袍服,禮服,朝服
(Official Garment)
希伯來語ʼad·deʹreth(阿德雷特)通常用來指「佳美」或「光榮」的事物(結17:8;亞11:3),但用來指衣服時,看來是指毛皮或毛料做的寬鬆斗篷或袍子,可以披在肩上。
聖經對以撒的長子以掃的描述顯示,「阿德雷特」可用來指毛皮衣服。以掃出生的時候,「渾身赤紅有毛,像穿了件毛皮袍服,他們就給他起名叫以掃」。(創25:25)以掃像穿了毛皮袍服,看來不是指他渾身赤紅,而是指他渾身有毛。
《七十子譯本》將以利亞和以利沙穿的袍服ʼad·deʹreth(阿德雷特)譯作希臘語me·lo·teʹ(梅洛泰,意即綿羊皮或某種粗糙的毛皮)。(王上19:13)由此可見,這種衣服是用帶毛的獸皮做的,跟今天某些貝都因人所穿的類似。保羅描述上帝手下的僕人受到迫害,「披著綿羊山羊的皮顛沛流離」,綿羊山羊皮指的可能就是耶和華的先知所穿的毛皮衣。(來11:37)施浸者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不過經文沒有說這是他的先知袍服。(可1:6)
不管毛皮袍服的樣子是怎樣的,這類衣服看來成了某些先知的標記。亞哈謝王一聽見手下描述「那個人身穿毛皮衣,腰束皮帶」,就立即看出那人是以利亞先知。(王下1:8)以利亞把袍服披在以利沙身上,以利沙就撇下犁跟隨他,當時袍服成了膏立以利沙的工具。(王上19:19-21)後來,以利亞乘旋風到天上去,把袍服留給繼承人以利沙。以利沙隨後用袍服分開約旦河水,就像他的主人以利亞做過的一樣。(王下2:3,8,13,14)有時候,假先知看來也穿著這類毛皮袍服,哄騙人相信他們是耶和華的尊貴先知,好讓自己宣講的信息聽起來更可信。(亞13:4)
「阿德雷特」也用來指昂貴的禮服或朝服,正如亞干私拿的那件「漂亮的示拿禮服」。(書7:21,24)古巴比倫(或稱示拿)的袍子非常華麗,遠近聞名。尼尼微王「脫下朝服」(這件袍子一定華美非常),披上粗布,表示悔改。(拿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