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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的苦難與上帝的新約守望台1980年 |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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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較佳的約
11,12.(甲)在獲得如此有利的一個新開始之後,耶路撒冷延續了多久?為什麼我們不能夠將這件事歸咎於耶和華?(乙)耶路撒冷的毀滅有使律法的約作廢嗎?藉著使流亡外地的百姓重返故土,耶和華表示什麼?
11 既然重建的耶路撒冷有一個如此優良的新開始,為什麼它只延續了另外606年,直至公元70年的夏季呢?鑑於耶和華在以上一段話中與他的百姓立了約要支持他們,我們無疑不能將這件事歸咎於他。他之需要與人立一個新約並不是由於他有任何缺點的緣故。可是他卻通過耶利米宣布他會與人立一個較佳的新約。不但如此,血統上的以色列人可以優先從這個約得益!
12 在公元前1513年,耶和華以摩西為中保與以色列人立了律法的約。這件事發生於耶和華任用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耶路撒冷和其中的聖殿摧毀之前906年。但是這場災禍並沒有使他與以色列人所立的律法之約失效。因此耶和華無需另立一個性質不同的約才能把猶太人從巴比倫敵國拯救出來,將他們帶回上帝所賜的故土以藉此治療他們的損傷。可是,藉著使猶太人重返故土,他重申自己是他們的上帝,並且再次表明他們仍然是他的百姓,而錫安或耶路撒冷已不再有如一個無人理會的『棄婦』一般。
13,14.(甲)渡過刀劍之災的以色列人怎樣處於「曠野」的情況中?他們想在何處獲得安息?(乙)耶和華愛以色列到什麼情況?因此他會以什麼個人的品質將他們吸引到他那裡去?
13 耶和華定意要以傑出的方式將他對與他立約的百姓所懷的慈愛表現出來。由於這緣故,他沒有讓征服者的刀劍將他們完全消滅。他們會有些劫後餘生者。這些人會發覺,在敵國流亡好像在曠野裡流浪一般;他們會得不著真正的安息,因為敵國並非他們的故鄉,也不是上帝賜給他們的土地。藉著在這種「曠野」的情況中改過自新,歸附上帝,他們會在他眼中蒙恩,因為他並沒有取消他與他們所立的約。他預言到這件事所導致的快樂結果說:
14 「脫離刀劍的,就是以色列人,我使他享安息的時候,他曾在曠野蒙恩。從遠方耶和華向我顯現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以色列的民哪,我要再建立你,你就被建立;你必再以擊鼓為美,與歡樂的人一同跳舞而出。又必在撒瑪利亞[以前是北部以色列國的領土]的山上栽種葡萄園,栽種的人要享用所結的果子。日子必到,以法蓮[北部以色列國的最大支派]山上守望的人必呼叫說,「起來吧,我們可以上錫安,到耶和華我們的上帝那裡去。」』」——耶利米書31:2-9。
15,16.(甲)根據以上所引的預言,以色列的十二支派會在何處再次敬拜耶和華?(乙)耶和華在此之後會與以色列家訂立什麼?這會對他的百姓產生什麼影響?
15 不錯,以色列在南部和北部的所有支派都會再次聚集起來,團結一致地在錫安一同敬拜耶和華!這意味到,由於上帝所懷的永遠的愛,雅各(以色列的所有12支派)會從他們所經歷的『遭難時候』獲得拯救;這場災難在公元前607年達到顛峰,使耶路撒冷和猶大均淪為荒涼。(耶利米書30:7)可是,甚至在這場患難尚未發生之前,耶和華的慈愛已推使他預言到一件僅是將他那流亡外地的百姓再次召集起來奇妙得多的事:
16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利米書31:31-34。
需要新的中保
17.為什麼今日我們仍然應當對新約感興趣?在多久之前律法的約已經變成陳舊而行將消逝?
