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使徒保羅在公議會面前說「我是法利賽派的」,不是違背了自己的基督教信仰嗎?
要明白保羅為什麼說出了使徒行傳23:6這番話,就得了解當時的背景。
保羅在耶路撒冷遭受猶太暴民襲擊後,在群眾面前為信仰申辯。他指出,他曾在當地的「迦瑪列腳前受教育,按祖先嚴格的律法蒙訓誨」。群眾還沒有聽完保羅的辯詞,就大起憤怒。於是,軍官吩咐人護送他到軍營去。保羅快要被人鞭打時,他說:「一個羅馬公民還沒有定罪,你們可以鞭打他嗎?」(使徒行傳21:27-22:29)
次日,軍官把保羅解到公議會(猶太最高法庭)。保羅察覺在公議會的成員中,有撒都該派的,也有法利賽派的,就說:「各位弟兄,我是法利賽派的,是法利賽派的子孫。我現在受審判,是為了死人復活這個希望。」結果,法利賽派和撒都該派就起了紛爭。「原來撒都該派向來說沒有復活,沒有天使,也沒有靈體,法利賽派卻聲明這三樣都有。」公議會裡有幾個法利賽派的成員激烈爭辯說:「我們找不出這個人有什麼過錯。」(使徒行傳23:6-10)
眾所周知,保羅是個格外熱心的基督徒,公議會自然不會認同他是法利賽派的。當時在場的法利賽派也不會輕易讓人以他們的成員自居。因此,保羅說「我是法利賽派」,只是狹義的說法。這一點,在場的法利賽派顯然是明白的。
保羅所以受審判,是因為死人復活這個希望。他清楚表明,他在這方面 跟法利賽派一模一樣。他們相信死人復活,但撒都該派並不相信。在這個爭論上,保羅的觀點卻跟法利賽派相同。
法利賽派相信的某些道理,例如相信有復活和天使,以及他們對摩西律法的某些觀點,都跟保羅奉行的基督教沒有抵觸。(腓立比書3:5)因此,僅以這幾方面來衡量,保羅可說是法利賽派,這是在場的撒都該派所明白的。保羅這樣說,是利用自己的猶太背景去克服猶太最高法庭的偏見。
然而,最能顯示保羅沒有違背基督教信仰的證據,就是他仍然得到耶和華的悅納。就在保羅說「我是法利賽派」的同一天晚上,耶穌對他說:「你要鼓起勇氣來!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徹底作見證,也必照樣在羅馬作見證。」由此可見,保羅既然蒙上帝悅納,我們就可以確定他並沒有違背自己的基督教信仰。(使徒行傳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