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堅定卻有適應性
氣勢雄偉的橡樹是力量的象徵,即使風勢強勁,亦不會對其產生多大影響。可是,雖然一株堅壯的橡樹由於樹身堅強牢固而能夠飽經風暴,屹立不移,但與此同時,一根小草卻為了完全不同的理由能夠抵受風雨的吹襲。個中有什麼祕密?它那柔順的適應性。雖然強風將草吹得東歪西倒,卻無法將其折斷。
那麼,適應性或堅定——哪一樣較重要呢?其實基督徒需要兩者兼備。然而,甚至在上帝的百姓當中,有些人有時也會在堅定和適應性方面欠缺平衡。他們緊守崇高的原則,但有些人卻有固執己見的傾向。另一些人則好像『風吹動的蘆葦』一般。(馬太福音11:7)他們很容易向這個邪惡世界的種種壓力及影響屈膝,也許寬大容忍到放縱的地步。
正如所羅門說:「凡事都有定期。」(傳道書3:1)因此,到底什麼時候應該保持堅定,什麼時候應該表現適應性呢?
什麼時候應保持堅定
有一次,以色列王掃羅接獲一個明確的命令:「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一個敵國],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撒母耳記上15:3)亞瑪力人一向與上帝和他的子民為敵,因此配受毀滅的懲罰。(申命記25:17-19)可是,「掃羅和百姓卻憐惜亞甲[亞瑪力王],也愛惜上好的牛、羊,……不肯滅絕。」掃羅在這件事上『放寬了規定』,但他這樣行卻是耶和華所無法認可的。先知撒母耳宣布說:「聽命勝於獻祭。」——撒母耳記上15:9-22。
在這個事例上,教訓十分明顯:在服從上帝方面,事情是沒有折衷餘地的。使徒約翰說:「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翰一書5:3)沙得拉、米煞和亞伯尼歌的經歷足以表明上帝的僕人在表現順服方面必須願意達到什麼程度。他們堅決拒絕崇拜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偶像。何以故呢?因為上帝的律法明令譴責偶像崇拜。(出埃及記20:4-6)他們絕沒有找尋藉口,認為當時的環境使他們有理由違反上帝的這項命令。反之,他們寧死也不願在服從上帝方面作出妥協。——但以理書3:16-18。
大部分基督徒在服從聖經律法的明確規定方面都沒有多大的難題。可是,聖經也勸籲基督徒說:「要順服那些在你們當中帶頭的人。」(希伯來書13:17,《新世》)會眾中的長老可能為會眾定下集合起來從事組外傳道工作的時間,或在運用王國聚會所的設備方面作出若干規定。誠然沒有任何聖經經文清楚說明應該如何調節恆溫器,或誰應該負責如此行。然而,長老們一旦作出決定,我們與之通力合作豈不是好事嗎?
