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觀點
女子不應該好好打扮嗎?
紐約時裝設計科技學院的資深時裝設計師兼教授喬治·西蒙頓說:「女子都愛留意時尚。她們喜歡用衣著表達個性,喜歡打扮得漂漂亮亮,令自己看起來更加迷人。……我認為女子悉心打扮,表示她尊重自己,也尊重她身邊的人。」沒錯,自古以來,女子都愛以打扮來突顯女性魅力,令自己更亮麗動人之餘,也能增添幾分自信。
不過,有些人卻以宗教的名義,說女子不該裝扮自己。公元3世紀的神學家德爾圖良說,如果信仰上帝的女子天生麗質,她就「絕不可讓自己看上去更漂亮,倒要讓自己看起來沒那麼美」。論到化妝品,德爾圖良說:「女子擦面霜、塗胭脂或把眉毛加長,就是得罪上帝。」他甚至說,金銀首飾是「用來誘惑人的工具」。
今天,許多人仍然對女子裝扮自己一事懷有偏激的看法。有些宗教甚至禁止信徒穿紅著綠、佩戴首飾或者化妝。那麼,基督徒女子是否必須掩藏自己的美貌呢?她們可以好好打扮,令自己更美麗可人嗎?
上帝的觀點
對於佩戴珠寶首飾、化妝等問題,聖經並沒有詳細的論述。不過,我們還是可以從聖經找到足夠的證據,看出上帝並不譴責人以穿戴飾物、化妝等來裝扮自己。
舉例說,當上帝談到他如何賜福給耶路撒冷時,他把耶路撒冷比作一個婦人,說:「我用飾物給你打扮,……你美麗絕倫」。(以西結書16:11-13)這個比喻提到若干飾物,包括鐲子、項鏈和耳環等等。聖經也說,「智者的責備在願聽的耳中」,有如精金飾物。(箴言25:1,12)既然聖經把一些正面、美好的事物比作飾物,我們就有理由相信,上帝並不反對女子佩戴飾物,令自己的外觀更加悅目。
基督徒女子如何裝飾自己
聖經裡有些經文直接談到女子的打扮。使徒保羅說,「我又希望女人服裝整齊端莊」。如果女子打扮端莊,反映出「健全的思想」,這就可能表明她是真的敬奉上帝。(提摩太前書2:9,10)基督徒女子打扮端莊得體,能為上帝的教訓和基督徒會眾增光。
不過,有些人卻不同意這點。他們指經文繼續說,「不要用奇特的髮型、黃金珍珠,或奢華的衣服裝飾自己,倒要用善行做裝飾,這才跟自稱敬奉上帝的婦女相稱」。這是不是說女子絕不可梳妝打扮、穿戴飾物呢?
不是的。正如上文說,聖經把正面、美好的事物比作飾物。所以,使徒保羅不是要禁止某種打扮裝飾,而是想鼓勵女子主要以基督徒的美德和善行裝飾自己。
打扮的目的
使徒保羅寫道:「我們再也不該彼此妄斷,倒要下定決心,總不把絆腳石或使人失足的事放在弟兄面前。」(羅馬書14:13)在選擇衣著打扮方面,我們怎樣應用這節經文呢?
首先,保羅吩咐我們不要「彼此妄斷」,並要當心,絕不可「把絆腳石或使人失足的事放在弟兄面前」。事實上,何謂合宜的打扮,常常因地方、文化而異。換了時間地點,合宜的衣著也可能變成不合宜的。無論如何,只要某種打扮令我們周遭的人聯想到有問題的生活方式,我們就該避免這種打扮,以免令人不安甚至失足。敬奉上帝的女子最好問問自己:「周遭的人對我的衣著有什麼看法呢?會眾裡的成員會因為我的打扮而感到尷尬、難堪或者羞恥嗎?」雖然基督徒女子有權 決定自己的衣著打扮,但要是她的穿戴惹人反感,她就不該堅持己見。(哥林多前書10:23,24)
此外,過度注重自己的外表是不智的。今天,在許多地方,有些女子打扮得花枝招展,為的是賣弄風情,挑逗異性。基督徒女子絕不該這樣做,相反,她們力求思想健全,保持貞潔,「免得上帝的話語受人詆毀」。(提多書2:4,5)
敬奉上帝的女子明白,無論人如何用衣著打扮增添外在美,真正的美是在於「內心深處的為人」,所以她們會以態度行為去反映出這種美來。(彼得前書3:3,4)如果基督徒女子在衣著、化妝和穿戴飾物方面選擇明智,她就能贏得別人的尊重,也能為造物主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