17 今日我們對新約感興趣嗎?我們應當對此感興趣,因為這個約仍然生效。但是它至今一直對誰生效呢?世界各地的千百萬猶太人並不認為這個約對他們有效。他們相信他們仍然處於上帝在西乃山與他們列祖所訂的約之下。這件事發生於超過3,490年前!耶和華所作的新約應許是在超過2,580年前通過耶利米而作的。如果猶太人的見解是對的,為什麼上帝等了這麼久尚未使他所應許的新約生效呢?事實上,在1,900多年前,猶太的律法之約已經陳舊而顯然行將過去以讓位給新約了。它真的有過去嗎?
18.(甲)既然上帝應許要立一個「新」約,關於律法的約,這表示什麼?這使律法的約成為怎樣?(乙)律法是怎樣傳給以色列人的?
18 關於這點,一個曾一度在耶路撒冷著名的法利賽教師迦瑪列門下的猶太學生寫道:「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希伯來書8:13;哥林多後書3:14)當這位猶太人對耶路撒冷城中歸信基督教的希伯來人寫出這段話時,大約是公元61年左右。他在較早時候致羅馬加拉太省各基督徒小組的一封信中寫道:「為什麼要有律法呢?是為了[使人的]過犯[明顯]的緣故才加[在關於『後裔』的亞伯拉罕之約]上的,直到那得應許的[亞伯拉罕]後裔來到。律法是藉著天使經中保的手設立的。」——加拉太書3:19,《新譯》。
19.既然律法的約需要以摩西為中保,關於在上帝與人之間所訂的新約,這表示什麼?
19 這位在此沒有說明的中保便是摩西。如果訂立舊律法的約需要以他為上帝與不完美、有罪的人之間的中保,訂立上帝與人之間的新約無疑也需要有一位中保,雖然耶利米書31:31-34並沒有提及他。在耶利米的日子摩西已去世很久了。由於他曾作中保,舊約的律法被人稱為「摩西律法」。——使徒行傳15:5。
20,21.上帝在預言到新約時怎樣表示這約優於以前的約?(乙)以色列人若忠心地遵守律法的約,上帝會使他們成為什麼?
20 既然新約是個較優的約,自然配有一位優於摩西的中保。現在讓我們看看新約的屬天安排者怎樣表示這個約優於以前的約。他說這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耶利米書31:32)當他將以色列人帶出埃及之後與他們立約時,他本來打算讓他們享有很大的權利。因此,他對他們說:
21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那便如何呢?]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埃及記19:5,6。
22.(甲)這樣一個「祭司的國度」會是個怎樣的政府和對誰相宜?(乙)這「聖潔的國度」是屬於誰的特別產業?這個國與他具有怎樣的關係?
22 「祭司的國度」這句話無疑指向一個最適合全人類需要的政府。它屬下的祭司代表和事奉上帝——全人類的救主。「祭司的國度」本身是一個「國」,這個國潔淨到足以被稱為「聖」而宜於為上帝所用。上帝從地上萬國中選出這個國來。這個國要成為『屬上帝的子民』,正如妻子是屬於丈夫的一般。事實上,上帝將古代被贖的以色列人比作一位國家性的妻子,並將自己稱為他們的「丈夫」。但是,這個國家並沒有遵守上帝的聖約,對他表現妻子般的順服,反之她將這項寶貴關係所牽涉到的特別義務視若無睹。(耶利米書3:1-3,20)她配被上帝所休!
23.摩西律法之約能夠以竟全功嗎?關於上帝定意要為人類帶來的理想政府,他採取了什麼行動?
23 我們從古代這個與耶和華上帝立約的民族的後來歷史獲悉,他們的情形並沒有永久的改善。因此,無可否認地,以摩西為中保所立的律法之約並未能以竟全功。因此我們可以感覺多麼欣幸,上帝在為那「祭司的國度」作出所需的安排方面並沒有半途而廢!為了產生這個完美的政府,他以一個較佳的約代替了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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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帝與人之間的一位中保』得益守望台1980年 |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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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帝與人之間的一位中保』得益
1.(甲)為什麼今日的猶太人對新約不感興趣?(乙)唯獨誰能夠提供新約及其中保?
