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瑪利雅
(Amariah)〔耶和華已經說了〕
1.祭司;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的後代,是通過非尼哈衍生的;米拉約的兒子,亞希突的父親,撒督的祖父。大衛執政期間,撒督是副祭司,所羅門統治期間才成為大祭司。(代上6:7,52)不肯定亞瑪利雅有沒有做過大祭司,因為約莫在那段時間,大祭司的職位暫由以利家的人擔任。
2.利未人;哥轄的兒子希伯倫的後代。大衛重新編排利未人在殿裡分班次供職,亞瑪利雅獲分配職務。(代上23:1,12,19;24:23)
3.祭司長。約沙法王執政期間,「凡屬耶和華的事務」,尤其是跟司法有關的事務,都由亞瑪利雅管理。(代下19:11)
4.以利亞撒的另一個後人,生活於本條1之後的時代;亞撒利雅的兒子,另一個叫「亞希突」的人的父親。(代上6:11;拉7:3)
5.利未人。希西家統治期間,亞瑪利雅協助把供物發給各祭司城裡的弟兄。(代下31:14,15)
6.希西家(很可能是猶大王希西家)的兒子,先知西番雅的曾祖父。(番1:1)
7.祭司首領之一,於公元前537年隨同所羅巴伯從巴比倫回鄉。(尼12:1,2,7)在省長尼希米的日子,有一個叫這名字的祭司宗族。(尼12:12,13,26)
8.賓內的後代;在以斯拉的日子將外邦妻子兒女遣走的人之一。(拉10:10-12,38,42,44)
9.祭司或祭司的祖先。尼希米做省長期間,這人蓋印確認「信實的約」。(尼9:38;10:1,3)如果這個亞瑪利雅跟本條7是同一個人,那時他就已超過112歲了。
10.在尼希米的日子居於耶路撒冷的猶大人的祖先之一。(尼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