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子,頭生的
(Firstborn,Firstling)
長子指的是父親的大兒子(而非母親的頭生子),是父親首生的(申21:17);牲畜的第一胎公崽有時也稱為「頭生的」(創4:4)。
自古以來,長子在家中享有尊貴的地位,也是一家之主的繼承人。他的父親會分給他雙倍的財產。(申21:17)有一次,約瑟按照兄弟的長幼次序,安排長子呂便坐在他旁邊用膳。(創43:33)但聖經並不總是按長幼次序來顯示長子的較高地位。排在第一位的通常是最傑出或最忠信的兒子,而不一定是長子。(創6:10;代上1:28;另見創11:26,32;12:4;見長子權;繼承產業)
耶和華拯救他的子民脫離埃及的奴役時,擊殺埃及所有長子一事令人格外觸目。因為對埃及人來說,太陽神阿蒙-瑞是所有長子的保護神,所以埃及人的長子都要成聖獻給這個神。耶和華降給埃及人的第十場災殃表明,太陽神根本無力保護獻給他的頭生子,這個假神因而名譽掃地。以色列人遵照上帝的吩咐宰殺羊羔,並把羊血塗在門楣上和門柱上,從而保全了自己的頭生子,但埃及地所有頭生的人畜都被擊殺了。(出12:21-23,28,29)在埃及的大部分家庭中,被擊殺的是長子而非一家之主(即使他是長子)。法老顯然是長子,但他並沒有被擊殺。不過,有的埃及人家裡可能沒有長子(夫妻無兒無女或者長子已經死了),鑑於出埃及記12:30說「沒有一家不死人的」,被擊殺的人可能是指那家持有長子地位 的主子。
由於以色列人的長子會成為每一家的家主,所以他們就可以代表整個國家。事實上,以色列是耶和華按照跟亞伯拉罕所立之約而建立的第一個國家,因此耶和華稱這個國家為他的「長子」。(出4:22)由於耶和華保護了以色列人中一切頭生的,所以他吩咐說:「以色列人當中,凡頭生的都要成聖,歸我所有。不管男孩公畜,凡頭生的都是我的。」(出13:2)因此,以色列的長子都歸上帝所有。
後來耶和華說,凡以色列頭生的男子,出生後滿一個月的,都由利未人來代替,這些利未人顯然不包括利未部族的300個長子(比較民3:21,22,27,28,33,34和3:39)。點算的結果,以色列頭生的男子比利未人多出273人,他們每人要拿5舍客勒銀子(57克銀子;11美元)作贖價,交給亞倫和他的兒子。此外,耶和華還以利未人的家畜來代替以色列其他部族的家畜。(民3:40-48)從那時起,每當婦人懷胎生下第一個男孩後,等污穢的日子一結束,她就要把孩子帶到聖幕或聖殿獻給耶和華,然後要照估定的價贖回從一個月到五歲的男孩,即要付「五十七克銀子,按聖所的標準重量計算」。(利12:1-3;27:6;民18:15,16)
潔淨的頭生公畜,比如公牛、公綿羊羔和山羊,都不可以贖回。頭生的牛不可做任何工作,也不可替頭生的羊剪毛。牠們出生後第八天,要在聖幕或聖殿獻給耶和華做祭物。(出22:30;民18:17;申15:19,20)如果牲畜有缺陷,就不可當做祭牲獻給耶和華,而要在自己住的地方吃這些牲畜。(申15:21-23)
驢是不潔淨的牲畜,所以頭生的驢不能當做祭牲獻給耶和華,而要用綿羊贖回。否則,就要打斷驢頸,因為牠屬於耶和華,不能為人所用。(出13:12,13;34:19,20)但利未記27:27說:「如果生下的是不潔淨的牲畜,人想要把牲畜贖回,就要付估定的價,另加五分之一;如果不贖回,就要按估定的價賣掉。」有的聖經評注家認為,這節經文修改了贖回驢子的規定。但利未記27:27談論的顯然是另一件事。經文中「不潔淨的牲畜」看來是指有缺陷而不適合獻祭的牲畜,而不是指驢這類不潔淨的牲畜。
大衛不是長子,為什麼耶和華稱這個僕人為頭生子?
在詩篇89篇,耶和華稱大衛為「我的僕人」,並且回顧了他與大衛所立的王國之約。這篇詩的中間部分說:「我要立他做頭生子,立他做地上至高的君王。」(詩89:20,27)大衛並非長子。(代上2:13-15)因此,耶和華這樣說看來是指,大衛預表上帝在天上的「頭生子」,上帝會立這位「頭生子」作王,地位超過任何人間的統治者。(參看結34:24,彌賽亞被稱為「我的僕人大衛」)
「在受造的萬物中,[耶穌基督]是頭生子」,也是「死人中頭一個得生的」。在受造萬物中以及復活的人中,他不僅是最卓越的,而且是最先被上帝創造的,也是死人中第一個復活得到不死生命的。(西1:15,18;啟1:5;3:14)耶穌基督在地上時,是馬利亞的長子,按照摩西律法,他被帶到聖殿呈獻給耶和華。(路2:7,22,23)使徒保羅說,耶穌基督的門徒是「在天上記名的長子所組成的會眾」,他們因為對耶穌的贖價有信心,就最先被接納為上帝的兒子,也是基督門徒中最先復活的,並且享有不死的生命。(來12:23)
約伯記18:13所說的「死亡的長子」是指最致命的惡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