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力斯
(Felix)〔源自拉丁語,意思是:快樂〕
羅馬的猶地亞行省總督。公元56年左右,保羅最後一次往耶路撒冷;之後,他被腓力斯監禁了兩年。塔西佗說,腓力斯有幾年時間跟庫瑪努斯一起做總督,後來才單獨做猶地亞行省的總督。(《編年史》,第12卷,54段)約瑟夫斯卻沒有提及腓力斯跟庫瑪努斯一起做總督,因此大部分學者都認為腓力斯是於公元52年上任的。(《猶太古史》第20卷137節[7章1段];《猶太戰記》第2卷247-248節[12章8段])既然腓力斯做了多年總督,保羅就可以對他說:「我深知本國多年來承蒙大人審理」。(徒24:10)
世俗歷史家說腓力斯一度是個奴隸,名叫「安托尼烏斯」,後來皇帝克勞狄下令讓他和他的兄弟帕拉斯恢復自由。歷史家也說腓力斯性格殘暴、寡廉鮮恥。塔西佗說腓力斯「極盡兇殘縱慾之能事,以奴隸卑下的品格行使君王無上的權力」。(《歷史》,第5卷,9段)據說大祭司約拿單是腓力斯設計殺死的。蘇埃托尼烏斯則說,腓力斯曾做過三個王后的丈夫。(《諸凱撒生平》,克勞狄篇,第28章)這類描述跟聖經中關於腓力斯的記載不謀而合。
保羅被捕之後,羅馬將軍克勞狄·呂西亞怕保羅留在耶路撒冷會性命不保,於是派一隊騎兵護送保羅往凱撒里亞,並吩咐指控保羅的人要到腓力斯面前去告他。(徒23:23-30)過了五天,大祭司亞拿尼亞帶著幾個人和名叫「帖土羅」的雄辯家從耶路撒冷來到,要誣告保羅。腓力斯主持審訊,卻拖延判決。他吩咐手下繼續拘留保羅,但要寬待他,不要禁止保羅的親友來伺候他。(徒24:1-23)
後來「腓力斯召保羅來,聽他談談對基督耶穌的信仰」。在當時那個場合(腓力斯的妻子杜西拉也可能在場),保羅談及「正義、自制和將來的審判」。腓力斯一聽見這些事,「就懼怕起來」,對保羅說:「現在你走吧,等我有空再召你來。」隨後兩年,腓力斯時常召見保羅,跟他交談,希望保羅送錢給他,以求重獲自由,但保羅沒有賄賂他。(徒24:24-27)
猶太人對腓力斯的施政極為不滿。也許公元58年左右,「波求·非斯都接任代替腓力斯。腓力斯想討好猶太人,就把保羅留下,囚在監裡」。(徒24:27)不過,腓力斯此舉並未能彌補他對猶太人的傷害,也沒能制止他們派代表往羅馬向皇帝指控他的不是。腓力斯被召回羅馬,要不是他的兄弟帕拉斯位高權重,深得尼祿寵愛,他難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