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觀點
基督徒應該支持死刑嗎?
「這是跟道德和倫理背道而馳的。」「這是公平正義的。」上述是兩位教士的觀點。兩者都自稱是基督徒,但觀點卻大相逕庭。他們正在爭辯今日的一個熱門話題——死刑。報章引述他們的評論時指出:「各教派的領袖都紛紛為死刑一事爭辯,他們都引證聖經的記載去支持自己的立場。」
有些人辯稱,死刑有助保障無辜者,提高公平意識和遏止嚴重罪行。另一些人則堅稱這是有違道德,是一種以暴易暴的卑劣手段;他們認為應當幫助罪犯改過自新,成為社會的可造之材。
在美國政治的舞台上,這個爭論尤為熾熱;宗教領袖也不甘後人。可是,你可能納罕:『聖經對死刑一事有任何論述嗎?』的確有。
將「劍」授予人為的權威
在挪亞日子的洪水發生之後不久,耶和華上帝便重申人命是寶貴的,然後他說:「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創世記9:6)當然,這絕不可以成為一項有仇必報的憑據;剛相反,這意思是上帝容許人為的權威確立起來,並且容許他們將殺人犯處決。
上帝在古代通過摩西傳達給以色列國的律法規定,人若犯了某些重罪,就要被判死刑。(利未記18:29)可是,在公平審訊、提供目擊見證人和遏止貪污等事上,上帝也定下律法。(利未記19:15;申命記16:18-20;19:15)執法者必須是一些敬虔、樂意對上帝負責的男子。(申命記1:16,17;歷代志下19:6-10)藉此可以防止人濫用死刑。
今日,地上沒有任何政府好像古代的以色列國一樣真正代表上帝作審判。但政府的確在許多方面擔當有如上帝『服事者』或代理人的角色。他們負責維持社會秩序和穩定,也為公眾提供許多必需的服務。使徒保羅提醒基督徒必須順服這些「在上的當權者」。然後他補充說:「但你如果作惡,就要畏懼了:因為他[政府]不是徒然佩劍的;他是上帝的服事者,是施刑的,要降烈怒給常常作惡的人。」——羅馬書13:1-4。
保羅所談及的「劍」象徵政府處罰犯過者的權柄,包括施行死刑在內。基督徒會尊重他們所操的權柄,但他們應當設法左右政府執法的方式嗎?
濫用「劍」
人為政府確實經常在執法時使用「劍」;但他們也必須承認有時會誤用它。(傳道書8:9)古代羅馬政府便曾因使用「劍」判處一些無辜的上帝僕人而犯罪。施浸者約翰、雅各和甚至耶穌基督也是在這些犧牲者之列。——馬太福音14:8-11;馬可福音15:15;使徒行傳12:1,2。
現代也有類似的事發生。耶和華手下許多無辜的僕人曾在不同的國家遭受處決。處決的手法包括槍斃、斬首、問吊和毒氣室死刑等。這一切都是由政府「合法地」執行的,目的是要鎮壓基督徒。所有濫用權威的政府都必須向上帝交帳。他們負有多麼沉重的流血罪!——啟示錄6:9,10。
真正的基督徒絕不想在耶和華上帝面前負上流血罪。因此,雖然他們尊重政府在使用「劍」方面所操的權柄,他們同時亦會提高警覺,留意執法者怎樣濫用「劍」。這劍有時會被用作逼迫人的工具;而由於偏見的緣故,它也會被用來欺壓人,但卻又不適當地寬容另一些人。a因此,基督徒對於死刑這個爭論應當有什麼反應呢?他們應當捲入這些爭論中及致力提倡改革嗎?
基督徒的中立
真正的基督徒不會像本文起頭所談及的教士一樣;剛相反,他們會將一項重要的原則緊記在心:耶穌基督曾吩咐他的跟從者要「不屬世界」。——約翰福音15:19;17:16,《和合本》。
基督徒可以一方面服從這項命令,同時又捲入死刑的爭論嗎?顯然不可以。這畢竟是一個社會和政治的爭論。在美國,政黨的候選人通常都會利用自己對死刑的立場——不論是支持抑或反對——作為競選的重要政綱。他們激烈地爭辯這個話題,然後利用通常會挑起的強烈感情去左右選民支持他們。
也許基督徒需要考慮的問題是:對於世界政府怎樣運用「劍」一事,耶穌自己有牽涉入爭論裡嗎?請記得,他的同鄉曾極力慫恿他參與政治事務,但他卻「單獨退到山上去了」。(約翰福音6:15)由此看出,他盡量將事情交在上帝所允許的人,即政府,手中。
今日也一樣,一般人會期望真正的基督徒不會牽涉入這個問題的爭論之中。他們會承認政府的執法權力。但基督徒的服事者既然不屬世界,他們就不會聲言支持死刑,也不會提倡廢除死刑。
剛相反,他們會將傳道書8:4的話緊記在心:「王的話本有權力,誰敢問他說『你做什麼』呢?」不錯,世界的「王」或政治的掌權者有權隨自己的意思去執法。基督徒絕沒有權譴責他們。但耶和華卻有權,他也的確會這樣行。聖經將我們的注意力引到上帝的日子之上,屆時他會為這個舊世界的所有不法事件及濫用「劍」的人和組織帶來最後判決。——耶利米書25:31-33;啟示錄19:11-21。
[腳注]
a 例如,美國的監獄制度曾被人批評每年實際處決死囚的數目不及全數的百分之2。這些死囚大部分都是死於自然而不是由於被處決而死的。當局也被人指控對囚犯懷有偏見,因為統計數字顯示,如果受害者是白人,謀殺犯被判死刑的機會較殺死黑人的為大。
[第22頁的圖片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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