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詛咒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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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希臘語經卷》,譯作「詛咒」的兩個基本詞語是a·raʹ(阿拉)和a·naʹthe·ma(阿納泰馬),別的相關詞語包括ka·taʹra(卡塔拉)、e·pi·ka·taʹra·tos(埃皮卡塔拉托斯)、ka·ta·raʹo·mai(卡塔拉奧邁)、ka·taʹthe·ma(卡塔泰馬)和ka·ta·the·ma·tiʹzo(卡塔泰馬蒂佐)。
「阿拉」含有咒罵或求神降禍的意思。約翰說法利賽派把跟從耶穌的平民百姓視為不認識律法、「被咒詛」的人(約7:49),他用的是相關詞語e·paʹra·tos(埃帕拉托斯)。另一方面,保羅指出,靠著基督的死(死在苦刑柱上),替所有 猶太人成了受詛咒的,他們才得以脫離律法的詛咒。(加3:10,13)在加拉太書3:10,保羅用希臘語詞「埃皮卡塔拉托斯」去翻譯申命記27:26中的希伯來語詞「阿拉爾」(即本文論述的第一個希伯來語詞);又在加拉太書3:13用同一個詞去翻譯申命記21:23中的希伯來語詞qela·lahʹ凱拉拉(意即「受詛咒的;詛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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詛咒洞悉聖經(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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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未能遵守律法之約,整個以色列國都受到詛咒,就算那些誠心(但無法十足地)按照律法行事的人也不例外。使徒保羅說,基督耶穌之所以死在苦刑柱上,就是為了拯救這些人。(加3:10-13)耶穌自己十全十美地遵守了律法,但他卻甘願成為受詛咒的,好救贖以色列人脫離律法的詛咒。申命記21:23說:「因為掛在木柱上的人,是上帝所咒詛的[字面意思是:是一個詛咒]。」耶穌被猶太宗教法庭(不公正地)判處死刑,以罪犯的身份被掛在柱上時,成了「一個詛咒」。後來,耶穌在天上把自己生命的價值呈在上帝面前,摩西律法就作廢了。上帝一旦接納耶穌所獻的祭物,就彷彿把摩西律法釘在柱上,正式解除了律法的詛咒。(西2:14)正因為猶太人視耶穌的遺體為「一個詛咒」,加上律法規定,安息日是不容玷污的,所以耶穌和其他罪犯的屍體當天就被拿走,沒有留在柱上。(申21:23;約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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