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喝酒懷有敬神的看法嗎?
約莫20年前,考古學家在伊朗烏爾米那鎮附近掘出一座古代的泥磚建築物,其中發現一個陶製的瓶子。科學家估計這個瓶子是幾千年前當地居民的製成品。最近,專家用最新科技對瓶子進行分析,結果令他們大感意外。他們在瓶子裡發現最古老的化學證據,證明人類很久以前已有釀酒活動。
聖經也提到古代的人飲用葡萄酒、啤酒和其他酒精飲料。(創世記27:25;傳道書9:7;那鴻書1:10)像選擇食物一樣,耶和華容許人自行決定喝不喝酒。耶穌時常在進餐的時候喝點酒。施浸者約翰就滴酒不沾唇。——馬太福音11:18,19。
不過,聖經禁止人縱酒。醉酒是得罪上帝的行為。(哥林多前書6:9-11)由於這緣故,耶和華見證人不會讓執迷不悟的酒徒繼續留在基督徒會眾裡。會眾成員可以喝酒,但必須適可而止。——提多書2:2,3。
不敬神的觀點
現今許多人都沒有對喝酒懷有敬神的看法。撒但顯然正大力慫恿人濫用這種歷史悠久的產品。舉個例,在南太平洋一些島嶼上,男子經常三五成群湊在一起喝家釀酒。他們開懷暢飲、不醉無歸,有時一喝就喝上好幾個鐘頭。許多男子無酒不歡,夜夜結伴舉杯痛飲。有些人認為狂飲作樂是正常的習俗。他們不但喝家釀酒,有時也會喝啤酒或其他酒。結果,不少人喝得酩酊大醉。
在另一個太平洋國家,當地人根本沒想過要約束自己,適量用酒。通常,男子要麼就不喝,要麼就非醉不可。在發薪日,許多男子會買幾箱啤酒(每箱24瓶),成群結隊去痛飲一番。他們大喝特喝,直到所有啤酒都喝光為止。男子喝到東倒西歪、買醉街頭已司空見慣。
在非洲國家,一般人喜歡喝家釀酒,例如棕櫚酒或本地酒。在某些地方,習俗規定東道主必須以酒奉客。好客的主人通常會端出大量美酒款待客人,數量遠遠超過客人的需要。在某個地區,按照習俗主人要在每個客人面前擺上12瓶啤酒,才算盡東道之誼。
許多日本公司都為雇員舉辦公共汽車旅行。參加者時常帶備大量酒精飲料,沿途飲酒作樂,結果不少人喝到醉醺醺。這類型的旅行有些甚至為期兩三天。據《亞洲新聞》透露,「由種稻的農夫到富有的政治家,酒量通常都是衡量男子氣概的標準。」其他亞洲國家也有類似的趨勢。《亞洲新聞》指出,「目前,南韓人的喝酒量是世界之冠。」
豪飲是美國大學校園流行的風氣。據《美國醫學協會雜誌》指出,「大多數豪飲的人都不認為自己是個問題酒徒。」a這也難怪,現今很多國家的傳媒都把喝酒描述為刺激、時髦、世故的嗜好,而年輕人往往就是這些宣傳的主要對象。
在英國,啤酒的飲用量近二十年增加了一倍,烈酒的飲用量更上升了兩倍。嗜酒的人年紀越來越輕,也有越來越多女子開始喝酒。東歐和拉丁美洲國家也有類似的趨勢。在這些國家,酒精中毒的人數和酒後駕駛引致交通意外的死亡率大幅上升。毫無疑問,世界各地縱酒的人正不斷激增。
喝多少才算過量?
關於喝酒,聖經向人提出平衡的觀點。聖經一方面指出,酒是來自耶和華上帝的恩賜,能「舒暢胸懷」。(詩篇104:1,15,《現譯》)另一方面,聖經用「縱酒、狂歡、競飲」,「嗜酒豪飲」和「受奴役要喝大量的酒」等字眼,來譴責縱酒的行為。(路加福音21:34;彼得前書4:3;提摩太前書3:8;提多書2:3)可是,喝多少才算「嗜酒豪飲」呢?在喝酒方面,基督徒應該怎樣決定什麼是敬神的看法呢?
要辨別一個人是不是喝醉並不困難。聖經用以下的言詞描述醉酒的後果:「誰有禍患?誰有憂愁?誰有爭鬥?誰有哀嘆?誰無故受傷?誰眼目紅赤?就是那流連飲酒、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你眼必看見異怪的事;你心必發出乖謬的話。」——箴言23:29-33。
縱酒會使人神志不清、產生幻覺、失去知覺、精神錯亂或身體機能失調。有些人在酒精影響下無法控制自己的行動,結果為己為人帶來傷害。眾所周知,醉酒時常使人行事荒唐無禮,甚至做出不道德的事來。
一個人酒後如果有以上的反應,顯然就是喝酒過量了。可是有些人即使放縱豪飲也沒有半點醉態。難怪喝多少才算過量的問題時常受人爭議。在喝酒方面,我們應該怎樣界定多少是適度,多少是過度呢?
