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
定義:指動植物、人類和靈體所具有的活動能力,也就是區分生物和無生命的物質的主要特徵。一般來說,生物具有生長、發育、新陳代謝和繁殖的能力,並能對外界的刺激產生反應。植物是生物的一類,只是沒有感官。人和動物能活著,全靠生命的動力維持,生命的動力則有賴於呼吸。
人的生命要圓滿無缺,人就必須有完美的身心,並且有永生的權利。人沒有不死的靈魂,但上帝的忠僕有希望永享完美的生命。大部分人會在地上享永生,小群人會到天上去,承受上帝的王國。他們會復活成為靈體,在天上的王國裡獲得不死的生命,這種生命是無須依賴物質來維持的。
人生有什麼意義?
要找到人生的意義,先決條件是承認生命源於造物主。如果生命只是憑機遇碰巧產生的,人生就根本沒有意義可言,我們也不可能計劃和掌握自己的未來了。使徒行傳17:24,25,28告訴我們:「[上帝]創造了世界和其中的萬物,既是真神,就是天地的主……他把生命、氣息、一切,賜給萬人。我們活著、行動、存在,都有賴於他」。啟示錄4:11讚頌上帝說:「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你配得榮耀、尊崇、力量,因為你創造了一切,一切都是因為你的旨意才能存在,才被創造的。」(另見235-242頁「上帝」)
背離造物主的誡命,漠視他造福人類的指引,只會叫人飽嘗挫敗愁煩。加拉太書6:7,8警告說:「不要受迷惑了,上帝是不可蔑視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應肉體撒種的,必從肉體收朽壞;順應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請也參看加拉太書5:19-21。(另見401-405頁「自行其是」)
人類從亞當得了遺傳的罪,以致目前無法像上帝原定的旨意那樣,充分享受生命。羅馬書8:20指出,由於亞當犯罪受到處分,結果「受造的眾生[人類]受制於徒勞的景況」。使徒保羅描述自己作為有罪的人的苦況,說:「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但我是屬肉體的,已經賣給罪了。我願意行的善,我不去行;我不願意作的惡,我反而常作。按我內在的人來說,我確實喜歡上帝的律法,但是我看出身上另有一種律法,跟我思想的律法交戰,把我擄去,要我聽命於身體裡罪的律法。我這人真苦啊!」(羅馬書7:14,19,22-24)
我們實踐聖經的原則,把遵行上帝的旨意看作最重要的事,現在就能過有意義的生活,得享無比的幸福。我們事奉上帝,不能為上帝帶來任何利益;相反,上帝教導我們,「使[我們]得益處」。(以賽亞書48:17)聖經勉勵我們:「要堅定不移,時刻多做主的工作,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那裡不是枉然的。」(哥林多前書15:58)
聖經表明,只要我們相信耶和華為賜人永生而作的安排,遵守他的誡命,就有希望永享完美的生命。永生的希望穩確可靠,相信的人絕不會失望。我們抱著這個希望,熱心為上帝服務,現在就能過有意義的生活。(約翰福音3:16;提多書1:2;彼得前書2:6)
上帝的原意是要人只活幾十年就死去嗎?
創世記2:15-17:「耶和華上帝把所造的人[亞當]安置在伊甸園裡,叫他耕種,料理園子。耶和華上帝又吩咐他說:『園子裡各樣樹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吃到滿足。只是「辨識善惡樹」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了,當天你就一定死。』」(當時上帝是說人犯罪就會死,而不是說人難免一死。上帝其實正勸戒亞當不要犯罪。參看羅馬書6:23。)
創世記2:8,9:「耶和華上帝在東方的伊甸栽了一個園子,把他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耶和華上帝使各樣的樹木從地上長起來,既悅人眼目,又好作食物。園子中間還有一棵『生命樹』和一棵『辨識善惡樹』。」(創世記3:22,23記載,亞當夏娃犯罪後,上帝把他們逐出伊甸園,以防他們摘生命樹的果子吃。由此可見,如果亞當繼續服從造物主,上帝就會在適當的時候讓他吃生命樹上的果子,作為他配享永生的憑證。伊甸園裡有生命樹,充分表明上帝的原意是要人永遠活下去。)
詩篇37:29:「義人必得著大地,永遠在地上安居。」(經文記載的應許清楚表明,上帝對地球和人類的原定旨意並沒有改變。)
另見「死亡」288頁。
既然人的壽命短促,苦多樂稀,人生又有什麼意義呢?