今日,構成聯合國的152個國家均對於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上帝耶和華立約不感興趣。甚至目前散布世界各地的15,000,000猶太人也對此事不感興趣。雖然耶利米書31:31-34的預言論及一個新約,他們卻寧願相信他們仍然處於以摩西為中保所立的舊律法的約之下。「他們既然不明白上帝的義,而又企圖[藉著守律法的約]立自己的義,就不服上帝[通過新約向他們提出]的義了。」(羅馬書10:1-3,《新譯》)新約是耶和華,真正公義的上帝,所提出的。唯獨他才能夠確立這約及為其選出適當的中保。
2.耶和華說他會與誰訂立新約?關於他們的罪孽及他們對上帝的認識,耶和華會藉著新約怎樣行?
2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31:31-34。
3.訂立新約的時間有賴於誰的出現?這件事牽涉到摩西嗎?
3 耶和華在什麼時候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這個新約呢?這件事發生的時間有賴於耶和華為新約所揀選的中保。耶和華不會將摩西從死裡復活過來以便成為新約的中保。摩西並不能幫助新約裡的人,正如他無法幫助以色列人一般。
4.據法利賽教師迦瑪列的一位希伯來籍學生說,誰是上帝所立的新約的中保?
4 對於所需的中保究竟是誰,我們毫無疑問。我們可以看看一個希伯來人,公元第一世紀在著名的法利賽教師迦瑪列門下攻讀的學生,於上帝感示之下所寫的信。他表明摩西與新的中保之間的分別,說:「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上帝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希伯來書8:5,6)「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所說的更美。」——希伯來書12:24,
5.耶穌在死前怎樣表示他意識到舊律法的約被新約取而代之的時候已經來到了?
5 耶穌意識到耶和華以新約代替舊摩西律法之約的時候已經來到了。因此,在他於公元33年尼散月十四日星期五死亡的逾越節前夕,他為自己犧牲生命一事設立了一個紀念儀式。當他拿起受難紀念所用的酒杯時,他對十一個忠心的使徒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馬太福音26:27,28)或如使徒保羅覆述耶穌的話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哥林多前書11:25)在部份三日的時間,他死去而被葬在一個紀念墓中,因此當時他無法開始作這新約的中保。
6.上帝說他在新約裡要赦免人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為了使這件事實現,什麼是必需的?
6 雖然耶利米書31:31-34並沒有提及,可是新約卻需要有一個祭物才能使其生效。由於上帝在論及新約時說:「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所以新約需要有一個祭物。(耶利米書31:34)在訂立舊摩西律法之約時,上帝以祭牲的血作為潔淨之用。與此一致地,中保摩西將血「灑在帳幕和各樣器皿上。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來書9:21,22)當耶穌在公元33年尼散月16日星期日從死裡復活時,他仍然擁有他的生命之血的價值。這便是希伯來書13:20(《新世》)所表示的意思:「和平的上帝……將群羊的偉大牧者,我們的主耶穌,帶著一個永約的血從死裡復活過來。」——約翰福音10:11。
7.由於基督為新約獻上一個較佳的祭物,他的血對基督徒的良心及蒙上帝所召的人發揮什麼作用?
7 因為新約是藉著一個較佳的祭物而生效的,保羅問歸信基督教的希伯來人說:「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上帝嗎?」由於基督的血的確有能力將譴責我們的罪除去,我們接著讀到:「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上帝所]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希伯來書9:14,15)但是基督的血在什麼時候開始潔淨歸信基督教的希伯來人的良心呢?這些人在以往處於「前約」之下,這個律法的約是以摩西為中保在西乃山成立的。
8.基督的血在什麼時候開始潔淨以前在律法的約之下的希伯來籍基督徒的良心?
