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台
(Lampstand)
承托著一盞或多盞油燈的台或座。聖經雖曾提及住所或其他地方的燈台(王下4:10;但5:5;路8:16;11:33),但主要論述的是正確崇拜所用的燈台。
聖幕裡的燈台 耶和華在異象裡指示摩西用純金做一個燈台(希伯來語menoh·rahʹ[梅諾奧拉];希臘語ly·khniʹa[利克尼阿]),「是錘出來的」,放進聖幕裡。燈台連同其上的燈和其他器具,約重34公斤(92金衡磅),時下值38萬5350美元。(出25:31,39,40;37:17,24;民8:4;來9:2)
樣式 這個燈台放在聖幕裡叫做「聖所」的房間裡(來9:2),有一條主幹和六根枝子,弧形的枝子從主幹兩邊伸出。主幹上有四個花萼,形似杏花,節和花彼此相間。燈台上的花到底是哪一種花,無法確定,因為原文所用的希伯來語可以指任何一種花。每根枝子有三個花萼,節和花彼此相間。按照聖經的描述,主幹上的節可能就在枝子連接主幹的地方。用搗出來的純橄欖油來點的燈,在主幹和每根枝子的頂上。附屬的器具有燈芯鉗、火盤和盛油的器皿。(出25:31-38;37:18-23;利24:2;民4:9)
打造金燈台的工作,在猶大部族的比撒列和但部族的奧何利亞伯督導下進行。(出31:1-11;35:30-35)這些男子無疑是出色的工匠,他們很可能在埃及做奴隸時學得各樣手藝。不過,耶和華也使他們充滿聖靈,把工程做到盡善盡美,完全照他指示摩西的模式去做。(出25:9,40;39:43;40:16)
用途 摩西「把燈台搬進會幕,放在桌子前,在聖幕南面」。看來燈台跟聖幕的南面(入口的左邊)是平行的,對著放置陳設餅的桌子。燈光照亮「燈台前面的地方」,即照亮聖所,金香壇也放在這裡。(出40:22-26;民8:2,3)
公元前1512年尼散月一日,摩西設立聖幕,隨後按耶和華的吩咐點上燈。(出40:1,2,4,25)後來,亞倫接手(民8:3),從此以後,亞倫(和日後的大祭司)負責「常在耶和華面前料理這些燈,使燈從傍晚燃到早晨」。(利24:3,4)亞倫「每天早晨」整理這些燈,「黃昏時分」就點燈。他執行這些職務時,也要把香燒在金壇上。(出30:1,7,8)
以色列人在曠野流浪期間,燈台和聖幕的其他器具由利未部族的哥轄家族負責搬運。可是,在搬運之前,祭司必須把一切器具遮蓋,因為正如耶和華警告,不是祭司的人「不可進去觀看聖物,連進去看一眼也不可以,免得死亡」。燈台和其他相關器具要拿藍布遮住,用海豹皮包好,放在抬架上。(民4:4,9,10,15,19,20)
聖經記載大衛王把約櫃抬到錫安山,但沒有提及燈台。聖幕曾安放在不同地方,燈台顯然一直留在聖幕裡。
聖殿裡的燈台 大衛把上帝啟示給他的聖殿圖樣交給所羅門,當中包括金燈台和銀燈台的圖樣。(代上28:11,12,15,19)金燈台有十個,放在聖殿的聖所裡,如果人面向東方,可說「五個在右邊,五個在左邊」,也就是五個在南面,五個在北面。(王上7:48,49;代下4:20)十個金燈台的「設計全都一樣」。(代下4:7)這些燈台可能比聖幕裡的燈台大得多,就像聖殿和殿中的其他器具,例如「銅海」,都比聖幕和聖幕的器具大得多。(代下3:3,4;王上7:23-26)銀燈台無疑放在院子或其他房間裡,因為聖所和至聖所裡的器具都是金的。金燈台上的燈「每天晚上」都要燃點,就像在聖幕裡那樣。(代下13:11)
公元前607年,巴比倫人摧毀了聖殿,拿走了耶和華殿裡的許多金銀器具,包括燈台在內。(耶52:19)
