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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第1本書——創世記「聖經全部都是上帝所感示而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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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請舉些例證說明認識族長社會制度的原則和習俗可以怎樣幫助我們了解聖經。
33 創世記中關於族長社會的資料也對研究聖經的人大有幫助。在族長社會的制度裡,同族的成員住在一起而受家族所管理。從挪亞的時代直到上帝在西奈山頒布律法的日子,上帝的百姓一直生活於這種制度之下。摩西律法裡有很多細節早在族長制度的社會中已被人採用。例如集體的功勞(18:32)、集體的責任(19:15)、死刑以及血和生命的神聖(9:4-6)、上帝憎恨人榮耀自己(11:4-8)等原則一向都影響到各時代的人類。許多律法上的習俗和名詞使我們更明白後來——直至耶穌的時代——所發生的事件。比方族長社會裡有關監管人和財產的律法(創31:38,39;37:29-33;約10:11,15;17:12;18:9)、轉交財產的方法(創23:3-18),亦即擁有長子名分的繼承遺產的律法(48:22)——我們若要具有明白聖經所需的背景知識,就必須了解這些事。後來被採納在摩西律法中的其他族長社會習俗包括獻祭、割禮(首先向亞伯拉罕頒布)、立約、娶兄弟遺孀(38:8,11,26)、為了證實事情而發誓等。——22:16;24: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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