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宣讀
(Public Reading)
向群眾朗聲誦讀。每逢安息日,都有人在猶太會堂裡公開宣讀律法書的內容。同樣,在基督徒會眾的聚會裡,也有人將上帝啟示人寫下的聖經朗讀出來。
譯做「讀」或「朗讀」的希臘語詞a·na·gi·noʹsko(阿納吉諾斯科)的基本意思是「知道」(林後1:13),在聖經裡既可指私下閱讀,也可指公開朗讀(太12:3;路4:16;徒8:28;13:27)。「阿納吉諾斯科」的名詞是a·naʹgno·sis(阿納格諾西斯),大多譯做「公開宣讀」。(徒13:15;提前4:13)
公開宣讀是耶和華教育和指導他子民的重要方式,好讓他們認識他的旨意和標準。出埃及記24:7說摩西向民眾宣讀「約書」,是聖經首次提到公開宣讀的事。這樣,以色列人就能夠作出知情的選擇,去跟耶和華立約,承諾遵守他的律法了。在古代的以色列國,聖經抄本的數量不多;因此利未族的祭司「要在全體以色列人面前,朗讀這套律法」。按照摩西的吩咐,每逢安息年的住棚節,祭司要召集民眾,不論男女老幼,包括以色列人和僑居的,向他們宣讀律法書。(申31:9-12)
以色列人進應許之地以後,約書亞對著全體人民,「把律法上祝福和咒詛的話,全都照律法書上所寫的朗讀出來」。(書8:33-35)約沙法王曾派出領袖、利未人和祭司,到猶大各城教導人民(代下17:7-9),肯定少不了公開宣讀的這個環節。幾百年後,祭司希勒家修復聖殿時,無意中發現「耶和華藉摩西所傳的律法書」,即摩西執筆的律法書正本。於是約西亞王召集民眾,把約書上的一切話都念給他們聽。(王下23:2;代下34:14)接著,約西亞著手在全國掃除崇拜假神偶像的事。以色列人獲釋回鄉後,以斯拉得到省長尼希米的支持,從黎明到中午一直向民眾朗讀律法書,把書中的意思講解明白。(尼8:3,8;見希伯來語條下的「希伯來語在什麼時候式微?」)
在猶太會堂 每逢安息日,耶穌都照慣例進會堂,站起來宣讀聖經,然後向聽眾闡明經文的意思。(路4:16)在會堂裡宣讀聖經,是個由來已久的習俗。「從古以來,摩西的書每到安息日都在會堂裡朗讀出來,所以各城都有人傳講他的話。」(徒15:21)可以說,把律法書和先知書公開宣讀是猶太會堂的古老傳統。根據拉比的著作,宣讀的程序如下:先讀「舍瑪」(相當於猶太人的信仰宣言),內容取自申命記6:4-9;11:13-21和民數記15:37-41;再讀《托拉》或律法書(摩西五經)的部分內容,每年大致能讀完一遍;最後讀先知書或《哈弗他拉》的摘要,並附加解釋。朗讀完畢後,就以演講或勉勵的話作為結束。在皮西迪亞的安提阿,有人在律法書宣讀過後請保羅發言,於是他說了一些話勉勵在場的人。(徒13:15)
在基督徒會眾 在1世紀,能擁有聖經抄本的人不多,公開宣讀聖經是十分必要的。使徒保羅吩咐人在聚會時讀出他的信,並且跟別的會眾交換信件,好把他寫給其他會眾的信也讀出來。(西4:16;帖前5:27)保羅勸勉年輕的監督提摩太,要「致力於宣讀、勸勉、教導的事」。(提前4:13)
朗讀的人必須做到一點,就是讀得流利。(哈2:2)要記得,公開宣讀的目的是教育聽眾,因此朗讀的人必須透徹理解所讀的內容,清楚明白作者的用意,用心好好地讀,以免令聽眾誤解了意思。啟示錄1:3說,人朗讀、聆聽、並遵守預言書上的話,都是有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