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競技
(Games)
人類在歷史早期,就對娛樂消遣感興趣。聖經說,亞當的七世孫猶伯是「所有彈奏豎琴、吹奏簫笛的人的祖師」。(創4:21)後來,特別在全球大洪水過後,人們創出了各種各樣的遊戲。
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 在埃及、巴勒斯坦和美索不達米亞境內,考古學家發掘出各式棋盤、骰子和別的遊戲用具,有的可追溯到亞伯拉罕以前的時代。在古埃及一個神廟門上的浮雕,刻畫了拉美西斯三世跟妃子玩一種類似西洋跳棋的遊戲。玩遊戲的人大都通過扔骰子或棒子來決定怎樣走。
古埃及繪畫上描繪的,除了有奏樂跳舞的場面,也有埃及女孩在玩遊戲(同時拋接幾個球)的情景。有些年輕人的遊戲(比如拔河)則是分組玩的。另外,彈子遊戲也十分流行。
以色列 聖經沒有直接說希伯來人愛玩什麼遊戲,但有些經文顯示,他們除了奏樂彈琴、唱歌跳舞和聊天以外,還有其他休閒活動。撒迦利亞書8:5說孩子們在廣場上玩耍,約伯記21:11,12也提到孩子唱歌跳舞,歡蹦亂跳。耶穌在地上時,一些小孩喜歡模仿大人,假裝舉行節慶和舉哀。(太11:16,17)在巴勒斯坦出土的玩具中,有格格作響的玩意、哨子、微型鍋盆和戰車等。約伯記41:5也許暗示,有人以飼養雀鳥作為消遣。有些人則以射箭或投石取樂。(撒上20:20-22,35-40;士20:16)不過,把遊戲轉成比賽或競技,則是猶太人受希臘文化影響後才開始的。
猜謎遊戲在以色列國很流行,這從參孫給非利士人出謎語可見一斑。(士14:12-14)
希臘 公元前776年(大約是以賽亞在猶大國開始作先知的時候),希臘人舉行了著名的奧林匹克競技大會,目的是祭祀宙斯。在奧林匹亞舉行的競技大會一直最有名,但另外三個希臘城鎮後來也成為重要的體育競賽場地。在哥林多(科林斯)附近的是為祭祀波塞冬舉行的地峽運動會,在德爾斐的是皮托競技會,在奈邁阿附近的是為祭祀宙斯舉行的奈邁阿賽會。
奧林匹克運動會每四年舉行一次,實為宗教慶典,主要活動包括祭神以及拜奧運聖火。在哥林多附近舉行的地峽運動會則每兩年舉行一次。
這些競技賽的基本項目包括賽跑、摔跤、拳擊、擲鐵餅、投標槍、戰車賽等。參賽選手都必須宣誓,表示願意接受為期十個月(幾乎全時)的嚴格訓練。裁判員會跟他們住在一起,嚴密監控整個訓練的過程。事實上,運動員所受的訓練往往比實際競賽更為艱苦,例如受訓時,賽跑選手要負重,拳擊選手則要穿上特製的重裝等。許多人為求在競賽中奪標,不惜經年累月地接受訓練。優勝者獲頒用不同樹枝編成的花冠:奧林匹克運動會用橄欖枝,地峽運動會用松枝,皮托競技會用月桂枝,奈邁阿賽會用野芹枝。花冠一般放在裁判員旁邊,在終點比較顯眼的地方,好讓賽跑選手看見,激勵他們全力以赴。違規者一律被取消參賽資格。運動會前後以及進行期間,各項比賽就是城中的熱門話題。奪標的運動員會受到大事歌頌、崇拜、盛情款待,禮物源源不絕。在哥林多(科林斯),冠軍選手還獲發養老金。
羅馬 羅馬的競技比賽跟希臘大不相同,以角鬥和一些極為殘忍的表演為特色。角鬥競技賽始於公元前3世紀,本是送葬的宗教儀式,也許跟古代異教儀式密切相關,異教徒自割身體,以流血來表示對神明或死者的敬意。(王上18:28;參看利19:28中上帝給以色列人的禁令)後來,羅馬人的競技賽漸漸成了祭祀薩圖恩的活動,可謂極盡殘忍野蠻之能事。有一次,圖拉真皇帝舉辦了一個競技大會,一萬名角鬥士在完場前幾乎全部喪生。據說,就連一些元老院議員、「尊貴」婦女和康茂德皇帝也曾登上角鬥台。從尼祿的日子起,許多基督徒都在競技場內慘遭殺害。
