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孫
(Samson)〔詞根的意思是:太陽〕
以色列的傑出士師之一;瑣拉人瑪挪亞的兒子;屬於但部族。參孫出生前,天使向他的母親顯現,宣布她會生一個兒子,而這個孩子一出母腹就得歸上帝做「離俗人」,將來「要帶頭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士13:1-5,24;16:17)參孫既然要帶領以色列人跟非利士人作戰,自然會接觸到在戰爭中被殺的人的屍體。律法規定,「離俗人」是不可觸摸死屍的,因此參孫接獲的任務表明,他並不受這個條例約束。(民6:2-9)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律法的這個規定只對自願 起誓做「離俗人」的人適用。以參孫而言,他要遵守的規定只限於耶和華的天使對他母親提及的幾件事。
到了適婚的年齡,參孫就請父母給他娶亭拿的一個非利士女子為妻。這件事跟聖靈的指引是一致的,目的是要使參孫有機會攻擊非利士人。(士13:25-14:4)後來在亭拿附近,參孫看見一隻壯獅向他咆哮。上帝的靈作用在參孫身上,他就徒手把獅子撕成兩半,然後繼續上路,到亭拿去找他打算娶的非利士女子,跟她交談。(士14:5-7)
過了一段時間,參孫跟父母到亭拿去,打算接他的意中人回家。途中,他轉去看看那隻死獅,發現有一群蜜蜂和一些蜂蜜在獅子的屍體內。他刮了些蜜來吃,回到父母那裡,也把蜜給他們吃。參孫在婚宴上用這件事出了一個謎語給30個非利士伴郎猜。謎語所導致的事件讓參孫有機會在亞實基倫殺了30個非利士人。(士14:8-19)
後來參孫的岳父將女兒給了另一個男子,而且不讓參孫見她。這使參孫有機會再次攻擊非利士人。他利用300隻狐狸,把非利士人的麥田、葡萄園和橄欖園全都燒掉。非利士人怒不可遏,就放火燒死了參孫的未婚妻和她的父親,因為他們虧待了參孫,挑起事端,致令非利士人損失慘重。非利士人這樣做,又讓參孫有理由向他們報復。結果,參孫殺了很多非利士人,「砍腿斷足,聚積成堆」。(士14:20-15:8)
非利士人一心要復仇,就到利希來捉拿參孫。三千個猶大人下到以坦的岩石洞那裡,哀求參孫投降。參孫應允了他們的懇求,他們就用兩條新繩索捆綁參孫,帶到非利士人那裡。非利士人歡呼喊叫,準備接收參孫。但「耶和華的靈作用在參孫身上,他臂膀上的繩索就像被火燒過的細麻線一樣,捆綁他雙手的繩索都熔掉了」。參孫找到一塊還沒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擊殺了一千人。之後,他把功勞歸於耶和華。當時參孫非常口渴,就求耶和華賜給他水喝。耶和華接受了他的請求,施行奇跡讓他有水解渴。(士15:9-19)
另一次,參孫到了非利士人的加沙城,在一個妓女家裡留宿。非利士人聽聞這件事,就整夜埋伏,伺機而動,打算天一亮就去殺他。參孫卻午夜起來,抓住城門的門扇和兩邊門柱,連門閂一起拔出來,放在肩膀上,扛到「希伯崙前面的山頂去」。(士16:1-3,見加沙1)這件事使非利士人大受屈辱,因為加沙失去了城門,居民就無法防衛自己,抵抗外敵入侵了。既然參孫能夠成就這個壯舉,上帝的靈顯然仍在他身上。因此,他在妓女家裡留宿看來並不是為了不道德的目的。朗格的《聖經評注》記載了保羅·卡塞爾對這件事的評論(士16:1,212頁),說:「參孫去加沙並不是要尋花問柳,因為經文說,他『到了加沙,看見一個[妓女]』。參孫是非利士人的公敵,他想在那裡[加沙]過夜,卻找不著地方留宿,於是只好到[妓女]家裡去。……聖經記述這件事,跟記述兩個探子在喇合家裡留宿沒有什麼分別。聖經說他『看見一個妓女』,意思只是他見到一個賣笑的女人,就知道他能夠在她家裡找著留宿的地方。」(譯自P.沙夫的編譯本,1976)此外,值得注意的一點是,聖經說「參孫睡到午夜」,而不是說「參孫跟她一起 睡到午夜」。
參孫深入敵人的腹地,表現出勇敢無畏的精神。他去加沙很可能是要「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就像他在較早時候要娶非利士女子為妻一樣。(士14:4)如果這是參孫此行的目的,看來他打算把非利士人對他的攻擊轉變為打擊非利士人的機會。
被大利拉出賣 後來,參孫愛上了大利拉。(見大利拉)為了得到物質利益,大利拉試圖探知參孫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力氣。參孫三次誤導她。但她不斷纏擾參孫,向他施壓,令他煩得要死,終於屈服了,告訴她自己有非凡的力氣,是由於一出娘胎就做「離俗人」的緣故。大利拉立即將這個祕密告訴非利士人,好獲得她出賣參孫的獎賞。大利拉趁參孫在她膝上睡了,叫人剪去他的頭髮。參孫醒來,耶和華的靈已經離開了他,因為他使自己陷於不利的處境,以致失去了離俗人的身份。其實參孫力量的來源並不是頭髮本身,而是頭髮所代表的事物,即他身為離俗人跟耶和華享有的特殊關係。這種關係一終止,參孫就跟常人無異了。結果,非利士人能夠捉住他,弄瞎他的雙眼,用銅鐐鎖著他,叫他在監牢裡推磨。(士16:4-21)
參孫在監牢裡受苦之際,非利士人決定要給他們的神大袞獻上巨量祭牲,因為他們認為能夠擄獲參孫全是大袞神的功勞。大群民眾,連同所有的同盟首領,全都聚集在崇拜大袞的殿宇裡。僅是殿頂上就有3000個男女。非利士人心裡快活,就把參孫從監牢裡帶出來,要他在他們面前耍耍把戲,給他們表演助興。那時參孫的頭髮已漸漸長起來了。他抵達之後,請拉著他手的男孩讓他摸摸支撐殿宇的柱子,然後向耶和華禱告說:「求你顧念我;上帝啊,求你賜我力量,只這一次罷了,好讓我向非利士人報那挖我一眼的仇。」(士16:22-28)參孫求上帝讓他只向非利士人報那挖他一眼之仇,可能是因為他意識到,他失去雙眼,部分是由於他自己的過失所致。或者他覺得自己身為耶和華的代表,所受的奇恥大辱根本無法徹底除掉。
參孫抵著支撐殿中央的兩根柱子,「用盡全力彎下身來」,殿宇就倒塌了。這樣,參孫死的時候所殺的人,比他一生所殺的還要多。他的親屬把他的屍體「葬在瑣拉和以實陶之間他父親瑪挪亞的墳地裡」。這樣,參孫做了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之後,忠於耶和華而死。他的名字得以列在聖經記載那些因有信心而變得剛強的人當中。(士15:20;16:29-31;來11: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