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
(Dress)
關於希伯來人所穿的各種服裝,除了聖經本身的記載和描述外,其他史料幾乎完全沒有提到。由於以色列人沒有樹立碑石、刻下浮雕去頌揚自己的軍事勝利,因此沒有留下什麼雕像,讓人能得知他們穿什麼服裝。相比之下,埃及人和亞述人的服裝卻有許多記載傳世。他們和其他國家的許多浮雕都展現了他們本國的服裝,有些浮雕還刻有各國俘虜的形象,據說當中有希伯來人,可是這一點無法證實。不過,一個合理的推斷看來是,生活在聖經記載的地區的人,今天所穿的某些衣服可能跟古代的衣服大體相似,因為這些衣服的用途一樣,而且當地的某些習俗千百年來都不曾改變。另一方面,考古證據看來顯示,希伯來人的衣服比現代阿拉伯貝都因人的衣服更富於色彩。再者,猶太人和鄰近民族的現代服裝向來深受宗教所影響,也深受希臘、羅馬和西方的習俗所影響,因此,今天人們最多只能通過對照和猜測,大概知道古希伯來人的服裝是怎樣的。
用料 聖經報導,最早的衣服是以無花果樹葉為材料的。亞當和夏娃犯罪後,用無花果樹的葉子編成裙子,遮蔽身體。(創3:7)後來,耶和華用獸皮做衣服給他們穿。(創3:21)以利亞和以利沙的先知「袍服」都是「毛皮衣」,以利亞還腰束皮帶。施浸者約翰也穿著類似的服裝。(王下1:8;2:13;來11:37;太3:4)粗布通常用動物的毛製成(啟6:12),是給哀慟的人穿的(斯4:1;詩69:10,11;啟11:3)。細麻和羊毛是做衣服的主要材料。(利13:47-59;箴31:13)窮人穿的粗衣是山羊毛和駱駝毛做的,也有羊毛做的。細麻是比較昂貴的布料。此外,棉花也可能用來做衣服。聖經列出大巴比倫所買的許多貨物,其中有絲綢,這是聖經惟一明確提到絲織品的經文。(啟18:12)聖經的記載顯示,有的衣服是彩色的、雜色的、條紋的,有的還繡了花。(士5:30)衣服的織法也各有不同。大祭司的白色細麻祭袍是「間格編製」的。(出28:39,呂譯)非祭司的以色列人可以穿細麻或羊毛的衣服,但上帝的律法禁止他們穿兩類不同的線混合織成的衣服。(利19:19;申22:11;見布;染料,染色)
衣服 《希伯來語經卷》中最常用來泛指衣服的詞是beʹghedh(貝格德)。別的詞雖然有時也泛指衣服,但在某些經文也可專指某類衣服。
內袍,裡衣 看來是穿在最裡面的一種貼身衣服,類似纏腰布或者襯褲,因為赤身露體是可恥的。祭司在壇前供職時需要穿上細麻襯褲(希伯來語mikh·na·saʹyim米克納薩因),以免露出下體,不成體統。有時候,異教祭司主持儀式時會赤身露體,這在耶和華看來是可憎的。(出28:42,43)
希伯來語sa·dhinʹ(薩丁)指的是男女皆宜的內袍,用羊毛或細麻製成。(賽3:23)有人認為「薩丁」有時指裹住身體的內袍。在田裡工作的人、漁夫、木匠、伐木工人、打水工人等都穿這類內袍,不用再穿外衣。要加外衣的「薩丁」,樣式好像長衫,衣長及膝或膝以下,有袖,腰帶可有可無。
希伯來語kut·toʹneth(庫托內特)指的是一種袍子,看來相當於希臘語khi·tonʹ(基通)。兩個詞最常指的都是一種束腰衣,有長袖也有短袖,衣長及膝或及踝。「庫托內特」或「基通」是日常生活的基本服裝,戶內戶外都能穿,有白色也有其他顏色,有的可能只做一邊肩袖,另一邊則無肩無袖。長款的可能在下端左右各開約30厘米(1英尺)的衩,方便行走。有些袍子是細麻做的,但羊毛做的可能更常見,尤其是在窮人當中。這類袍子同樣男女皆宜,女款可能比較長。
