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上帝的永恆旨意有關的諸約
『耶和華……記念他的約,直到永遠;他所吩咐的話,直到千代。』——詩篇105:7,8。
1,2.為什麼我們可以說,我們當中大部分人均受到一個約所影響?
有一個約極可能已影響到你——你的過去、現在以至將來。你也許納罕:『什麼約?』在這個事例上,這個約便是婚姻,因為我們大部分人都是在婚約下所生的後代,而我們自己也有許多人已結了婚。即使是未婚的人也會想及將來締結快樂婚姻的種種祝福。
2 多個世紀之前,希伯來先知瑪拉基曾執筆論及『你幼年所娶的妻』,『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約的妻』。(瑪拉基書2:14-16)瑪拉基可以把婚姻稱為一個約,因為它是一個合約或正式的協定,也是一項雙方共同生活的安排。婚姻的契約是個雙邊的約,雙方同意結為夫婦,願意承擔彼此的責任,同時展望婚後恆久的裨益。
3.為什麼會有其他的約對我們產生比婚姻更大的影響?
3 婚姻看來也許是對我們個人影響最大的約,但聖經所論及的約卻含義更廣。一本百科全書將聖經所載的約與非聖經宗教所談及的約作一對比說,唯獨在聖經裡,『上帝與手下子民立約的關係最終成為遍及整個宇宙的全面制度。』不錯,這些約涉及我們仁愛創造主的永恆旨意。正如你將會看見到,你獲得無窮的祝福一事正與這些約有密切不可分的關係。你有理由要問:『但怎會如此?』
4.指向上帝永恆旨意的最先的約是什麼?
4 你清楚知道亞當夏娃拒絕順服上帝的權威時所導致的悲慘後果。我們從他們承受了不完美的缺陷——也就是我們之所以生病、以至死亡的背後真相。(創世記3:1-6,14-19)然而,我們可以滿懷感激的是,他們所犯的罪並不能阻止上帝的旨意實現,他的旨意是要地球布滿一族享有恆久健康、快樂的純真崇拜者。關於這件事,耶和華立了以下載於創世記3:15(《新世》)的約:『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種子和女人的種子,也彼此為仇。女人的種子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可是,這段簡潔、象徵性的話卻引起了許多有待解答的問題。耶和華會怎樣實現這個約的應許?
5,6.(甲)上帝決定運用什麼方法去實現他的旨意?(乙)為什麼我們應當對上帝這樣行的方法深感興趣?
5 上帝進一步安排了一系列特別的神聖的約,加上在伊甸園裡所訂的,合共有七個約。我們所有希望得享永遠祝福的人都應當明白這些約,包括認識這些約在何時及如何訂立,誰牽涉在內,訂立的目的和條件如何,它們彼此間怎樣與上帝以『永生』祝福服從的人類的旨意息息相關。現在正是重溫這些約的適當時候,因為1989年三月二十二日,各基督徒會眾聚集起來紀念主的晚餐,這件事便與諸約直接有關。
6 當然,對某些人來說,諸約的觀念也許聽來枯燥乏味、墨守成規,且與人類事務無關宏旨。可是,請考慮以下《舊約神學辭典》(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Old Testament)所說的話:『在古代的近東,以及希臘和羅馬的世界裡,「約」一詞……是根據兩門語義學去區分的:其一是誓言與承擔、其二是愛情與友誼。』我們可以看出,耶和華諸約的基礎包含兩方面——誓言與友誼。
亞伯拉罕的約——永遠祝福的基礎
7,8.耶和華跟亞伯拉罕訂立了怎樣的約?(歷代志上16:15,16)
7 族長亞伯拉罕——「一切信之人的父」是「耶和華的朋友」。(羅馬書4:11;雅各書2:21-23)上帝向他起了誓,並且訂立了一個約,成為我們獲致永遠祝福的基礎。——希伯來書6:13-18。
8 亞伯拉罕還在吾珥的時候,耶和華吩咐他遷移到另一個地方去,那地便是迦南。當時,耶和華應許亞伯拉罕,說:『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使自己]得福。』a(創世記12:1-3)此後,上帝逐漸為我們適當地稱為亞伯拉罕之約的加添了好些細節:亞伯拉罕的種子或繼承人會繼承應許之地;他的種子會產生無數子孫;亞伯拉罕與撒拉將會是眾王的根源。——創世記13:14-17;15:4-6;17:1-8,16;詩篇105:8-10。
9.我們怎樣知道我們可能牽涉在亞伯拉罕的約中?