要護衛你的思想能力
聖經並沒有以血液的酒精濃度百分率或其他量度標準,去為我們定出界限。酒量是因人而異的。雖然這樣,聖經原則仍然對每個基督徒適用,這些原則可以幫助我們對喝酒一事養成敬神的觀點。
耶穌說「用全顆心、全個魂、全副思想,愛耶和華你的上帝」是最大的誡命。(馬太福音22:37,38)酒精能夠直接影響人的頭腦,飲酒過量會妨礙你服從這條最大誡命。酒精能削弱人的判斷力、應付困難的能力、自制力,以及其他重要的思想功能。聖經勸勉我們說:「要謹守[實用的智慧]和[思考能力],……這樣,她必作你的生命,頸項的美飾。」——箴言3:21,22。
使徒保羅勸基督徒說:「要把身體當做犧牲獻上,是活的,是聖潔的,是蒙上帝悅納的。這就是你們用理智所作的神聖服務。」(羅馬書12:1)一個基督徒如果喝太多酒以致失去「理智」,他會「蒙上帝悅納」嗎?酒徒的酒量通常會越喝越大。他可能自以為酒量不凡,不管喝多少也永不會醉。可是,到這個地步,當事人很可能對酒精已養成病態的倚賴了。這樣的人能夠把身體「當做犧牲獻上,是活的,是聖潔的」嗎?
身為基督徒,你喝酒的分量如果削弱了「實用的智慧」和「思考能力」,那就是過量了。
什麼影響你對喝酒的看法?
基督徒該檢討一下自己在喝酒方面有沒有受到潮流或傳統所影響。在這方面,你自然不想受潮流或傳媒的宣傳去左右你的決定。作自我檢討的時候,要問問自己,『我對喝酒的看法受區內人士的觀點影響,還是受聖經原則支配呢?』
耶和華見證人並不反對人跟從風俗習慣。可是他們看出,有些耶和華恨惡的事,在現今卻普遍受人接納。在某些社區,一般人寬容墮胎、輸血、同性戀、或一夫多妻。基督徒在這些事上卻懷有上帝的觀點。不錯,不管這些行為在當地是否受人接納,基督徒也會受敬神的觀點所支配,恨惡這些惡事。——詩篇97:10。
聖經提到「眾國族的旨意」包括「縱酒」和「競飲」。「競飲」一詞所指的,是特別為了大量喝酒而舉行的集會。看來早在聖經時代已有人喜歡誇耀自己的酒量,要證明自己酒量過人。有些人喜歡跟別人一較高下,看誰酒量最好。使徒保羅把競酒稱為「投入縱慾的淵藪」,基督徒既然已悔改歸正,就絕不會仿效這樣的行為。——彼得前書4:3,4。
有些基督徒認為,只要沒有喝醉,無論在什麼地方、什麼時候、喝多喝少也不打緊。這樣的想法合理嗎?我們可以問問自己,這是敬神的觀點嗎?聖經說:「你們或吃或喝,或做什麼別的事情,一切都要為了上帝的榮耀而做。」(哥林多前書10:31)一群男子在公共場所聚集起來縱情痛飲,即使沒有喝醉,這樣的行為會為耶和華帶來榮耀嗎?聖經勸告說:「不要再受影響,仿照這個事物制度的樣式處世,倒要更新思想而改變自己。這樣,你們就可以察驗上帝那良善、蒙他悅納而又完美的旨意。」——羅馬書12:2。
避免令人跌倒
值得留意的是,在有些地區,縱酒雖然是流行的風俗,當地人卻往往無法接受自稱事奉上帝的人大量喝酒。在南太平洋一個細小的社區,一個旁觀者說:「你們向人傳講真理,我很欽佩你們。不過問題是,你們的男子喝太多酒了。」報告顯示,見證人其實沒有喝醉,可是社區裡的人甚少留意這個事實。旁觀者多半認為,既然見證人也大量喝酒,自然也會像一般群飲的人一樣喝到爛醉如泥。基督徒服事者如果舉行悠長的酒會,他們能夠在公開的服事職務上保持好名聲和放膽發言嗎?——使徒行傳28:31。
歐洲一個國家的報告顯示,有些弟兄姊妹抵達王國聚會所的時候,發出陣陣強烈的酒味。這種情況無疑會影響別人的良心。聖經告誡我們說:「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任何事,如果使你的弟兄絆倒,就一概不做才好。」(羅馬書14:21)成熟的基督徒無疑會對喝酒懷有敬神的看法,敏於留意別人的良心,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放棄喝酒。
基督徒要與眾不同
很可惜,現今世人行事得罪耶和華,把他賜給人類的美物肆意濫用,酒就是其中之一。每個獻了身的基督徒都該竭力避免受流行的不敬神觀點所同化。這樣,旁人就不難「看出義人與惡人、事奉上帝的人和不事奉他的人之間有什麼分別」了。——瑪拉基書3:18,《新譯》。
在喝酒方面,耶和華見證人跟世人的「分別」應該是清晰可見的。喝酒在真正基督徒的生活上並不是最重要的事。他們不會為了試驗自己的酒量,就忘形地喝至幾乎醉倒。基督徒不會讓喝酒削弱自己的思想能力,妨礙他們用全個魂為上帝服務。
整體來說,耶和華見證人對喝酒都懷有敬神的觀點。那麼,你又怎樣呢?只要我們切實跟從聖經的教訓,「丟棄不敬神的心和世界的慾望,在目前的事物制度裡,本著健全的思想、正義、敬神的虔誠而生活」,我們就可以獲得耶和華的祝福。——提多書2:12。
[腳注]
a 「豪飲的定義是:男子連飲五杯或以上,女子連飲四杯或以上。」——《美國醫學協會雜誌》。
[第28頁的附欄或圖片]
要接受親友的勸告
一個漫無節制的酒徒往往很遲才發覺自己出現問題。他的親友和基督徒長老應該盡快提出幫助,千萬不要裹足不前。另一方面,要是親友告訴你,他們覺得你的喝酒習慣有點不妥,他們也許不無道理。不要把他們的話當做耳邊風。——箴言19:20;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