照樣,丈夫可能為家人作出若干決定,基督徒妻子可能並不完全同意丈夫在某方面所作的判斷,但她仍須服從「丈夫的律法」。(羅馬書7:2)我們不應當以適應性為藉口而不理會聖經命人要順服長老、丈夫、父母及僱主的規定。——歌羅西書3:18-24。
什麼時候應表現適應性
可是,表現適應性也有其適當的時候。使徒保羅表明這點說:「要讓人人都知道你們合理。」(腓立比書4:5,《新世》)保羅在這裡所用的希臘字的意思是「不拘泥於律法的條文;這個字含有體恤的意思,意味到『以仁慈合理的眼光去看事實』。」(梵因,《新約字詞註釋詞典》)合理時常是指敏於適應當前的環境。
例如,一個在外國服務的海外傳道員可能很快便意識到當地的風俗習慣與他本國的習俗頗為不同。但他若瞧不起當地人民的生活方式,拒絕作出若干必需的調整,他的傳道工作會多成功呢?因此,他會明智地適應新的文化而自其得益。——哥林多前書9:19-23。
令人感興趣的是,保羅勸腓立比的基督徒要表現合理的態度時,他剛提及過當地會眾中兩個彼此有嫌隙的女子。(腓立比書4:2-5)雖然保羅並沒有透露她們的爭執屬於什麼性質,但造成緊張關係的主要原因往往是由於缺乏合理態度之故。人若吹毛求疵或要求過高,周遭的人就無法感到自在。所羅門提出警告說:「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何必自取敗亡呢?」——傳道書7:16。
基督徒必須體諒別人的弱點。我們試從別人的觀點去看各事無疑是好的。可是令人惋惜的是,在古代的哥林多,有些基督徒如此關注個人的「權益」,竟甚至在法庭上控訴自己的信徒同工。由於他們將彼此間的難題在不信者面前公開披露出來,他們不但為會眾帶來羞辱,也加深了彼此間的嫌隙。——哥林多前書6:1-6。
因此保羅勸勉受到冒犯的哥林多基督徒要敏於讓步。他敦促他們說:「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哥林多前書6:7)基督徒會力求與屬靈的弟兄姊妹保持和睦;在他們看來,這便是莫大的收益了。
合理的態度對操權的人尤其適合。例如,父母可能為兒女定下晚上回家的時間,但假若孩子要求一次破例,那又如何呢?父母若至少考慮一下所牽涉到的若干環境因素,這豈不是很適當嗎?基督徒長老又如何?合理豈不是長老所應具備的資格之一嗎?(提摩太前書3:3)不錯,但他們應在何時及如何表現這種特質呢?
長老們——堅定但卻表現適應性
使徒彼得有一次將「合理」的人與那些「難於取悅」的人作一對照。(彼得前書2:18,《新世》)一位長老可能向一個弟兄提出若干建議以改善對方的談話能力;可是,長老若強行應用一套嚴格的標準而忽視了對方的教育水平、能力限度及環境,那便會有什麼情形發生呢?弟兄可能對勸告感到忿懣不平,也許變成心灰意冷,覺得長老們『太難取悅』。
長老在會眾中執行各項規則時也必須富於適應性。千萬不可把這些規則看得比耶和華的話語的完美原則更重要,以致容許這些規則『廢了上帝的道』。——馬太福音15:6;23:23。
長老應該在沒有違反聖經原則的範圍內表現適應性。例如,他們可能留意到在一些人數眾多的大會中,社方勸人不要預留座位。可是,在一個人數不多而又座位充足的會眾裡,這項規定是否仍須強制執行呢?或者長老們認為在從事逐戶傳道時通常某種服飾——例如男子穿著外套及打領帶——是適當的。南美洲的一群會眾便有這樣的情形。可是,當地的一位長老卻留意到一個年輕人不願參加與別人分享好消息的工作,原因何在?原來他無力購買外套和領帶。長老意識到在這方面需要表現適應性,因此鼓勵這個青年人開始與別人分享他的信仰。
長老處理會眾的司法案件時也應當表現適應性。雖然犯過者所犯的過錯本是配受開除處分的,但當事人若表現悔意,那又如何呢?在這方面,耶和華對待尼尼微人的方式立下一個適當的典範。上帝告訴約拿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可是,百姓卻表現悔改,因此耶和華並沒有堅要執行他所宣布的毀滅。他看出事態已改變了。(約拿書3:4,10)照樣,若有明顯的證據表明犯過者真正誠心悔改,長老就應該樂於『廣行赦免』。——以賽亞書55:7。
在堅定及適應性方面保持平衡並不容易。不完美的人與生俱來便有走極端的傾向。可是,基督徒若力求保持堅定,但卻同時富於適應性,這樣行一定會帶來豐盛的酬報。由於努力表現適應性,他們會與別人享有較佳的關係,並且可以避免許多感情上的挫折。再者,受任命的長老若保持堅定,恆心行善,緊守忠誠,他們便會為整群會眾立下榜樣而贏得弟兄的信任和合作,大家齊步向前邁向永生的目標。——以賽亞書32:2;哥林多前書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