9 上帝稱之為「我與你[亞伯拉罕]立的約」。(創世記17:2)但我們無疑應當感到,這件事與我們的性命有關,因為上帝後來引伸這個約,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使自己]得福。』(創世記22:17,18)我們都是萬國的一部分;因此,未來的祝福已為我們預備好了。
10.我們從亞伯拉罕的約中洞悉什麼事?
10 我們試停下來考慮一下,我們可以從亞伯拉罕的約學得什麼教訓。像較早之前在伊甸園所訂立的約一般,這個約也指向一個將臨的「種子」,這意味到這個種子會有一個人類的世系。(創世記3:15)那便是閃的世系,直至亞伯拉罕,再通過他的兒子以撒而來。這個世系也涉及王權,而它所帶來的祝福不僅使一個家族,同時也使全地上的人類受惠。這個約如何實現呢?
11.亞伯拉罕的約怎樣獲得真正的實現?
11 通過雅各或以色列,亞伯拉罕的後代會繁殖成為一大國。身為亞伯拉罕一個數目不詳的實際種子,他們獻身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上帝而從事純真的崇拜。(創世記28:13;出埃及記3:6,15;6:3;使徒行傳3:13)雖然以色列人不時偏離純真的崇拜,但『耶和華卻因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仍施恩給以色列人,憐恤他們,……不肯滅盡他們。』(列王紀下13:23;出埃及記2:24;利未記26:42-45)甚至在上帝接納了基督徒會眾作他的子民後,他仍因以色列人是亞伯拉罕的實際種子而繼續格外施恩給這個民族一段時期。——但以理書9:27。
亞伯拉罕的屬靈種子
12,13.亞伯拉罕的約以屬靈的方式實現時,耶穌怎樣證明自己便是種子的主要部分?
12 亞伯拉罕的約也會以另一種方式實現,就是屬靈的方式。在耶穌的日子以前,這個約會以較大的方式實現一事並不明顯。但我們可以感到高興的是,這件事在我們的時代已清楚明朗。我們可以在上帝的話語裡找到這個約如何實現的解釋。保羅寫道:「應許是對亞伯拉罕和他的種子提出的。它不是說:「給眾種子」,好像有許多[種子],而是指著一個說:「給你的種子」,就是基督。』——加拉太書3:16,《新世》。
13 不錯,這個種子僅是來自一個世系或家族而已。以耶穌而言,這是再真實不過的事。耶穌生來便是個血統上的猶太人,是亞伯拉罕的實際後代。(馬太福音1:1-16;路加福音3:23-34)除此之外,他是天上更大的亞伯拉罕的家庭成員之一。要記住,族長亞伯拉罕曾懷具莫大的信心,甘願犧牲他的兒子以撒,要是上帝願意事情這樣成就的話。(創世記22:1-18;希伯來書11:17-19)照樣,耶和華差遣他的獨生子到地上來,作為相信的人類的贖價。(羅馬書5:8;8:32)因此,我們可以明白為什麼保羅根據這個約去證明耶穌基督便是亞伯拉罕的種子的主要部分。
14.亞伯拉罕的種子的次要部分是什麼?這件事引發了什麼進一步的討論?