異教競技賽傳入巴勒斯坦 根據次經瑪加伯上第1章,公元前2世紀安條克四世在位期間,被希臘化的猶太人把希臘文化和競技比賽引進以色列,並在耶路撒冷建了一座體育館。瑪加伯下4:12-15說,連祭司也疏忽職守,跑去參加競技比賽。不過,也有一些人是堅決不肯採納這些異教習俗的。
公元前1世紀,希律大帝在耶路撒冷建了一個劇場、在平原上建了一個圓形劇場,也在凱撒里亞建了劇場和圓形劇場,並規定國民每五年舉行一次競技大賽,向凱撒表示敬意。除了摔跤、戰車賽等項目以外,他引入了羅馬式的競技比賽,包括野獸互搏、死囚與野獸相鬥的表演。據約瑟夫斯說,猶太人對希律的所作所為十分反感,於是密謀刺殺他,只是沒有成功。(《猶太古史》第15卷267-291節[8章1-4段]以及331-341節[9章6段])
基督徒的看法 公元2,3世紀的作家德爾圖良清楚指出,早期基督徒對羅馬人的娛樂有什麼看法。他說,基督徒「對於競技場的瘋狂競賽、劇場的無恥表演、格鬥場的殘暴行為以及體育館的種種虛榮,從來都是不談、不看、不聽的」。他還說:「我們若寧願選擇別的娛樂消遣,你們又有什麼理由不高興呢?……你們覺得開心的事,我們不喜歡;我們覺得開心的事,你們沒興趣。」(《護教篇》38章4,5節)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4:7-10勸勉提摩太時,言簡意賅地道明了基督徒對操練身體或體育鍛鍊有什麼看法。
用做比喻 為了帶出要點,保羅和彼得施教時都曾以某些比賽的特色作為比喻。例如,跟希臘的運動選手想得到的獎賞不同,受膏基督徒要贏取的是不死的生命,不是能壞的花冠。(彼前1:3,4;5:4)受膏基督徒必須定睛注視獎賞,抱著奪標的心去跑;不能回頭張望,否則必功虧一簣。(林前9:24;腓3:13,14)他們必須遵守參賽規則,過道德清白的生活,以免被取消資格。(提後2:5)自制、自律、受訓都是必不可少的。(林前9:25;彼前5:10)訓練有素的拳擊手往往一擊即中,不會白費力氣。同樣,基督徒出拳,也得瞄準目標,一心要贏得獎賞,只是他們要擊倒的不是人,而是一切妨礙他們奪標的事物,包括自身的弱點。(林前9:26,27;提前6:12)他們必須放下無謂的重擔,擺脫纏累人的罪(即缺乏信心),就像賽跑選手把衣服脫掉,放下累贅一樣。基督徒必須明白,要完成永生的賽程,關鍵在於耐力而非一時的衝勁。(來12:1,2)
保羅在希伯來書12:1的話很值得留意,他說「這一大群見證人[希臘語mar·tyʹron馬蒂龍]圍住我們,多如雲彩」。顯然,保羅說的「這一大群見證人」,指的不是旁觀者,而是他在上一章所論述的古人。換言之,保羅不是以旁觀者的例子,而是以其他參賽者的好榜樣,來激勵基督徒奮力向前,提醒他們要定睛注視耶穌,指出他們的審判官基督耶穌已經獲勝了。
哥林多前書4:9也許是以羅馬的角鬥賽為喻,把保羅和其他使徒比作競技場上最後一個項目的主角,因為最血腥的格鬥賽一般會放在最後,參加格鬥的人幾乎必死無疑。同樣,希伯來書10:32,33可能也是以羅馬的競技賽做背景的。(見劇場)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32說自己曾「在以弗所跟野獸搏鬥」,也許顯示他實際面對過被野獸撕碎的危險。然而,有些人認為羅馬公民不可能被扔到競技場跟野獸搏鬥,因此認為經文只是把以弗所的反對勢力比喻為來勢洶洶的野獸而已。問題是,保羅確實在哥林多後書1:8-10提到自己在亞細亞行省遇過極大的危險(以弗所正好位於亞細亞行省),還說上帝「從死亡這樣的大難中」搭救了他。相對於在以弗所遭遇反對勢力來說,在競技場跟野獸搏鬥顯然與這段記載更加吻合。(徒19:23-41)保羅說自己有幾次「險死還生」,這也許就是其中的一次。(林後11:23;見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