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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國餘日無多了「列國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什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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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關乎猶大國的「罪孽」的四十天與關乎以色列的「罪孽」的三百九十天彼此的關係如何?因此關乎猶大的四十年與關乎以色列的三百九十年彼此的關係如何?
22 可是當預言應驗在古代的耶路撒冷身上時,擔當『猶大家罪孽』的四十天會與擔當『以色列家罪孽』的三百九十天的最後四十天同時進行。耶和華為以色列所訂的計時單位是「一日頂一年」。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後,耶和華規定他們在曠野流浪四十年時也採用同一的計時單位。(民數記14:34)既然這項計時單位是在公元前1512年初次頒布的,耶和華將其向以西結覆述時這種計時方法至少已有899年的歷史了。因此「猶大家」的四十年「罪孽」會與「以色列家」三百九十年「罪孽」的最後四十年同時進行。這段時期的最後四十年開始於公元前647年。(即公元前997年之後350年。)這四十年結束於公元前607年。上述兩段時期中較長的一段和較短的一段均必須匯集於一個日期,因為古代的耶路撒冷只遭受毀滅一次。這個日期便是公元前607年。
23,24.上帝怎樣標明擔當猶大家「罪孽」的四十年時期的開始?列王紀下24:3,4;21:16怎樣表示雖然約西亞在當時將純真的崇拜恢復過來,計算猶大罪孽的時期仍然從該年開始?
23 現在發生了一個問題,「猶大家」的四十年宗教「罪孽」開始計算時有沒有任何事件加以標明呢?有。這段時期的第一年是耶路撒冷的賢君約西亞在位第十三年,在那一年耶和華任命了祭司希勒家的兒子耶利米作他在猶大國的先知。(耶利米書1:1-3;25:3)但是當時賢明的國王約西亞豈不是正在猶大全境恢復耶和華的純真崇拜嗎?那末耶和華為什麼要從這一年開始計算「猶大家的罪孽」呢?由於約西亞王的祖父瑪拿西所犯的大罪。他的罪行如此難以勝數、令人髮指,以致耶和華無法將它們恝然置之;他仍然將耶路撒冷視為一個染滿血腥、崇拜偶像的城市。我們讀到:
24 「這禍臨到猶大人,誠然是耶和華所命的,要將他們從自己面前趕出,是因瑪拿西所犯的一切罪;又因他流無辜人的血,充滿了耶路撒冷,耶和華決不肯赦免。」——列王紀下24:3,4;21:16。
25.列王紀下23:25-27怎樣表示,雖然約西亞王努力秉公行義,耶和華仍然要與耶路撒冷算賬?
25 甚至當約西亞王作了很大努力將耶和華的律法在耶路撒冷與猶大切實執行之後,我們仍然讀到:「在約西亞以前沒有王像他盡心盡性盡力的歸向耶和華,遵行摩西的一切律法;在他以後也沒有興起一個王像他。然而耶和華向猶大所發猛烈的怒氣仍不止息,是因瑪拿西諸事惹動他,耶和華說:『我必將猶大人從我面前趕出,如同趕出以色列人一般;我必棄掉我從前所選擇的這城耶路撒冷和我所說立我名的殿。』」——列王紀下23: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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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國餘日無多了「列國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什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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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四十年的時期若從瑪拿西王被擄到巴比倫時已開始計算,為什麼這四十年便可能終止於約西亞作王的期間?為什麼這是不適當的?
27 在約西亞統治的第十三年(公元前647年),耶和華興起了祭司希勒家的兒子耶利米作他的先知。藉著耶利米的預言,耶和華確定地表明他的旨意是要百無一失地使猶大和耶路撒冷完全淪為荒涼。(耶利米書19:1-5;25:1-11)與此一致地,耶和華使約西亞王在位第十三年成為計算『猶大家罪孽』四十年之始。這段四十年的時期終止於公元前607年,即約西亞王死後二十一年。這段四十年的時期若開始於約西亞王的祖父瑪拿西王在位期間,特別從亞述王將瑪拿西王擄到巴比倫去之時開始,這段時期便可能在約西亞王的統治期間終止了。怎會如此呢?因為瑪拿西王的統治延續了五十五年,他的兒子亞們統治了兩年,約西亞王則統治了三十一年。(歷代志下33:10至34:2,19-28)約西亞自始至終均是個賢明的國王,因此上帝沒有容許注定在四十年的末了臨到的災禍在約西亞王的日子發生。——列王紀下22:11-20;歷代志下34:14-33。
28.可是,今日我們所關心的是臨到誰身上的災禍?在崇拜偶像和濫殺無辜方面,現代的副本怎樣與古代的耶路撒冷如出一轍?
28 可是,今日我們特別關心的乃是災禍會如何臨到充滿血腥、崇拜偶像的耶路撒冷和猶大的現代副本基督教國之上。基督教國充滿了各種受崇拜的事物,尊崇許多宗教偶像、國家主義的雕像和象徵,較其古代先模毫無遜色。像古代的耶路撒冷一樣,基督教國流了「許多無辜人的血」,「從這邊直到那邊」。(列王紀下21:16)基督教國從創始之日便染滿了血腥。在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大帝歸信他當日的基督教而將其立為國教之後,不錯,在他召開尼斯宗教會議之後,他竟將親生的長子和自己的妻子科斯泰相繼處死。因此基督教國的根基即已被血腥所染污。——《大英百科全書》,第11版,第六冊,989頁第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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