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日
(Preparation)
這是指每週安息日的前一天,猶太人在這一天為安息日作準備。
以色列人在曠野期間,耶和華供給他們嗎哪,並吩咐他們在第六天撿雙倍的分量,因為第七天是安息日,不可出去撿嗎哪。以色列人於是把多撿的嗎哪收起來,或烤了或煮了,為每週的安息日做好準備。(出16:5,22-27)後來,「安息日的前一天」成了「預備日」,就像馬可稱呼這一天那樣。(可15:42)(類似的是,德語的Samstag即「星期六」,也叫Sonnabend[字面意思是「太陽傍晚」],即「星期日[Sonntag]前夕」。)猶太人計算一天的方法,是從一個日落到下一個日落。因此,猶太人的預備日(相當於今天的星期五)在日落時分結束,接著就是安息日的開始。
在預備日,猶太人會為第二天的安息日準備食物,同時把那些緊迫的工作做妥,因為不能留待安息日之後才做。(出20:10)律法規定,凡被處死,掛在木柱上的,「屍體不可留在木柱上過夜,一定要當天埋葬」。(申21:22,23;另見書8:29;10:26,27)由於到了預備日的下午,耶穌和跟他一起被釘的罪犯還留在苦刑柱上,猶太人就希望他們早一點死去,好能在日落之前埋葬屍體,因為日落之後開始的新一天是個平常的安息日(即一週的第七天),而尼散月十五日又總是個安息日(利23:5-7),所以那天是「大安息日」(約19:31,42;可15:42,43;路23:54)。約瑟夫斯引述凱撒奧古斯都的諭旨說,在安息日以及預備日(安息日的前夕)的第九小時(約莫下午三點鐘)之後,猶太人就不必出席法庭的訴訟。由此可見,猶太人是在星期五的第九小時之後才為安息日作準備的。(《猶太古史》第16卷163節[6章2段])
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的早上,就是尼散月十四日的早上(逾越節在之前的黃昏開始)。約翰福音19:14說:「當天是逾越節期間的預備日」。(新世,KJ,Da)有些評注家認為這是指「逾越節的預備日」,有些譯本也採用了這個譯法。(新譯,呂譯,AT,We,CC)這個譯法等於說猶太人當天尚未慶祝逾越節,但福音書的記載明明說,耶穌和使徒在前一天的晚上「吃這逾越節的晚餐」。(路22:15;太26:18-20;可14:14-17)況且,基督是一定會完全遵守上帝的律法的,包括在尼散月十四日慶祝逾越節。(出12:6;利23:5;見逾越節)事實上,耶穌受審和被處死的那天可被視為「逾越節期間的預備日」,也就是為翌日開始的一連七天的無酵節預備。由於無酵節緊接著逾越節,整個節期往往被看作「逾越節」的一部分。另外,尼散月十四日的第二天總是個安息日,而公元33年的尼散月十五日碰巧也是個平常的安息日;由於是個雙重安息日,所以「那天是大安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