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
(Pit)
地洞,有天然的,也有人工挖掘的。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時掉進瀝青坑,顯然是天然的坑(創14:10);而約瑟被哥哥扔進的坑,應該是個人工挖掘的水坑。(創37:20-29)譯做「坑」的兩個主要希伯來語詞是bohr博爾(也指「水坑」或「水池」)和shaʹchath沙哈特。
《英王欽定本》三次把希伯來語sheʼohlʹ(希屋爾)譯作「坑」。(民16:30,33;伯17:16)可是,「希屋爾」其實指人類共同的、抽象的墳墓,而不是實際的墓穴。在約伯記17:13-16,約伯將「希屋爾」(墳墓)和「坑」(墓穴)(希伯來語shaʹchath沙哈特)並列使用,指在黑暗和塵土中。類似地,大衛在詩篇30:3祈求上帝說:「耶和華啊,你把我從墳墓[希屋爾]中救上來;你保全了我的生命,叫我不致長埋墓穴[原文的字面意思是『坑』]。」在詩篇88:3-5,執筆者先後提到「墳墓」「墓穴[坑]」和「墳地」這三個詞語。(參看伯33:18-30;詩30:3,9;49:7-10,15;88:6;143:7;箴1:12;賽14:9-15;38:17,18;51:14;見墓,墓地;墳墓)
另外,約拿也把「坑」用於比喻義,把魚腹比作「墳墓的深處」以及「深坑」。(拿2:2,6)古人習慣在地裡挖坑為墓穴,因此同時提及坑和死亡與墳墓是自然不過的事。
人們挖坑往往是為了捕捉野獸或對付敵人,因此掉進「坑」裡常用來比喻上帝僕人身陷險境或中了計。(詩7:15;40:2;57:6;箴26:27;28:10;耶18:20,22)有的坑還設下網羅,能把獵物纏住。(詩35:7,8)摩西律法規定,牲畜要是跌進沒蓋好的坑裡死掉,坑主就要賠償牲畜的主人。(出21:33,34)
聖經把妓女和「背德婦人的口」比作「深坑」,因為她們往往用花言巧語去勾引男人行淫。(箴22:14;23:27)
希伯來人和其他中東民族的貯水池,大都是挖出來的水坑。貯水池像個上窄下寬的大水瓶,池口以下1米(3英尺)處寬約0.3米(1英尺),可是下面的空間很大,形似燈泡。(見水池[有蓋的])
在啟示錄9:1,2,希臘語phreʹar弗雷阿(坑)譯做「無底坑」;約翰在約翰福音描述耶穌在雅各井旁跟一個撒馬利亞婦人交談,譯做「井」的也是「弗雷阿」。(約4:11,12)「弗雷阿」可單純指從地裡挖掘的坑或井;也可指任何深坑或深淵,包括啟示錄裡提到有蝗蟲湧出的無底坑。(啟9:3;見無底深淵)譯做「坑」的希臘語boʹthy·nos(博蒂諾斯)有時也指不太深的溝或槽。(太12:11;15:14,Rbi8 腳注;路6:39)在彼得後書2:4,彼得說邪惡的天使被關進「漆黑的坑[希臘語sei·roisʹ西里斯]裡」。(見塔塔魯斯)
另見獅子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