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性——什麼勸告才真正有效?
我們有什麼理由要考慮一下聖經對性這個問題所提出的勸告?(箴言2:6-12)(1-4)
你若根據「什麼會帶來快樂?」這個問題作一項調查,有許多答案會牽涉到性。這是意料中的事,因為性的感覺和慾望乃是上帝賦予每個正常、健康的人的天性。
2 在過去幾個世代,性的討論已變得越來越公開。此外,人們的性行為也經歷很大改變。有越來越多的青年人很早便開始性交,甚至在15歲之前便如此行。有數以百萬計的男女,包括許多退了休的人在內,未經結婚便與異性同居和發生性關係。在已婚的人當中,許多人嘗試集體的性愛,換妻的玩意或所謂的「開放婚姻」,在這樣的婚姻中,夫妻雙方均同意對方可以享有婚外的性關係。
3 關於這些事的勸告來自若干不同的方面。今日被視為流行的見解正受到許多醫生、婚姻顧問和牧師教士所鼓勵或至少認可。有些人從各種「入門」書或雜誌文章獲得他們的見解。其他的人的思想受到他們在學校裡性教育的課程所影響。還有些人則僅是從繪影繪聲地描述性愛的小說、電影和電視劇獲得他們的見解。
4 大部份人都意識到,聖經也討論這個題目。現在有許多人不喜歡接受聖經的標準,因為他們覺得聖經的標準過於嚴格。但這是真的嗎?抑或實行聖經的勸告其實可以保護人避免許多痛苦,並且使人能夠在生活上尋得更大的快樂?
婚前的性關係——為何不可行?
為什麼婚前的性關係大為增加?(5-7)
5 性的慾望和能力通常在人十幾歲的時期開始產生和加強。因此自古至今有許多青年人在婚前便發生性關係。(創世記34:1-4)但是近年來婚前的性關係變成越來越普遍。在若干地區中這差不多已成為通則。何以故呢?
6 婚前性行為激增的原因之一與電影和流行小說大力宣傳性愛有關。許多青年人感覺好奇,他們想『試看看是什麼滋味。』這又進而產生了同輩壓力而影響別人加以附和。由於婚前的性關係和婚外的性關係變得越來越普遍,現在有許多牧師和教士說只要當事人『彼此相愛』,他們便可以發生性關係。因此有越來越多未婚的人面對這個問題,『何不發生性關係呢,特別是我們若採用避孕用具的話?』
7 醫藥專欄作家掃羅·卡培爾(Saul Kapel)醫生列出促使人們在婚前發生性關係的其他原因,他評論說:
『性被誤用為反抗父母的工具。性被誤用來吸引別人的注意,彷彿一種「求救訊號」一般。性被誤用來「證明」自己的丈夫氣概或女性氣質。性被誤用為一項社交手段以圖贏得別人的接納。
『當性被人誤用時,它永不能解決促成這些情形的難題。通常它只是將難題隱蔽起來而已。』
上帝對婚前的性關係懷有什麼看法?(8)
8 無論人由於什麼原因在婚前發生性關係,無論這件事多麼普遍,無論多少顧問和教士牧師贊成這件事,聖經的勸告卻是:
「上帝的旨意是要你們……遠避淫行;……誰也不要在這事上越軌,佔[別人]的便宜。」——帖撒羅尼迦前書4:3-6,《新譯》。
有些人覺得上帝在這裡提出的勸告嚴格到不必要的程度。但是不要忘記,性本身是來自耶和華上帝的一項恩賜;是他將人創造成具有生育能力的。(創世記1:28)按理說來,將性的能力賦予人的造物主豈不應當能夠在這件事上予人最佳的勸告,使我們不致因為行事不智而招致憂傷嗎?
後果——愉快抑或痛苦?