羅馬書5:12:「罪通過一個人[亞當]進了世間,死又通過罪而來,於是死就傳給所有人,因為所有人都犯了罪。」(罪和死之所以傳給所有人,是因為亞當犯了罪,而不是因為上帝的旨意。)(另見176-184頁「命運」)
約伯記14:1:「人從婦人而生,壽命短促,飽受煩擾」。(這句話可說是不完美的人生活的寫照。)
儘管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的生活仍然可以過得充實、豐富而有意義。請看242-244頁有關人生意義的評論。
上帝讓人在地上生活,只是為了考驗人,好決定誰有資格升天嗎?
請看294-302頁「天」。
人有不死的靈魂,能在軀體死後繼續生存嗎?
請看152-158頁「靈魂」。
雖然現今人生苦短,我們憑什麼相信人有希望得到永生?
馬太福音20:28:「正如人子[耶穌]來到,不是要受人服事,而是要服事人,並且獻出生命,作為許多人的贖價。」
約翰福音3:16:「上帝深愛世人,甚至賜下自己的獨生子,好叫凡信從 他的人都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希伯來書5:9:「[耶穌]得了完美以後,就身負重任,使所有服從 他的人得到永世的拯救」。(另見約翰福音3:36)
永生的希望會怎樣實現?
使徒行傳24:15:「我對上帝所存的希望,其實也是他們的盼望,就是義人和不義的人都要復活。」(除了上帝古代的忠僕,那些不認識真神、不曉得他的標準的人都要復活。)
約翰福音11:25,26:「耶穌對她[耶穌稍後使這個女子的兄弟復活]說:『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從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獲得生命。凡活著信從我的,必永遠不死。你相信這件事嗎?』」(耶穌不但說死人有希望復活,而且表示,當現今這個邪惡制度被毀滅的時候,有些人可以保全性命,無須經歷死亡,在上帝王國治下的地上樂園裡享永生。)
人體的構造能證明,人被設計成可以永遠活著嗎?
人腦有巨大的潛能,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實。不管活到70歲還是100歲,人也只用了大腦潛能的一丁點而已。《不列顛百科全書》(第12卷,998頁,1976)指出,人腦「極具潛力,遠遠超過人一生所能發揮的程度」。科學家卡爾·薩根說,人腦所能容納的資料「足以編輯成大約2000萬冊書,這相當於世上幾所最大圖書館的總藏書量」。(《宇宙》,278頁,1980)關於人腦的「檔案系統」的驚人容量,生物化學家艾薩克·阿西莫夫說,這個系統「絕對有能力處理人一生中,通過學習得來的知識和記憶,即使數量大十億倍也不成問題」。(《紐約時報週刊》,146頁,1966年10月9日)(為什麼人腦會有這麼驚人的天賦潛能,是人根本用不著的呢?如果說,人之所以具有無限的學習潛能,是因為被設計成可以永遠活下去,不是很合理嗎?)
其他星體有生物嗎?
《紐約時報》(1984年7月2日,A1頁)報導:「25年前……人類開始探索外星人……。這件工作異常艱巨,要掃視的星體數以千億計。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地球以外的星體有其他生物。」
《美國百科全書》(第22卷,176頁,1977)說:「[在我們所屬的太陽系以外],人類至今仍未能絕對肯定有其他行星。但如果有的話,這些行星上都可能有生物自然萌生和不斷進化,建設起高度文明的社會。」(從那時以來,科學家在太陽系以外發現了不少行星,卻找不到任何證據,證明外太空有生物存在。可是,上述評論不禁令人懷疑,科學界耗費巨量金錢探索外太空生物,是不是一心要為進化論找尋理據,好證明人不是上帝創造的,因此不需要向上帝負責呢?)
聖經指出,宇宙間除了地球,天上也有生物,就是靈體。上帝和天使都是靈體,他們的智力和能力都遠遠高於人。事實上,他們主動跟人溝通,告訴人生命是怎樣開始的,以及世間種種棘手的問題有什麼解決的良方。(請看249-258頁「聖經」和235-242頁「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