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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謹守我的誡命,好保全生命」守望台2000年 |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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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提出的教訓也包括其他的律則,即所謂的家規。這些規定是父母為了兒女的好處而訂立的。誠然,每個家庭的需要各有不同,家規也許不一樣。父母有責任決定什麼對自己的家庭最有益。他們定下的規條,往往反映出他們對兒女的摯愛和關懷。我們給年輕人的勸告是,要服從父母提出的聖經教訓,也要服從他們定下的規條。年輕人的確有必要小心聽從這些訓示,護衛它們像護衛「眼中的瞳人」一樣。這樣,他們就不致因為忽視耶和華的標準而招來致命的結果,從而得以「保全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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