8 不是在基督從死裡復活的時候而是在此之後的第五十天。那便是說,在他升返天上,「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上帝前」之後的五旬節。——希伯來書9:24。
9.當彼得在五旬節的日子告訴良心不安的猶太人,他們若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便會得蒙赦罪時,關於上帝所立的約,這證明什麼?
9 在五旬節的日子,使徒彼得對猶太人和受過割禮歸信猶太教的人作了一個演講;他所說的話使他們的良心大感不安。他們問道:「我們當怎樣行?」彼得回答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使徒行傳2:37,38)彼得應許他們所懺悔的罪會得蒙赦免,這證明了一件事。什麼事呢?這證明上帝的新約連同其中赦罪的安排已經在那天生效了,因為舊摩西律法之約已經被釘在耶穌基督受死的柱上!——以弗所書2:15,16;歌羅西書2:14;希伯來書8:8-13;耶利米書31:34。
10.數日後,當彼得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中對犯了流血罪的猶太人說話時,他怎樣強調這項關於諸約的事實?
10 幾天之後,彼得再次強調同一件事實。當時彼得對聚集在聖殿裡的一群犯了流血罪的猶太人說:「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天必留他,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就是上帝從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最後彼得結束他的演講說:「上帝既興起他的僕人,就先差他到你們這裡來,賜福給你們,叫你們各人回轉,離開罪惡。」——使徒行傳3:19-21,26。
作多少人的「中保」?
11.關於上帝是否與血統上的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訂立新約,事實表明什麼?
11 可是,上帝當時是與血統上的「以色列家」和血統上的「猶大家」訂立新約嗎?既然在血統上屬於這兩家的猶太人悍然拒絕接受新約的中保,而且當時以一個國家而言正在指定的日子於耶路撒冷的聖殿守五旬節,上帝又怎可能與他們訂立新約呢?上帝無法如此行。他的打算是要與新近誕生的基督教以色列,屬靈以色列人,訂立新約;這個群體就在同一個五旬節誕生,當其時『聖靈降在』大約120個受了浸的基督門徒身上。(使徒行傳11:15)這些人在耶路撒冷一個樓上的房間裡而非在聖殿裡等待著。當時這些業已受了浸的門徒由上帝的靈所生而成為他的屬靈兒女,「上帝的以色列」。他們以這樣的身份藉著屬天的中保,比摩西更偉大的先知耶穌基督,被帶進新約裡。——使徒行傳2:1-36;約珥書2:28,29;約翰福音3:3,5;加拉太書6:16。
12.與上帝行事的先後秩序一致地,在五旬節之後一年間耶穌基督的中保職分如何擴大?
12 當屬靈的以色列人仍是血肉之軀的男女之際,耶穌基督在天上作他們與上帝之間的中保。甚至在這成員數目有限的『聖潔國度』中,耶穌基督的中保職分亦逐漸擴展,因為上帝在容許不同階級的人加入新約方面遵循一項固定的先後次序。從公元33年五旬節開始,大約有一年的時間,耶穌唯獨是來自血統上的猶太人或受過割禮歸信猶太教的人之列的屬靈以色列人的中保。在公元33年五旬節的日子,大約有三千個這樣的人加入屬靈以色列人的行列。(使徒行傳2:10,37-41)然後,很可能在次年(公元34年),由於大數城的掃羅發動迫害的影響,關於基督的「好消息」被傳到撒瑪利亞,而聖靈「降在」當地受了浸的信徒身上。(使徒行傳8:15-17)從那時起,耶穌的中保職分擴大到使一些選自撒瑪利亞男女的屬靈以色列人也能得益。
13.撒瑪利亞人加入新約之後兩年,耶穌怎樣成為第三批屬靈以色列人的中保?耶路撒冷歸信基督教的猶太人怎樣承認這件事實?