聖經用「庫托內特」來指大祭司和祭司的袍子(出28:39,40),也用來指約瑟的條紋長袍(創37:3)和塔瑪的條紋外袍,塔瑪因悲痛和羞辱而撕裂了這件外袍(撒下13:18)。士兵曾為耶穌的裡衣(基通)抽籤,這件裡衣沒有縫口,是從上到下整件織成的。(約19:23,24)穿「庫托內特」或「基通」的時候,腰帶可繫(例如祭司會在袍子上繫腰帶)可不繫,但大多數時候還是會繫的。看來在不同的場合,人們會穿著不同樣式的「庫托內特」或「基通」。幹活或做體力勞動的人顯然會穿短袍子,方便活動。猶大書23節的比喻很貼切,因為「基通」是穿在裡面的貼身衣。
外衣 希伯來語meʽilʹ(梅伊)是一種無袖外袍,通常前面敞開,穿在「庫托內特」或大祭司的白色細麻袍子外面。(利8:7)「梅伊」是人人都可以穿的服裝,並非祭司的專服。撒母耳、掃羅、大衛、約伯和他的三個朋友以及別的人都穿這種無袖外袍。(撒上2:19;15:27;18:4;24:4;代上15:27;伯1:20;2:12)每個事例都清楚表明,這種衣服是穿在別的衣服外面的。希臘語《七十子譯本》有時把「梅伊」譯作sto·leʹ(斯托萊)和hi·maʹti·on(希馬蒂翁),指的都是外衣。「梅伊」一般比「庫托內特」長。希伯來語sal·mahʹ(薩馬)可能也是外衣的一種。
《希臘語經卷》所說的「斯托萊」是一種及腳的禮袍。由於抄經士愛穿這種長袍在公眾場所招搖過市、惹人注意,耶穌曾指責他們。(路20:46)在耶穌墓穴裡的天使,穿的就是這種袍子。(可16:5)浪子回頭的時候,父親給他穿上的「最好的」袍子也是這一種。(路15:22)在約翰的異象裡,上帝手下被殺的僕人和「大群人」同樣身穿「斯托萊」。(啟6:11;7:9,13,14)
希臘語e·sthesʹ(埃斯泰斯)通常是指一種華麗的袍子或衣服。天使曾穿著這種衣服顯現。(路24:4;另見雅2:2,3)希律嘲弄耶穌的時候,給他穿上的也是這種袍子。(路23:11)彼拉多命人鞭打耶穌以後,士兵給耶穌披上一件鮮紅色的斗篷(khla·mysʹ克拉米斯;太27:28,31),這種斗篷或袍子又叫hi·maʹti·on(希馬蒂翁;約19:2,5),顯然是君王、裁判官、軍官之類的人才會穿的。
希伯來語sim·lahʹ(辛拉)譯作「外衣」或「披巾」,大多數人穿在最外面。這類衣物最重最寬鬆,是用羊毛、細麻或山羊毛做,有的可能用綿羊皮或山羊皮製成。人們表達哀慟時往往撕裂這類外衣。(創37:34;44:13;書7:6)「辛拉」看來是很大的一塊長方形衣料,通常一端搭在左肩,另一端則從背後繞過右腋,橫過胸部,再搭在左肩上,讓右臂可以自由活動。天氣惡劣時就用來裹住整個身體,包括兩條手臂,甚至連頭都包起來。這類外衣有時是一大塊正方形衣料,有兩個開口可以讓手臂伸出來。這種外衣某種程度上類似今天的披巾,可以用來作遮蓋(創9:23)、作鋪蓋(出22:27;申22:17),或用來包裹東西(出12:34;士8:25;撒上21:9)。
「辛拉」是男女皆宜的服裝,女款和男款可能在大小、顏色和裝飾(如繡花)上有所不同。上帝吩咐婦女不可穿男人的服裝,男人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這無疑是為了防止不當的性行為。(申22:5)
