45)妻子所發的夢本應使彼拉多看出,這場審訊絕不尋常,被指控的人也非等閒之輩。沒錯,正如耶穌指出,把他交給彼拉多的人「罪更大」。(約19:10,11)耶穌將出賣他的猶大稱為「滅亡之子」。(約17:12)聖經說,合謀殺害耶穌的法利賽派的人要「被丟到欣嫩谷去」。(太23:15,33;對照約8:37-44)公議會將上帝的兒子交給外邦統治者處死,主持公議會的大祭司在上帝面前就尤其要為這宗大罪負責。(太26:63-66)彼拉多的罪責雖不及猶太領袖那麼重,但他的行動仍是極其可責的。
彼拉多對引發這宗罪行的人甚為不齒,從他叫人釘在苦刑柱上的牌子就可以看出這點。牌子上面寫著罪名:「猶太人的王。」祭司長要彼拉多更改牌子上的字眼,他斷然拒絕,說:「我所寫的,已經寫了。」(約19:19-22)亞利馬太的約瑟請求領取耶穌的遺體,彼拉多顯出羅馬官員常有的謹慎,先向軍官查證,確定耶穌已死了,才允准約瑟的請求。(可15:43-45)祭司長和法利賽派的人向彼拉多表示,他們擔心耶穌的門徒會在夜間來把他的屍首偷去,彼拉多只是簡單地說:「你們有守衛。去用你們懂得的辦法,盡量穩當地看守好了。」(太27:62-65)
免職和去世 約瑟夫斯報導,彼拉多後來因為撒馬利亞人向他的頂頭上司敘利亞總督維特利烏斯投訴,結果丟了官職。據稱有一群撒馬利亞人被騙子所愚,聚集在基利心山,想要尋找摩西埋藏在山上的神聖珍寶,可是彼拉多竟將他們殺了,撒馬利亞人於是指控彼拉多濫殺無辜。維特利烏斯命令彼拉多到羅馬受提比略審訊,並派馬爾塞魯斯接替他做總督。彼拉多還未抵達羅馬,提比略就於公元37年去世了。(《猶太古史》第18卷85-87節[4章1段];第18卷88-89節[4章2段])至於審訊的結果,歷史並沒有提及任何可靠的資料。公元3世紀末4世紀初的歷史家優西比烏斯聲稱,彼拉多在提比略的繼任人蓋約(卡利古拉)執政期間被迫自殺身亡。(《基督教會史》,第2卷,7章,1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