13 兩年過去了。最後,在公元36年秋季,亦即耶穌基督死亡和復活之後三年半,他開始成為第三批屬靈以色列人的中保;這些人取自未受過割禮的外邦人之列,其中第一個是意大利的百夫長哥尼流。使徒彼得對耶路撒冷歸信基督教的猶太人報導了這項令人驚訝的事態發展之後,他們說:「這樣看來,上帝也賜恩給[未受過割禮的]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使徒行傳8:1至11:18。
14.保羅怎樣向以弗所的長老們論及他傳道勸人悔改歸向上帝一事?現在他以使者的身份為什麼約服務?
14 在此二十多年之後,保羅仍然以外邦人的使徒的身份從事傳道,當時他正結束他那第三次的海外傳道旅行。他於返回耶路撒冷途中在米利都稍作逗留與來自小亞細亞以弗所的一群長老會談。他告訴他們自己如何努力工作,說:「我對猶太人和希臘人都作過[徹底的]見證,叫他們悔改歸向上帝,信靠我們的主耶穌。我的心靈受到催迫,要去耶路撒冷。」(使徒行傳20:21,22,《新譯》)他不再以法利賽人的身份為舊摩西律法之約服務了。反之,正如他在哥林多後書3:5,6(《新世》)寫道,「我們之具備充分資格是出自上帝的,他確已充分地裝備我們去作一個新約的使者,這約不是憑寫著的典章,乃是屬於靈的,因為寫著的典章定人死罪,靈卻使人得活。」
15.當談及「一個新約的使者」時,保羅所說的「我們」將誰包括在內?這些人形成在上帝與人之間的一個調停委員會嗎?
15 保羅在這裡所說的「我們」是指誰而言呢?他在信的引言中表明「我們」將誰包括在內,說:「奉上帝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和兄弟提摩太寫信給在哥林多上帝的教會。」(哥林多後書1:1)因此,保羅和提摩太均是「一個新約的使者,……是屬於靈的。」保羅的這句話並不是說他和提摩太屬於一個調停委員會而與耶穌一同擔任中保的職份。不,因為他們自己僅是屬靈的以色列人,而耶穌則以上帝的中保的身份為他們服務。唯獨耶穌是「新約的中保」。——希伯來書12:24。
16,17.在提摩太前書1:20至2:7,保羅在未提及基督耶穌是中保之前先說了一段什麼話?
16 保羅在直接寫給提摩太的信中提及耶穌的中保地位;他在論及這件事之前說:「其中有許米乃和亞力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在謗瀆了。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但不包括謗瀆上帝的許米乃和亞力山大]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
17 「這是好的,在上帝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他願意萬人[所有種類的人,《新世》]得救,明白真道;因為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我為此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作[未受過割禮的]外邦人的師傅,教導他們相信,學習真道。我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提摩太前書1:20至2:7。
18.(甲)保羅是否吩咐提摩太要在上帝和政府官員之間作中保?(乙)為政府官員向上帝提出的懇求其實要使誰得益?
18 保羅吩咐提摩太要「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懇求、禱告、代求」。但是他並非吩咐提摩太作上帝與這些政府官員之間的中保。為這些人「懇求、禱告、代求」的動機並非是要使這些政府官員歸信基督教。那末,從這些向上帝所作的祈求得益的人其實是誰呢?對上帝所作的這些懇求目的究竟何在呢?「使我們[像保羅和提摩太一樣的基督徒]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提摩太前書2:2。
19.過這樣一種敬虔的生活會有助於達成什麼目標?對誰來說,這是『好的和可蒙悅納的』?
19 過這樣一種平靜、敬虔、端正的生活會有助於使一般為政府統治者祈求的基督徒得救。這些與世無爭的基督徒得救是『好的,在上帝我們救主面前是可悅納的。』何以故呢?因為上帝的旨意是要「所有種類的人都得救而對真理獲得正確的認識。」(《新世》)與此一致地,這裡所說的「我們的救主」乃是「上帝」而非耶穌基督。
20.據提摩太前書2:5,6說,基督耶穌在上帝的拯救計劃中擔任什麼角色?