14 保羅進一步指出,上帝以屬靈的方式實現這個約時,他會「繁殖亞伯拉罕的種子」。他寫道:『你們若屬於基督,就真的是亞伯拉罕的種子,是承受應許的繼承人了。』(創世記22:17;加拉太書3:29,《新世》)這些繼承人便是14萬4000位受靈所膏的基督徒,他們構成了亞伯拉罕的種子的次要部分。他們並不是與種子的主要部分對抗;反之,他們都是「屬於基督」的。(哥林多前書1:2;15:23)我們知道,這些人當中許多人的淵源並非出自亞伯拉罕,因為他們來自非猶太諸國。可是,在以屬靈的方式實現這個約方面更為重要的是,他們本來甚至不是屬於更大的亞伯拉罕——耶和華——的家庭成員。相反,他們是出自罪人亞當的不完美家庭。由於這緣故,我們需要從較後的諸約中看看他們如何能夠具備資格成為『亞伯拉罕的種子』一部分。
暫時附加的律法的約
15-17.(甲)為什麼律法的約要附加在亞伯拉罕的約之上?(乙)律法如何達成這些目的?
15 上帝訂立了亞伯拉罕的約作為實現他的旨意的基本步驟,這個種子的世系會怎樣獲得保護不致受到污染或滅絕,直至種子出現的時候呢?種子來到時,從事純真崇拜的人可以怎樣認出他來?保羅指出,上帝藉著暫時附加的律法的約而顯明他的智慧;藉此,保羅解答了上述的問題。使徒這樣寫道:
16 『那麼,為什麼要有律法呢?是為了使過犯顯明而附加的,直至那得了應許的種子來到;律法是藉著天使經居間者的手而傳授的。……律法成了把我們領到基督那裡的保育員,使我們能夠由於信仰而稱義。』——加拉太書3:19,24,《新世》。
17 在何烈山上,耶和華以摩西為居間者與以色列立了一個獨特的國家的約——律法的約。b(加拉太書4:24,25,《新世》)以色列人同意訂立這個約,並且以公牛和山羊的血使約生效。(出埃及記24:3-8;希伯來書9:19,20)這個約給予以色列國神治的律法以及一個正義政府的輪廓。這個約禁止以色列人與異教徒通婚及參與不道德或偽宗教的習俗。藉此,這個約保護以色列人,並且成為一股保全種子的世系免受污染的力量。(出埃及記20:4-6;34:12-16)可是,由於沒有一個不完美的以色列人能夠遵守律法至十全十美的地步,這使罪顯明出來。(加拉太書3:19,《新世》)此外,律法的約也指出,人需要一個完美而永久的祭司,也需要一個不用年年獻上的祭物。律法就彷彿是個保育員,把孩子領到所需的導師那裡,這個導師便是彌賽亞或基督。(希伯來書7:26-28;9:9,16-22;10:1-4,11)律法的約一旦達成了它的目的,它便會終結。——加拉太書3:24,25,《新世》;羅馬書7:6;可參看本刊第31頁的「讀者來函」。
18.律法的約涉及什麼進一步的前途希望?但為什麼這件事難以理解?
18 上帝訂立這個暫時的約時,他曾提及以下令人振奮的目的:『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作屬我的子民……。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出埃及記19:5,6)一個多麼偉大的前途希望!一個君王兼祭司的國度。但這怎麼可能?正如律法後來清楚闡明,統治的支派(猶大)和祭司的支派(利未)獲派分擔不同的職責。(創世記49:10;出埃及記28:43;民數記3:5-13)沒有人能夠身兼統治者與祭司兩職。雖然如此,出埃及記19:5,6所載上帝的話語使人有理由相信,以一種尚未明顯的方式來說,在律法的約之下的人有機會『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
大衛王國的約
19.諸約怎樣指向王權一事?
19 隨著時間的過去,耶和華為了我們的永久福分而附加了進一步澄清他會如何實現他的旨意的約。我們已看見亞伯拉罕的約指向亞伯拉罕的實際種子所擁有的王權(創世記17:6)律法的約也預期上帝的子民中會有君王,因為摩西告訴以色列人說:『到了……[應許之地]的時候,[你]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你總要立耶和華你上帝所揀選的人為王……,不可立[外國]人為王。』(申命記17:14,15)上帝會怎樣安排這項王權?這件事對亞伯拉罕的約有什麼影響?