窮人可能只有一件「辛拉」,富人卻有好幾件替換。(出22:27;申10:18;創45:22)由於「辛拉」是窮人在寒夜裡的鋪蓋,所以上帝禁止人拿寡婦的衣服做抵押,或把窮人的衣服留到第二天,這裡所說的衣服主要指「辛拉」。(申24:13,17)
譯作「外衣」的希臘語「希馬蒂翁」,可能大體上相當於《希伯來語經卷》所說的披巾或外衣(辛拉)。這個詞看來有時指一種寬鬆的袍子,但通常指一塊長方形衣料,容易穿也容易脫。工作的時候,人們通常會脫掉外衣放在附近。(太24:18;可10:50;約13:4;徒7:58)耶穌曾提到過這種衣服,說:「人拿你的外袍[希馬蒂翁],你連內袍[khi·toʹna基托納]也任他拿去。」(路6:29)他在這裡可能是指有人被強行或非法地剝去衣服,最先被剝下的自然是外衣。馬太福音5:40記載,耶穌提到另一種情況。他在這裡談到法庭的裁決,審判官可能會先把價值較低的裡衣(基通)判給原告。
有時候,「希馬蒂翁」和「基通」可以互換,用來指一般的「衣服」。馬太和馬可就耶穌受審的記載說明了這點。記載說,大祭司故作神聖,裝出驚駭和憤慨的樣子,於是撕裂衣服。馬太用「希馬蒂翁」,馬可則用「基通」。(太26:65;可14:63)另一個可能性是,大祭司太激動,撕裂外衣後又撕裂了內袍。
希臘語phe·loʹnes(費洛內斯),看來是指一種旅行時用來擋風禦寒的斗篷,而不是什麼教士的聖衣。保羅請提摩太給他帶這樣的斗篷到監獄來。(提後4:13)
希伯來語ʼad·deʹreth(阿德雷特)是指先知或君王的袍服、朝服或禮服。(王下2:8;拿3:6)先知的袍服可能是用駱駝毛或山羊毛做的。(王下1:8;太3:4;可1:6;另見創25:25)以利亞把自己的袍服披在以利沙身上,表示委任以利沙做他的繼承人。以利亞乘著旋風升到天上去以後,以利沙就拾起他掉下來的袍服。(王上19:19;王下2:13)亞干違背耶和華的命令,從「當滅的」耶利哥城私拿了一件示拿禮服。(書7:1,21)
希臘語enʹdy·ma(恩迪馬)用來指婚宴的禮服(太22:11,12)、在耶穌墓穴裡的天使所穿的衣裳(太28:3)、施浸者約翰穿的駱駝毛衣裳,也是衣服的總稱(太3:4;6:25,28;路12:23)。
帕子,頭巾 使徒保羅說女人所戴的「頭巾」,象徵女人對領導權的順服。他用的詞是希臘語pe·ri·boʹlai·on(佩里博萊翁),指的是一種裹頭的頭巾(林前11:15),跟摩西用來蒙臉的帕子不同。那時,摩西的臉發光,以致以色列人不能直視。(出34:33-35;林後3:13)當利百加看見未來的丈夫以撒時,就拿頭巾蒙頭,表示順服。(創24:65)這裡所用的希伯來語tsa·ʽiphʹ(察伊弗),在創世記38:14,19譯作「頭巾」(新世)或「帕子」(和合,新譯)。
繫帶,腰帶 繫帶通常繫在裡衣或外衣上。當人勞動或工作時,會用繫帶「束上腰」,通常是把衣服的下擺從雙腿間掀起來,然後塞進繫帶裡,這樣活動起來比較方便。(王上18:46;王下4:29;9:1)大祭司把織好的繫帶繫在細麻祭袍上,穿聖褂的時候也會用同樣質地的腰帶繫緊類似圍裙的聖褂。(出28:4,8,39;39:29)腰帶是很普遍的裝束,方便用來攜帶東西,例如有鞘的匕首、佩劍,以及錢、書記墨盒等。(士3:16;撒下20:8;結9:3)
由於辦事的人、僕人或奴隸都繫腰帶,所以束腰漸漸成了為人服務或伺候別人的象徵。耶穌說「你們要束腰」,意思是上帝的僕人要做好準備參與屬靈活動。(路12:35)耶穌把外衣放在一旁,拿毛巾束腰,然後伺候使徒洗腳,以此立下模範,教導使徒要為弟兄服務。約翰在異象裡看見的天使都束著金帶,表示他們要執行非常光榮的任務。(約13:1-16;啟15:6)
