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拇指
(Thumb)
手和腳的第一個指頭;手的這個指頭最重要,能夠跟其他指頭接觸。人如果喪失了跟其他手指相對的大拇指,就抓不住東西,也不能做許多精細的工作。在古代,人們常把俘虜手腳的大拇指砍去,使其喪失戰鬥力。(士1:6,7)
希伯來語boʹhen(博亨)指手腳的大拇指;要知道「博亨」在文中到底指什麼大拇指,就要看上下文出現的修飾語是「手」還是「腳」。在聖經裡,手的大拇指和腳的大拇指總是見於同一節經文。(出29:20;利14:14,17,25,28)
在祭司的就職禮上,摩西把羊宰了,取羊血抹在亞倫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拇指上。(利8:23,24)把血抹在右手的大拇指上,象徵祭司要竭盡所能履行他們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