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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耶和華對我們有什麼要求?守望台1999年 |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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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甲)基本說來,耶和華對我們有什麼要求?(乙)為什麼我們應當緊緊跟隨耶穌的腳蹤走?
3 耶穌在執行服事職務的最後一年期間,帶著使徒彼得、雅各和約翰到了一座高山上,很可能是黑門山的一個山嘴。使徒在那裡看見一個預示未來的異象,他們見到耶穌充滿燦爛的光輝,並且聽見上帝親自宣布說:「這是我的兒子,是親愛的,是我所認可的;你們要聽他。」(馬太福音17:1-5)基本說來,這就是耶和華對我們的要求:聽從他的愛子,效法愛子的榜樣,遵行他的教訓。(馬太福音16:24)使徒彼得這樣寫道:「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模範,要你們緊緊跟隨他的腳蹤走。」——彼得前書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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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耶和華對我們有什麼要求?守望台1999年 |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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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督徒在什麼律法之下?這律法在什麼時候生效?
5 我們要聽從和效法耶穌,就得做些什麼呢?這是否表示我們要處於一套律法之下呢?保羅寫道:「[我]不在律法之下。」他在這裡所指的是「舊契約」,就是上帝跟以色列人訂立的律法之約。保羅承認,「對於基督,[他]正是在律法之下」。(哥林多前書9:20,21;哥林多後書3:14)舊的律法契約結束之後,一個「新契約」隨之生效。這個契約含有「基督的律法」,是耶和華今天所有僕人都必須遵守的。——路加福音22:20;加拉太書6:2;希伯來書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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