以利亞「腰束」皮帶(希伯來語ʼe·zohrʹ埃佐),施浸者約翰也有同樣的裝束(約翰所繫的腰帶,希臘語是zoʹne佐內)。(王下1:8;太3:4)
穗邊和穗子 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在衣服的邊緣縫上穗邊,穗邊上面縫一條藍色帶子。這種服飾看來是以色列人獨有的,好讓他們一看見就想起自己是耶和華特別選出來的聖潔子民,時刻記得自己要謹守耶和華的誡命。(民15:38-41)衣裳的四邊也要做穗子,指的可能是披巾或外衣的四角。(申22:12)大祭司所穿的藍色禮袍,底邊交錯地掛著金鈴鐺和布做的石榴。(出28:33,34)
別針 希伯來人可能用一種繩針來扣緊袍子或繫帶。在中東找到的一些別針樣品,一端是尖的,中間有一個像針眼的孔,繫著一根繩子。人們把別針插進衣服裡,然後把繩子繞在別針突出的兩端上,衣服就扣緊了。看來在公元前10世紀,一種跟今天的安全別針類似的物品,可能被引入古以色列國。
關於服裝的正確或錯誤觀念 耶和華的子民受到勸諭,不要過度憂慮有沒有衣服穿。(太6:25-32)聖經也告誡基督徒婦女,不要追求華麗的衣服或時髦的款式,她們的服裝應該整齊端莊,反映健全的思想。因此,除了留意外在的衣著,她們更應該關心用安靜溫和的心靈裝飾自己。(提前2:9;彼前3:3-5)不過,睿智的箴言執筆者描述說,賢能的妻子勤勞地親手做衣服,確保家人穿得好穿得暖。(箴31:13,21,24)
另外,聖經時代有不少婦女以服飾打扮來達到自私的目的。在信奉異教的城鎮裡,婦女快要被敵軍俘擄的時候,通常都會穿戴最美的服飾,好吸引士兵娶她們為妻。可是,以色列士兵如果想娶被擄的女人,就要叫她脫去自己的服飾(其中有些服飾可能跟異教有關),然後她才可以做以色列人的妻子。(申21:10-13)
以色列耽於崇拜偶像和不道德的敗行後,耶和華譴責國中的女子心高氣傲,說她們打扮得花枝招展,目的是要吸引男人,甚至吸引外族的男人。這些女子還穿戴異教的飾物。(賽3:16-23;另見箴7:10)
用做比喻 耶和華用比喻說,他曾給耶路撒冷穿上華美的衣服,可是耶路撒冷倚仗自己的美貌,把自己打扮得漂亮媚人,像妓女一樣勾引異教國族。(結16:10-14;另見結23:26,27;耶4:30,31)
聖經中有許多以衣服為喻的經文。耶和華形容自己以尊嚴、光彩、顯赫、亮光、正義、熱心和報應為衣。(詩93:1;104:1,2;賽59:17)上帝用正義和救恩當做衣服給他的子民穿上。(詩132:9;賽61:10)上帝的仇敵將要披上慚愧和恥辱。(詩35:26,新譯)保羅也吩咐基督徒要脫去舊品格,穿上新品格,也就是穿上憐恤之情、仁慈、謙卑、堅忍等美德,尤其要穿上愛。(西3:9-14)
聖經還有許多以衣服來象徵事物的例子。正如制服或某種特別的服裝能標明一個人屬於什麼組織或支持什麼運動。同樣,聖經也用服裝來表示某人採取的立場或從事的活動,由此顯明他的身份。耶穌所說婚宴禮服的比喻就是一例。(太22:11,12;見頭飾,頭巾;鞋)在啟示錄16:14,15,主耶穌基督提醒人要保住外衣,意思是不要在靈性上昏昏欲睡,以致失去上帝忠信見證人的身份。「全能上帝的大日子」即將來臨,人昏睡的話,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