20.大衛與他的世系怎樣與此有關?
20 雖然以色列的第一位君王是便雅憫支派的掃羅,但接續他作王的卻是猶大支派的勇敢而忠貞的大衛。(撒母耳記上8:5;9:1,2;10:1;16:1,13)在大衛作王的統治期間,耶和華與大衛立了一個約。首先,他說:『我必使[『來自你內部的種子』,(《新世》)]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撒母耳記下7:12,13)正如這段話指出,大衛的兒子所羅門會接續王位,並且受到任用在耶路撒冷為上帝建造一座殿宇。然而,事情並非至此為止。
21.大衛王國的約為什麼事鋪路?
21 耶和華進一步跟大衛立了以下的約:『你的家和你的國,必在我面前永遠堅立。你的國位也必堅定,直到永遠。』(撒母耳記下7:16)顯然,上帝正在大衛的家系裡為以色列建立一個王朝。事情絕不僅是大衛的王系連綿不斷,世代相傳而已。反之,在大衛的世系中最後會有一位統治『到永遠,他的寶座[會]在[上帝]面前,如日之恆一般。』——詩篇89:20,29,34-36;以賽亞書55:3,4。
22.大衛的約怎樣與種子的世系有關?結果怎樣?
22 這樣,大衛的約無疑已進一步縮小了種子世系的範圍。即使是第一世紀的猶太人也意識到彌賽亞會是大衛的後代。(約翰福音7:41,42)正如天使作證,耶穌基督——亞伯拉罕的約所提及的種子的主要部分——的確具備資格成為這個大衛王國的永久繼承人。(路加福音1:31-33)由於這緣故,耶穌獲得統治應許之地——大衛曾一度統治的屬地領域——的權柄。這件事應當使我們對耶穌的信心大增。耶穌的統治並非出於不法的篡奪;反之,是按照一項既定的合法安排——上帝的約——而來的。
23.有些什麼問題及事情尚待分曉?
23 在與上帝實現他的旨意,為人類帶來永遠祝福的安排方面,我們只考慮過四個屬上帝的約。你很可能看出,景象並不完整。尚待解答的問題是:既然人類仍舊是不完美的,有什麼祭司或祭物能夠永遠改變這件事?人類可以怎樣具備資格成為亞伯拉罕種子的一部分?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個種子的統治權會伸展至超乎屬地的領域嗎?亞伯拉罕的種子——包括主要和次要的部分——可以怎樣為『地上萬國』——包括我們所有人——帶來祝福?下文便有分曉。
[腳注]
a 這是個單方面的約,因為只有(上帝)一方作出承擔去履行條款。
b 『立約的觀念是以色列宗教一個與眾不同的特色,是唯一要求專一忠貞及排除別的宗教所容許的雙重或多重忠貞的可能性的觀念。』——《舊約神學辭典》(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Old Testament)第二卷,第278頁。
你的答案是什麼?
◻ 亞伯拉罕的約怎樣為我們獲致永久的祝福一事奠下基礎?
◻ 亞伯拉罕的實際種子是什麼?象徵的種子又是什麼?
◻ 為什麼律法的約要附加在亞伯拉罕的約之上?
◻ 大衛王國的約怎樣進一步成就上帝的旨意?
[第13頁的圖解]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伊甸園之約創世記3:15
亞伯拉罕之約
主要的種子
次要的種子
永遠的祝福
[第14頁的圖解]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伊甸園之約創世記3:15
亞伯拉罕之約
律法之約
大衛的王國之約
主要的種子
次要的種子
永遠的祝福
[第10頁的圖片]
上帝為了實現他對人類所定的旨意,他跟忠信的亞伯拉罕立了一個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