婚前的性關係導致什麼結果?(9-12)
9 在正當的範圍內,性的吸引和慾望可以導致良好的後果。當然,一個後果是兒女。關於第一宗受到報導的性關係,聖經的記載說:「有一日,那人[亞當]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創世記4:1)在家庭裡,兒女可以是真正快樂的一個來源。可是,發生性關係的人若尚未結婚又如何呢?後果常是一樣——懷孕和兒女。
10 許多在婚前發生性關係的人覺得無需為此擔心。他們認為他們可以使用各種避孕藥品和用具。在有些地方,青少年可以甚至不讓父母知道便獲得這些藥品和用具。可是,甚至在世故的青年人當中,青少年懷孕仍然時常發生,雖然這些少年曾說,「這件事不可能發生在我身上。」像以下一類的報導足以證實這點:
「去年在紐西蘭出生的每五個嬰兒中便有一個以上是由未婚的母親生的。」
「在每三個二十歲以下誦念婚約誓言的英國女子中有一個已經有孕在身。」
「[在美國]每五個十幾歲的女孩中有一個會在未從中學畢業之前便已懷孕。」
11 婚前發生性關係所導致的痛苦後果為許多青年男女帶來了巨大的壓力。有些試圖以墮胎解決。可是良心敏銳的人想到將母親體內一個在發育中的嬰孩消滅無疑會大感不安。(出埃及記20:13)事情也牽涉到女性的感情和良心。這些因素十分強烈,以致許多墮過胎的人在事後深以為憾。——羅馬書2:14,15。
12 十餘歲的少女懷孕對母親和孩子所形成的危險過於成年女子懷孕所造成的危險。當事人有較大危險染上貧血症、血毒症、反常出血、延長的陣痛和勉強分娩,以及在生產期間死亡。母親若不及十六歲,生下的嬰孩在第一年死去的可能性比普通嬰孩高一倍。私生也為父母帶來許多在個人、社會和經濟方面的難題。不但如此,穩定的家庭環境對孩子的安全和發育有頗大影響。嬰孩若由於是私生子而未能享有這樣的家庭環境,便可能受到影響一生的嚴重傷害。有鑑於此,你認為以一般而言,婚前性關係所導致的後果是愉快抑或痛苦呢?聖經吩咐人要「遠避淫行」的勸告豈不是一項明智的保護嗎?
你可以舉出其他什麼理由表明聖經對性所提出的勸告的確深具價值?(13,14)
13 忽視聖經的勸告也使許多人遭受另一項痛苦的後果——疾病。在十餘歲的年齡便與多個對手發生性關係的女子患子宮頸癌的可能性比其他人高得多。此外,染上性病也是個十分實在的危險。有些人欺騙自己,以為淋病和梅毒可以很容易檢驗出來而加以治療。但是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的專家們報導說,現今有些性病菌已對抗生素養成抵抗力。醫生們也對生殖器官泡疹的激增感覺憂慮。這時常使染上此症的女子所生的兒女受到傷害。不錯,許多青年人正憑著痛苦的經驗看出聖經的警告是如何真實:
「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唯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哥林多前書6:18。
14 有些人認為婚前的性關係予人有益的經驗,使人能夠在婚後較易作性的調整。在有些國家中,富有的父親常帶兒子宿娼作為一種「教育」。有些人可能覺得這會對人有所幫助。但據那曾經觀察過一切屬人的經驗的造物主指出,這其實對人並無益處。在婚前保持貞潔會為幸福的婚姻奠下遠較優良的基礎。在加拿大所作的研究透露,很早便有過婚前性經驗的青少年很可能在婚後欺騙自己的配偶。但是在婚前保持貞潔的人則較可能在婚姻中也保持貞潔;他們在婚前對婚姻所懷的尊重在婚後仍然繼續下去。
通姦又如何?
關於聖經對通姦問題所提出的勸告,證據表明什麼?(15-18)
15 今日人們在性方面所獲得的「開通」勸告也導致更多的通姦事件。來自歐洲和北美洲的報導顯示,大約有一半的已婚男子對妻子不忠實。現在有更多女子也贊成與人通姦及實際如此行。她們時常希望藉此使自己的生活更富於浪漫色彩。
16 聖經對這件事提出非常明確的勸告:「丈夫該以應盡的房事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這樣。」(哥林多前書7:3,《新修》)你也可以讀讀箴言5:15-20;這段經文以比喻性的文字指出,已婚的人應當從自己的婚姻而非從外人獲得性的滿足。自古至今的經驗均證明這個勸告是一項保護。這可以保護人不致染上性病和有私生的兒女。這也保護人不致受到通姦時常帶來的痛苦和憂傷。
17 一對男女結為夫婦時,他們彼此作出承擔。其中一方若不忠於配偶而背信,便會有什麼事發生呢?一項對婚外性關係所作的研究報導說:
「當事人由於自己背信而懷有極大的罪咎感。通姦是一種屬於個人性質的罪行,因為你清楚知道你所背叛或傷害的是誰。」
