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達薛西
(Artaxerxes)
一個名字或頭銜,在聖經裡分別指兩個波斯王。
1.這個波斯王下令,不准耶路撒冷的猶太人重建耶和華的聖殿。(拉4:7-24)在居魯士大帝(於公元前537年准許猶太人返回耶路撒冷)和大流士大帝(於公元前520年取消停建聖殿的禁令)之間,可能有三個波斯王相繼統治:岡比西斯二世、他兄弟巴爾狄亞(也可能是一個名叫高馬達的僧侶,據說他冒充巴爾狄亞作王,統治了七個月)、尼丁杜-貝勒(作王僅兩個月,被大流士擊敗並處死)。岡比西斯看來就是以斯拉記4:6所說的「亞哈隨魯」,反對重建聖殿的人向這王提交訴狀,這是敵人第一次控告猶太人。從以斯拉記4:7起,經文提到的「亞達薛西」可能是巴爾狄亞,也可能是高馬達,統治期只延續了七個月(公元前522)。
撒馬利亞各城的人上書給這位波斯王,控告猶太人。(拉4:7)當時猶太人正全力建造聖殿。(拉4:1-3)猶太人的仇敵為求達到目的,不惜編造謊言,聲稱猶太人正在重建耶路撒冷城,修築城牆。(拉4:11-16)這些虛假的指控導致重建聖殿的工程停頓下來。(拉4:24)
2.長手君亞達薛西,薛西斯一世的兒子,即以斯拉記7:1-28和尼希米記2:1-18;13:6所提到的君王。儘管多數參考書都說他的登基年是公元前465年,但充分的證據表明應該是公元前475年。(見波斯,波斯人條下的「薛西斯和亞達薛西的統治」)
長手君亞達薛西批准祭司以斯拉和尼希米前往耶路撒冷。(拉7:1-7;尼2:1,7,8)古代歷史家認為這位君王為人寬厚,慷慨大方。他在位第七年(公元前468)所做的事正好反映了這點。當時他允准以斯拉「一切所求的」,並頒布詔書,賜給以斯拉金銀、器皿供聖殿之用,又賜給他小麥、酒、油和鹽。(拉7:6,12-23;8:25-27)雖然建殿的工程早在47年之前已經完成(公元前515),但亞達薛西仍然慷慨大方地捐獻,這很可能就是以斯拉記6:14把他和居魯士、大流士列在一起的原因。經文說這三位王所下的諭旨,促使建殿的工程順利完成。亞達薛西王的詔書甚至授權以斯拉委任裁判官、審判官,又吩咐他教導人認識上帝的律法(以及王的律法),在必要時處死違法的人。(拉7:25,26)
長手君亞達薛西在位第二十年(公元前455),准許尼希米返回耶路撒冷重建城牆和城門。(尼2:1-8)但以理書9:25提到,重建耶路撒冷跟應許的彌賽亞出現的時間有關,因此亞達薛西在位第二十年是個非常重要的年份。
尼希米記13:6說「亞達薛西在位第三十二年」(公元前443),尼希米回到王宮,在那裡住了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