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刑柱
(Torture Stake)
一種刑具。耶穌基督被掛在這種刑具上處死。(太27:32-40;可15:21-30;路23:26;約19:17-19,25)《新世界譯本》譯作「苦刑柱」的古典希臘語stau·rosʹ「斯陶羅斯」,主要是指一條直立的木柱或桿;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希臘語經卷》的執筆者用這個詞來指一條有橫木交叉相連的柱子。(見掛在柱上;Int,1149-1151頁)
約翰·帕森斯著的《非基督教的十字架》一書說:「用希臘語寫成的《新約》各卷從沒有表示,耶穌被釘的那個『斯陶羅斯』有別於一般的『斯陶羅斯』,就連一句暗示也沒有,更沒有說它不是一根木頭而是由兩根木頭釘成的十字架。……導師們把教會的希臘語文獻翻譯成本地語言時,把『斯陶羅斯』一詞譯做『十字架』。為了支持這個做法,他們把『十字架』一詞收進詞典作為『斯陶羅斯』的定義,卻沒有清楚說明在使徒的日子,『十字架』絕不是『斯陶羅斯』的基本意思,而且過了很久依然沒有成為『斯陶羅斯』的主要意思。導師們也沒有清楚說明,就算『十字架』後來成為『斯陶羅斯』的主要意思,也純粹是因為人們在毫無佐證的情況下,仍然為了某些理由假定耶穌被釘的那個『斯陶羅斯』是十字形的。導師們這樣做實在大大誤導別人。」(倫敦,1896,23-24頁)
耶穌為何必須死在柱上 耶和華上帝把律法賜給以色列人時,他們承諾會謹守遵行。(出24:3)可是,身為罪人亞當的後代,他們無法把律法守得十全十美。由於這緣故,他們都受律法咒詛。為了把這個特殊的咒詛從他們身上除去,耶穌必須像受咒詛的罪犯一樣被掛在柱上。論到這件事,使徒保羅寫道:「凡靠遵守律法而稱義的,都必受咒詛,因為經上記著說:『誰不貫徹遵行律法書上所寫的一切規定,就要受咒詛。』……基督既替我們成了受咒詛的,就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說:『凡掛在木柱上的人,都是被咒詛的。』」(加3:10-13)
用做比喻 「苦刑柱」有時代表苦難、羞辱或由於跟隨耶穌基督而經歷折磨。耶穌說:「誰不接受自己的苦刑柱來跟隨我,就配不上我。」(太10:38;16:24;可8:34;路9:23;14:27)「苦刑柱」一詞也被用來代表耶穌死在柱上這件事。憑著他的犧牲,人類才得以被贖,脫離罪的捆綁,與上帝和好。(林前1:17,18)
耶穌死在苦刑柱上,成了廢除律法的合法根據。律法將猶太人和非猶太人分開。憑著耶穌的犧牲,無論是猶太人還是非猶太人,就都能「藉著苦刑柱……跟上帝完全和解,合為一體」。(弗2:11-16;西1:20;2:13,14)這件事成了許多猶太人的絆腳石,因為他們堅稱,人若要蒙上帝悅納,就必須受割禮和謹守摩西律法。因此使徒保羅寫道:「弟兄們,如果我仍舊傳講割禮,為什麼還受迫害呢?要是這樣,苦刑柱的道理早就不再是絆腳石了。」(加5:11)「那些想憑肉身叫自己有體面的人,都勉強你們受割禮。他們這樣做,無非是怕為基督耶穌的苦刑柱受迫害。我決不誇耀別的,只誇耀主耶穌基督的苦刑柱。藉著他,對我來說,世界已經掛在柱上了;對世界來說,我也掛在柱上了。」(加6:12,14)由於承認耶穌死在苦刑柱上是使人類得救的惟一基礎,保羅飽受猶太人迫害。這件事所導致的結果是:在保羅眼中,世界好像已被掛在柱上,被定罪而死去;世界則對保羅深惡痛絕,視他為已被掛在柱上的死囚。
人歸信了基督教,後來卻生活放蕩,就表明自己是「基督苦刑柱的仇敵」了。(腓3:18,19)他們的行動顯示,他們根本不賞識耶穌死在苦刑柱上為他們帶來的裨益,反而肆意「踐踏上帝的兒子,連使自己成聖的立約之血也視作等閒」。(來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