有許多夫婦聽從別人的勸告實行「開放的婚姻」,同意雙方均可以隨意與其他對手發生性關係;但後來的事態發展卻清楚表明以上所說的話的確不虛。過了相當時間之後,一度大力提倡「開放的婚姻」的人不得不將自己的立場反轉過來。可悲的結果迫使他們承認,「對大部份的婚姻而言,在性方面的忠實仍然是一個重要和必需的條件。」
18 通姦時常會引起嫉妒和造成個人的不安全。上帝曾明智地勸告人避免這些事所帶來的傷害。(箴言14:30;27:4)雖然有些人覺得他們的見解更高明而認為通姦並沒有什麼不對,事實卻證明他們錯了。臨床心理學家彌爾頓·馬茲(Milton Matz)醫生坦白承認說:
「當有婚外的性關係發生於我們的生活上時,不論我們是參與者抑或犧牲者,我們大部份人都會感覺大受打擊……
「我在這方面的經驗是,對每個受牽涉的人來說,婚外的性關係均是極為痛苦的事。作為快樂的處方,這根本毫不生效。」
婚姻中的性關係
關於婚姻中的性關係,聖經提出什麼勸告?(19-22)
19 關於性,聖經並非僅是勸戒我們要避免什麼而已。聖經也向我們提出勸告,教我們以積極的方式怎樣行而導致一種報酬豐富的生活。
20 聖經並沒有將性僅視為一種生物的機能,反之聖經正當地表明對夫妻來說性可以是一件為雙方帶來愉快的事。關於婚姻中的性關係,聖經曾用「歡欣」和「心滿意足」等字眼去描述。(箴言5:19,《當代聖經》)這樣的坦率言論幫助人對於夫妻之間正常的親密關係不致懷有假正經或羞恥的感覺。
21 造物主勸告丈夫們說:「做丈夫的,你們要愛妻子;別用苦慍的態度待她們。」(歌羅西書3:19,《新修》)夫妻若要享有真正令人心滿意足的性關係,就絕不可容許任何怨恨或憤懣的藩籬在兩者之間存在。這樣夫妻便可以領略到婚姻的真諦而享受其樂趣,體會到這是表達深切的愛心、承擔和愛意的一種方式。
22 除此之外,上帝勸勉作丈夫的人要「按照知識」與妻子同居。(彼得前書3:7,《新世》)因此丈夫應當考慮到妻子在情緒和生理上的週期。丈夫若非專橫武斷,不解溫柔而是對妻子的感覺和需要細心體察,很可能妻子也會對丈夫的感覺和需要更敏於留意。這會使雙方均深感滿足。
聽從這項勸告怎樣使人得益?(23-26)
23 常有丈夫埋怨妻子對性事反應冷淡。丈夫若僅在想與妻子交歡時才獻殷勤,其他時候則看來對妻子沉默寡言,嚴厲冷峻,這就很可能使妻子反應冷淡了。但是你豈不同意,丈夫若通常對妻子親切熱誠,妻子反應冷淡的可能性便會較小嗎?丈夫若聽從聖經的勸告,「存憐憫的心腸、恩慈、謙卑、溫柔和忍耐,」妻子就自然會對丈夫有良好的反應了。——歌羅西書3:12,13,《新譯》。
24 聖經說:「施比受更為[快樂]。」(使徒行傳20:35)這句話在許多方面均適用。在原則上,這對於性的滿足是一項切合實際的幫助。怎會如此呢?妻子從性關係所獲得的樂趣主要有賴於心靈和頭腦。現代人極力強調女子應將注意力集中於從身體所獲得的刺激和快感方面,但是許多人看來仍然未能獲得滿足。可是,研究這個問題的瑪利·羅賓孫(Marie Robinson)博士指出,妻子若養成對丈夫的尊重,將性關係視為『施予』而非獲取的方法,她便很可能會尋得更大的滿足。這位醫生評論說:
「逐漸[妻子]發覺自己容許她對丈夫所懷的新愛意和關注成為她的性擁抱的一部份。她見到和感覺到自己的性冷感的消除為丈夫帶來了樂趣;這遂形成一項循環作用,丈夫的更大樂趣也為她帶來更大的樂趣。」
因此,甚至在生活的這個親密方面,聖經勸人要樂於施予和關心別人的忠告也可以促進快樂。——腓立比書2:4。
25 聽從這項勸告也在另一方面使我們得益。性包括傳授生命的能力在內,我們對這件事的看法影響到我們與賜生命者上帝的關係。因此,避免淫亂和通姦乃是明智之舉,不但是因為保持貞潔在身體、精神和感情上均對我們有益,同時也因為行這些惡事便其實『得罪了上帝』。(創世記39:9)論到忠於自己的配偶,希伯來書13:4(《新譯》)說:
「人人都應該尊重婚姻,婚床也不要玷污,因為上帝一定審判淫亂的和姦淫的人。」
26 當我們考慮性怎樣與人的快樂有關時,我們的目光需要越過現今。為了維護我們的永久福利,聖經幫助我們考慮到我們所行的事會怎樣在明日、明年和我們的一生影響到我們自己和別人。
[第70頁的附欄]
「也許新的『性自由』為人帶來『解放』,……但是我在到處所聽到的消息卻與此大為不同。我不斷聽見的消息是,性的自由的確對大部份人有所影響。性的自由使人受害不淺。」——專欄作家紀雅(G.A. Geyer),《俄勒岡人報》。
[第71頁的附欄]
「婚姻上的不忠實常會導致犯罪感、痛苦和猜疑,但婚姻的忠實卻會導致安全和深切的喜樂。」——布羅德力(C. B. Broderick)博士,一間婚姻和家庭中心的主任。
[第69頁的圖片]
聖經的勸告幫助人避免不道德的悲慘後果——非意願的懷孕和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