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盟,結親
(Alliance)
個人、家庭或國家藉著訂立婚約、協議或條約而聯合起來。一般來說,結盟或結親的各方都能互惠互利,或達到某個共同的目的。希伯來語cha·varʹ(哈巴)的字面意思是「結合在一起」,引申指「同盟;合夥」。(出28:7;詩94:20;代下20:35)相關詞語cha·verʹ(哈貝)指盟友或夥伴。(士20:11;詩119:63)
亞伯拉罕曾跟幔利、以實各和亞奈這三個亞摩利人結盟。聖經記述,他們跟亞伯拉罕一起對抗來犯的諸王,聯手營救他的姪兒羅得,但沒有說這是什麼性質的聯盟。(創14:13-24)當時亞伯拉罕僑居在一個由不同小國佔據的地區,他要在那裡安居,也許就得跟某些國家立約,達成某種正式的協定才行。可是,從亞伯拉罕對所多瑪王說的話顯示(創14:21-24),他並沒有跟當地的統治者密切往來,免得欠下不必要的人情債。後來,亞伯拉罕住在基拉爾時,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提醒他,他是僑居的,是受亞比米勒恩准才能住在非利士地。亞比米勒要求他發誓會以忠貞之愛相待,亞伯拉罕就為此發誓。在水井擁有權的問題出現後,兩人更立了約。(創20:1,15;21:22-34)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後來也住在基拉爾,但亞比米勒要求他離開時,他就遵囑而行。過了不久,雙方的僕人又再次為水井擁有權爭吵起來。亞比米勒和謀臣來見以撒,建議雙方起誓立約,好延續亞比米勒跟亞伯拉罕先前所立的約。於是,雙方就起誓,承諾彼此善待,和平共處。(創26:16,19-22,26-31;另見創31:48-53)使徒保羅說,這些古代的族長甘願住在帳幕裡,「聲明自己在當地是外來的,是寄居的」,一直等待那座由上帝所建所造、有穩確根基的城。(來11:8-10,13-16)
以色列人一旦進入迦南這塊應許之地,情勢就改變了。至高的上帝讓以色列人全權擁有這片土地,實現了自己對他們的祖先所作的應許。從此,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就不再是僑居的了,耶和華還明令禁止他們跟信奉異教的民族結盟立約。(出23:31-33;34:11-16)以色列人只該遵守上帝的律例和法令,而不是那些快要被趕出去的異族的律法。(利18:3,4;20:22-24)上帝鄭重告誡他們不可跟四周的民族結親。如果他們娶異教徒為妻,就難免要跟信奉異教的親戚來往,接觸謬誤的宗教信仰和習俗,結果必被引誘離棄上帝,掉進網羅。(申7:2-4;出34:16;書23:12,13)
結親 希伯來語動詞cha·thanʹ(哈坦)的意思是「訂立婚約」,跟以下幾個詞語有關:cho·thenʹ霍滕(岳父)、cha·thanʹ哈坦(新郎;女婿)、cho·theʹneth霍特內特(岳母)和chathun·nahʹ哈通納(婚姻)。(撒上18:22;出3:1;4:25;創19:14;申27:23;歌3:11)
亞伯拉罕決意不在迦南人中為以撒選妻子。(創24:3,4)同樣,以撒也吩咐雅各不可娶迦南人做妻子。(創28:1)雅各的女兒底拿被希未人示劍姦污後,示劍的父親哈抹曾向雅各提親。雅各的兒子假裝同意這宗婚事,他們替底拿報仇以後,就把希未人的婦孺都擄了回來。(創34:1-11,29)猶大後來娶了一個迦南女子為妻(創38:2);約瑟的妻子是埃及人(創41:50);摩西的妻子西坡拉則是米甸人,民數記12:1稱她為「古實人」。(出2:16,21)不過,這些婚姻不算違犯律法的規定,因為都是在上帝賜下律法前締結的。
有一次,以色列人打敗米甸人,按吩咐只讓未曾與男人發生關係的少女存活。(民31:3,18,35)根據摩西律法,以色列男子是可以在被擄的人當中,娶那些無父無母的女子做妻子的。(申21:10-14)以色列人定居應許之地以後,一再罔顧警告,隨意跟異教徒通婚,結果被引誘離棄上帝,後患無窮。(士3:5,6)
有時,結親也是一種手段,掃羅王把女兒米甲許配給大衛就是一個例子。(撒上18:21-27)後來,大衛有六個妻子在希伯崙為他生了兒子,其中一個是基述王的女兒。(撒下3:3)有人認為,大衛跟基述王結親是為了削弱他的對頭伊施波設的勢力,因為基述這個小國位於伊施波設的國都瑪哈念的另一邊。所羅門在位早期,娶了法老的女兒為妻。(王上3:1;9:16)所羅門後來還娶了摩押人、亞捫人、以東人、西頓人和赫人的女子為妻,結果被誘跪拜假神偶像。(王上11:1-6)同樣,亞哈王因為娶了西頓王的女兒耶洗別為妻,所以在北方的以色列國種下禍根。(王上16:31-33)後來,約沙法王不智地跟崇拜偶像的亞哈家結親,結果猶大國就後患無窮了。(代下18:1;21:4-6;22:2-4)
