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憤怒——在對己和對人方面
我們正生活在一個暴戾的社會裡。日常生活上各種不如意的事,諸如交通擠塞、意見衝突、價值觀念的改變、誤會、不平等,往往造成緊張。緊張是可以累積起來的,而且差不多人人都各有自己的「忍無可忍的沸點」。因此,我們應該學習鬆弛。我們踏進新的一天時可以懷著積極的態度——表現忍耐、寬容和幽默感。我們大多數人都有個愛護我們的家庭。基督徒在小組裡也有忠貞的信徒同工;最重要的是,我們有慈愛的牧者耶和華上帝。所以,我們無需恐懼導致憤怒的一個普通原因:被遺棄和孤獨之感。——詩篇23:1-6;希伯來書13:5,6。
可是,我們若自覺憤怒或要面對別人的憤怒,就應該予以適當處理以期保全自己的快樂和福利。方法如何?聖經告訴我們說:「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箴言16:32)與其急不及待地大發烈怒,我們應當考慮一下自己的行動可能導致什麼後果。由一數到十也許有助於阻止我們做出以後懊悔的事來。——箴言14:17。
我們若感到憤怒,卻不知道原因,就應該謙卑、忠實地請求幫助。對別人,尤其是對愛我們的人,承認自己有所恐懼或需要幫助並非軟弱的表示;反而是智慧和勇氣的途徑。這樣行我們便能夠設法除去難題的根源。聖經說:「不先商議,所謀無效;謀士眾多,所謀乃成。」——箴言15:22。
設法了解別人何以發怒的原因可以幫助我們控制自己的情緒反應。同時,我們若對發怒的人回答說,「我明白你何以這麼憤怒。」他可能很快就平靜下來。聖經勸告說:「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箴言19:11。
我們若在無意中傷害了別人,就應該道歉。例如,你的足趾若被人踩了一下,你也許會發怒。但對方若認罪,你的氣便平了。即使足趾仍然痛,你的尊嚴已受到重視。同樣,我們若有良好的態度,輔以適當的禮貌和健康的幽默感,就能夠消解憤恨,並且在我們與配偶、兒女、朋友以及基督徒小組成員的關係上贏得別人的尊重。——箴言16:24;歌羅西書4:6;彼得前書3:8。
當處理一種令我們發怒的情勢時,知道怎樣談及自己的憤怒,但卻不攻擊別人,會對事情頗有幫助。在口頭衝撞(「你這傻子!」或「我要打扁你的鼻!」)和申訴憤怒(「我十分不高興」或「這傷了我的感情」)之間有很大的分別。口頭衝撞通常是失敗的,因為這會引起別人報復,但申訴憤怒則較少侵略性,別人也許會受到感動而幡然悔改。正如聖經說:「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暴怒的人,挑啟爭端;忍怒的人,止息紛爭。」——箴言15:1,18。
義憤
以我們大部分人而言,有時感到憤怒是自然的事。聖經報導說甚至耶和華也感到憤怒。(西番雅書2:2,3;3:8)按照上帝形像造成的人經歷到同樣的感覺自不足為奇。(創世記1:26)因此,憤怒的感覺本身並不是罪。
可是,耶和華發怒必然具有正當的理由:公義的原則受到違犯。他的反應不但絕對有理,而且是完全受控制的。不完美的人卻截然不同。我們有時發怒是因為自驕心受到損傷或由於其他屬人的弱點所致。因此我們要小心留意怎樣處理自己的憤怒。正如使徒保羅警告說:「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以弗所書4:26,27)不錯,撒但可能利用我們一發不可收拾的怒氣。事實上,「忿怒」被列入『肉體的行為』之內,是使人不能承受上帝王國的惡事之一。——加拉太書5:19-21,《新譯》。
所以門徒雅各勸告說:「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慢慢的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上帝的義。」(雅各書1:19,20)即使我們有理由發怒,不完美也可能使我們作出不受控制或方式錯誤的反應。是故,我們應該時時刻刻受以下原則所引導:「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耶和華]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19)請也記住,既是不完美的人,我們都會犯錯。因此,急於假義憤之名去判斷別人是一件危險的事。——雅各書2:13;4:11,12;5:9。
據聖經表示,我們正生活在末世的時候。在這段最後的日子中,『列國忿怒』與上帝的王國為敵,魔鬼也『知道自己的時日無多,就大大發怒。』(啟示錄11:17,18;12:10-12)因此,我們按照上帝的道而生活才能為我們帶來真正的保護。(詩篇119:105)不久,上帝便會對列國執行判決,地上一切不義將會被徹底鏟除。(以賽亞書35:10;65:23;彌迦書4:3,4)目前,我們需要留意避免效法這個憤怒的世界的行事方式。適當地控制怒氣可以幫助我們保持夫婦的愛情、基督徒的團結和個人的安寧與快樂。最重要的是,這可以幫助我們繼續享有耶和華上帝的悅納和祝福。——詩篇119:165。
「愚昧的人輕易發怒,精明的人卻能忍辱負重。」——箴言12:16,《當代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