20 那末,基督在這項拯救計劃方面擔任什麼角色呢?保羅接著說:「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非所有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耶穌基督。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摩太前書2:5,6。
21.(甲)保羅寫給提摩太的信是由屬於什麼的一位使者寫給屬於什麼的另一位使者的?(乙)這個約要延續多久?在這方面,『給萬人的贖價』擔任什麼角色?
21 保羅根據第一世紀基督教的事實寫出以上的一段話,當時新約已經生效了。上帝使所有國籍的「人」,猶太人、撒瑪利亞人、未受過割禮的外邦人,成為屬靈以色列的成員而將他們帶進新約裡。基督耶穌是新約的中保。保羅致提摩太的信乃是一位「新約的使者」寫信給另一位「新約的使者」。只要仍然有屬靈的以色列人在地上是血肉之軀的「人」,這個在『我們的救主上帝』和屬靈以色列人之間的新約便會繼續生效。因此這約在今日仍然有效。耶穌『為萬人所獻的贖價』奠下了基礎使所有種類的男女均可以成為屬靈的以色列人而被帶進以基督耶穌為「一位中保」的新約裡。
22.(甲)我們怎樣可以看出新約結束的日子已經近了?基督的中保職分會在何時終止?(乙)為什麼得了榮耀的屬靈以色列人不再需要有一位中保?屆時他們會擔任什麼職位?
22 今日仍然有九千人自認是在新約裡的屬靈以色列人。像保羅和提摩太一樣,這些人是「新約的使者」。(哥林多後書3:6;1:1,《新世》)新約的目的是要產生144,000個屬靈的以色列人,這些人能夠符合上帝的條件與耶穌基督一同在屬天的王國,人類的理想政府,裡共事;看來新約完成其目的的日子已經近了。當這些蒙嘉許的屬靈以色列人當中的最後一個在地上死去,復活進入屬天的王國裡而不再是「人」時,耶穌基督的中保職分亦會隨之而終止。由於他們的肉體承受到罪性,所以才需要有一位中保在他們和聖潔的上帝之間作居間人,但屆時他們均已將這種有罪的情況撇下了。像天上聖潔的天使一樣,這些得了榮耀的屬靈以色列人不再需要有中保在他們與耶和華上帝之間。(啟示錄22:3,4)他們會在耶穌基督手下作管理整個人類世界的君王、祭司和助理法官。——啟示錄7:4-8;14:1-3;20:4,6;路加福音22:28-30。
一「大群」屬地的受益者
23,24.(甲)現在誰與屬靈以色列人的餘民通力合作?關於主的晚餐,有什麼邀請向他們發出?(乙)他們意識到自己不是什麼?可是他們現在怎樣從新約的作用得益?
23 今日,根據真確的記錄,地上有一「大群」獻了身、受了浸的基督徒與小群屬靈以色列的餘民通力合作。自從1938年的春季以來,他們獲得邀請出席每年的耶穌受難紀念,但不是要領食紀念的象徵物,無酵餅和紅酒,而是作恭敬的旁觀者。a他們承認自從外邦人的日期在1914年結束以來,耶穌基督一直是他們屬天的君王。他們熱心地與屬靈以色列人的餘民一同在普世宣揚「這王國的好消息」以便在這個事物制度於將臨的大災難遭遇末日之前對「萬民作一個見證」。(馬太福音24:14,21,《新世》)他們意識到他們並非在以耶穌基督為中保所訂立的新約裡的屬靈以色列人,因此他們並不是『被揀選的族類,有君尊的祭司和聖潔的國度』的成員。——彼得前書2:9。
24 可是他們卻從新約的作用得益。他們從這項安排得益,正如在古代以色列國中,「寄居者」亦由於生活在與上帝立了律法之約的以色列人當中而得益一般。——出埃及記20:10;利未記19:10,33,34;啟示錄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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