猶太人獲釋回鄉後,以斯拉發現連祭司和利未人也娶了迦南和其他外邦女子為妻,就非常憤慨,馬上加以糾正。(拉9:1-3,12-14;10:1-5,10-14,44)然而,到了尼希米的日子,亞捫人多比亞以結親作為手段,跟耶路撒冷的祭司家族勾結,跟猶大的權貴結為一夥,結果祭司以利雅實竟罔顧律法的規定(申23:3),公然在聖殿的院子裡為這個亞捫人預備了膳堂。尼希米不禁義憤填膺,把多比亞的家具全都扔出去。(尼6:18;13:4-9,25-27;見婚姻)
立約 除了婚約之外,人們還訂立各種各樣的盟約。雖然以色列人是因受騙而跟基遍人立約的(書9:3-15),但他們知道立了約就得履約,所以後來甘願為基遍人而戰。(書9:19-21;10:6,7)約拿單跟大衛私下起誓立約(撒上18:3;20:11-17),掃羅誤以為他們要合謀害他。(撒上22:8)大衛接替掃羅作王以後,泰爾王希蘭很「喜愛大衛」,主動表示友好。(撒下5:11;王上5:1)這種友好關係維持了一段日子,希蘭王還跟後來登基的所羅門立約,承諾給以色列人供應物資去興建聖殿。(王上5:2-18)根據協議,服勞役的以色列人獲准到黎巴嫩的森林採伐樹木。希蘭王甚至稱所羅門為「我的弟兄」。(王上9:13)希蘭更派出船員,跟所羅門在以旬迦別的船隊一起出海。(王上9:26,27)後來,泰爾跟以色列反目,把被擄的以色列人交給以東,耶和華譴責泰爾背棄了「弟兄的盟約」。(摩1:9)
不智地跟外邦結盟 儘管上帝的先知鄭重告誡以色列人,不可跟外邦結盟,但猶大王和以色列王卻在危急關頭或者受野心驅使,一再罔顧警告。(賽30:2-7;耶2:16-19,36,37;何5:13;8:8-10;12:1)以下例子足以說明,跟外族結盟最終都是有害無益的。
猶大王亞撒用王宮寶庫的金銀收買敘利亞王便哈達一世,要他廢除跟以色列王巴沙所立的約。(王上15:18-20)先知哈拿尼責備亞撒寧願「依靠敘利亞王」也不依靠耶和華,說:「你既然做了這件愚蠢的事,從今以後,你必常遭戰禍。」(代下16:7-9)後來,以色列王亞哈打敗便哈達二世,跟他立約,同樣被上帝的先知譴責。(王上20:34,42)約沙法跟亞哈結盟,聯手攻打敘利亞,並沒有得勝。先知耶戶質問約沙法說:「你怎可以幫助惡人,愛那些恨惡耶和華的人呢?耶和華為此向你降怒了。」(代下18:2,3;19:2)另一次,約沙法跟作惡多端的以色列王亞哈謝結盟,合夥造船。但後來船隻毀壞,上帝通過他的先知所作的預言果然應驗了。(代下20:35-37)猶大王亞瑪謝聽從上帝的勸告,作出英明的決定,解散從以色列雇來的部隊,只是也因此損失了3400公斤銀子(66萬零600美元)。(代下25:6-10)
公元前8世紀,亞述崛起,稱霸世界。四周小國受到這股強大勢力威脅,紛紛結盟,急謀對策。(參看賽8:9-13)另外,由於各國都加強軍備,因此人人自危。(參看代下26:14,15)亞述王普勒(即提革拉比列色三世)入侵以色列,以色列王米拿現向他獻金。(王下15:17-20)敘利亞王利迅和以色列王比加合謀攻打猶大王亞哈斯,於是亞哈斯拿聖殿和王宮寶庫裡的金銀,去收買亞述王提革拉比列色三世,求他保護,結果敘利亞的大馬士革城被亞述王攻佔。(王下16:5-9;代下28:16)以色列王何細亞跟埃及王梭結盟,一心以為可以擺脫亞述王撒縵以色五世的轄制,最終令以色列國在公元前740年被滅。(王下17:3-6)另一方面,忠心的猶大王希西家雖然被誤傳依靠埃及,但他全心信賴耶和華,結果得救脫離亞述王西拿基立的手。(王下18:19-22,32-35;19:14-19,28,32-36;賽31:1-3)
猶大國被滅前的那段日子,時而依附埃及,時而依附巴比倫,向他們「賣淫」。(結16:26-29;23:14)約雅敬在位期間,猶大起初受制於埃及(王下23:34),後來淪為巴比倫的附庸。(王下24:1,7,12-17)猶大最後一個君王西底家跟埃及結盟,妄圖擺脫巴比倫的轄制,結果勞而無功,耶路撒冷最終被徹底摧毀。(王下24:20;結17:1-15)顯然,他們沒有聽取以賽亞受上帝啟示所提出的忠告:「你們只要歸向我,不輕舉妄動,就可以得救。你們只要保持安靜,全心信賴我,就必有力量。」(賽30:15-17)
馬加比家族統治期間,猶太人為了政治利益,跟敘利亞人和羅馬人訂立條約,締結聯盟,卻始終擺脫不了外邦的轄制。後來,猶太教的撒都該派大力主張以政治聯盟作為爭取獨立的手段。他們和法利賽派拒絕接受基督耶穌所傳的王國信息,寧願跟羅馬做盟友,口口聲聲說:「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約19:12-15)他們跟羅馬在政治和宗教上結盟,最終以悲劇收場,耶路撒冷在公元70年被徹底摧毀。(路19:41-44;21:20-24)
啟示錄17:1,2,10-18;18:3以包含象徵意義的文字,形容政治與宗教勢力相互勾結,狼狽為奸。(參看雅4:1-4)保羅道出了聖經由始至終所申明的一個原則:「你們跟不信的人毫不相配,不要與他們同負一軛。正義跟不法有什麼交情呢?光明跟黑暗有什麼交誼呢?……你們要從他們當中出來,離開他們」。(林後6: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