所羅巴伯重建的聖殿 聖經沒有說所羅巴伯重建的聖殿有燈台。可是,約瑟夫斯說安條克四世(伊皮法尼)「搶掠聖殿,拿走了……金燈台」。(《猶太古史》第12卷250節[5章4段])次經瑪加伯上記述「燈台」被搬走了,因而要製造一個新的。(瑪加伯上1:21-23;4:49,50;思高)
希律重建的聖殿 希律重建的聖殿富麗堂皇,殿裡按理該有華貴的燈台,可以跟所羅門建的聖殿裡的燈台媲美。雖然聖經沒有提及這點,但約瑟夫斯所寫的史書和羅馬的提圖斯凱旋門內壁的浮雕卻證明,當日聖殿確實有燈台。提圖斯凱旋門的浮雕描繪了羅馬人在公元70年摧毀耶路撒冷後拿走的一些物品。約瑟夫斯說自己親眼看見羅馬皇帝韋斯巴薌和他兒子提圖斯的凱旋隊伍。他說遊行隊伍拿著「一個燈台,也是金的,但跟我們平常所用的燈台樣式不同。中間有一根主幹連接燈台的底座,從主幹伸出細長的枝子,排列得像三頭叉,每根枝子的頂部都有一盞精緻的燈,合共七盞」。(《猶太戰記》第7卷148-149節[5章5段])
今天誰也無法斷言,提圖斯凱旋門刻畫的燈台跟耶路撒冷聖殿裡的燈台一模一樣。學者主要對底座的形狀持不同意見。拱門刻畫的燈台底座呈多邊形,分為兩層,上下平行,上層比下層小。有些學者認為拱門上的羅馬浮雕與實物相符,只是希律擅自作了修改,沒有按猶太傳統把底座做成三腳或三叉形,而是加以「西化」來討好羅馬人。其他學者則認為浮雕不正確。他們指出底座刻上了一些鷹和海怪,顯然違反了十誡中的第二條誡命。
有些學者認為最初聖殿的燈台有三條腿,部分理由是,公元3至6世紀,歐洲和中東不同地方的許多圖像都顯示燈台的底座是三叉形的,有少數似獸腳。最古老的燈台圖像見於安提柯二世(公元前40-前37)鑄造的錢幣上。在其中一個殘舊的錢幣上能依稀看出,燈台的底座是一塊有腳的平板。1969年,在耶路撒冷舊城發掘出一座房子,考古學家發現房子的石灰牆上刻了一個聖殿燈台。這個簡陋的雕刻顯示燈台有七根枝子和一個三叉形的底座,全都有節,節與節之間有兩條平行線。1956年,在耶路撒冷發現的耶孫墓,被鑑定為公元前1世紀初的文物,考古學家發現墓裡的石灰牆上刻了一個有七根枝子的燈台,燈台的下部分好像插進一個盒子或台座裡。
鑑於上述考古發現,有些學者認為提圖斯凱旋門所刻畫的燈台底座跟實物不同。他們覺得有幾種可能,其中之一是:這個雕刻是一個羅馬藝術家的作品,這人從其他途徑熟悉了猶太設計模式並受其影響。
用作象徵 撒迦利亞先知在異象中看見一個不尋常的金燈台。像聖幕的燈台那樣,這座燈台有七盞燈,但這七盞燈有七條管子。學者認為這是指每盞燈都連接一條管子。此外,燈台頂上有一個碗。看來油通過這七條管子源源不絕地流入燈裡。撒迦利亞看見燈台旁邊有兩棵橄欖樹,油顯然是來自這兩棵樹的。(亞4:2,3,12)
耶和華上帝通過得了榮耀的耶穌基督,讓使徒約翰看見一個異象。他見到「七個金燈台」,「燈台當中有一位像人子的」。聖經的描述表明這位「像人子的」就是耶穌基督。他向約翰解釋,七個燈台象徵七群會眾。(啟1:1,12,13,20)這七個在異象中出現的燈台,很可能跟聖幕裡的燈台類似。祭司要靠著燈台發出的光,才能在聖幕裡執行職務。用燈台代表會眾,這跟耶穌對上帝忠僕所說的話一致。耶穌說:「你們是世界的光。」(太5:14)耶穌「在七個金燈台當中行走」,表示他監督著這些要發出光來的會眾的一切活動。(啟2:1)
基督告誡以弗所會眾,除非他們悔改,否則他就把他們的燈台從原處拿走。無疑,耶穌把燈台拿走,是指他不會再任用他們在當地發出真理的亮光,他們的光會熄滅。(啟2:1-5;參看太6:22,23)
聖經最後一次提到燈台時,所描述的情景跟撒迦利亞在異象裡所見的有點類似。「兩個見證人」穿著粗布的哀服傳講信息,他們「由兩棵橄欖樹和兩個燈台所象徵」。(啟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