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典
(Canon)
原文本指用作尺子或量度工具的蘆葦(希伯來語qa·nehʹ卡內)。(結40:3-8;41:8;42:16-19)使徒保羅用希臘語ka·nonʹ(卡農)指量出來撥給他的地區,也指基督徒用來衡量自己行為的「準則」。(林後10:13-16;加6:16)後來「卡農」用來指「聖經正典」,也就是上帝所啟示的全部經卷,可以作為衡量信仰、教義、行為的尺度。(見聖經)
一部作品儘管是宗教著作,流傳了幾百以至幾千年,受億萬人尊崇,也不足以證明是來自上帝的正典。這部作品必須有憑證,證明它的確是上帝所啟示的。使徒彼得說:「預言從來不是人憑自己意思說的,而是人受聖靈感動,把上帝的話說出來。」(彼後1:21)仔細看看聖經正典,就會發現正典的內容在各方面都符合這個準則。
《希伯來語經卷》 聖經的寫作始於公元前1513年,第一位執筆者是摩西。這批最早的書卷收錄了上帝賜給亞當、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誡命和吩咐,以及律法之約的條例。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這五卷,通稱為「摩西五經」。約伯記看來也是摩西寫的,記載了約瑟死後(公元前1657)到摩西成為上帝忠僕之前的歷史。這其間,「地上沒有人像[約伯]那樣無可指責」。(伯1:8;2:3)摩西也寫了詩篇90篇,此外91篇可能也是由他執筆的。
摩西這些著作是上帝啟示的正典,是正確崇拜的可靠尺度。這是毫無疑問的,因為從聖經內部可以找到確鑿的證據。摩西不是自己要做以色列人的領袖和統帥的,起初他退縮不敢接受這個重任。(出3:10,11;4:10-14)是上帝興起摩西,賜予他行神跡的力量,以至法老的魔法祭司也不得不承認摩西的確是上帝差來的。(出4:1-9;8:16-19)由此可見,摩西根本沒野心去當眾演講,著書立說。由於有上帝的命令,又有聖靈為證,摩西才鼓起勇氣發言,後來更寫下聖經的部分正典。(出17:14)
耶和華親自把律法和誡命寫下來,作為用文字記述聖經的先例。在西奈山上,耶和華對摩西說完了話,「隨即把兩塊聖諭版交給他,就是上帝用指頭所寫的石版」。(出31:18)後來下文記載:「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寫下這些誡命』」。(出34:27)因此,是耶和華向摩西傳達信息,吩咐他寫下聖經正典的頭五卷,好讓這些信息流傳後世。這些著作一寫下來,就受上帝所認可,根本不用靠人的會議定為聖經正典。
「摩西把這套律法的誡命寫在書上」,就吩咐利未人,說:「你們要把這部律法書放在你們的上帝耶和華的約櫃旁,留在那裡,好指證你的不是。」(申31:9,24-26)值得注意的是,以色列人承認書卷上記載了上帝所做的事,沒有否認這些事實。既然書卷有很多內容譴責以色列舉國的人,照理他們本該竭力拒絕這些書卷,但看來以色列人從沒有質疑過摩西五經的正典地位。
上帝除了任用摩西,也任用祭司去保存這些成文的誡命,教導民眾認識他的吩咐。摩西開始寫五經之後差不多五百年,約櫃放進所羅門的聖殿裡(公元前1026),當時約櫃裡仍放著兩塊石版(王上8:9)。此後又過了385年,也就是約西亞在位第十八年(公元前642),有人「在耶和華的殿裡發現了律法書」,當時的人同樣深深尊重摩西律法。(王下22:3,8-20)類似的是,以色列人從巴比倫獲釋回鄉後,以斯拉在一個為期八天的大會上朗讀律法書,群眾都「大大歡喜」。(尼8:5-18)
摩西死後,約書亞、撒母耳、迦得、拿單所寫的書卷(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撒母耳記下)也成了聖經正典。大衛王和所羅門王也是聖經正典的執筆者。此後,從約拿到瑪拉基等先知的著作也是聖經的正典。這群先知每一位都從上帝得到說預言的神奇能力,所以每一位都符合耶和華所定的真先知的條件。這些條件就是:先知必須奉耶和華的名說話,他們的預言必須實現,他們必須帶領人歸向上帝。(申13:1-3;18:20-22)哈拿尼雅和耶利米按著第二和第三點受考驗(因為兩人都奉耶和華的名說話),只有耶利米的話得以實現。由此證明,耶利米是耶和華的先知。(耶28:10-17)
既然耶和華啟示人寫聖經,自然也會指引人彙集並保全聖經,而且會監察整個工作,好讓人類有一個恆久不變的正確尺度去衡量正確的宗教。根據猶太人傳統的說法,被擄的猶太人重新在猶大定居以後,以斯拉曾經參與彙集和保全正典的工作。以斯拉很勝任這個工作,因為他本身是上帝所啟示的聖經執筆者,又是祭司和「熟練的抄經士」。(拉7:1-11)只有尼希米記和瑪拉基書是在以斯拉的日子之後收為正典的。換句話說,早於公元前5世紀末,《希伯來語經卷》正典就定下來了,所收錄的著作跟我們今天的《希伯來語經卷》一樣。
傳統上,《希伯來語經卷》正典分為三部分:律法書、先知書、聖錄,合共24卷,詳見附表。有些猶太權威把路得記和士師記合成一卷,又把耶利米哀歌和耶利米書合成一卷,於是正典的數目就變成22卷,剛好跟希伯來字母的數目一樣。哲羅姆雖然看來喜歡22卷的劃分方法,卻在撒母耳記和列王紀的序言中說:「有些人把路得記和耶利米哀歌列入聖錄……於是共計二十四卷。」
公元100年左右,猶太歷史家約瑟夫斯在他的著作《駁斥阿比安》中回答反對的人時確認,當時《希伯來語經卷》正典已經定型許久了。他說:「我們沒有成千上萬前後不一、自相矛盾的經書。我們那些正確地受認可的經書,只有二十二卷,記載了古往今來的事。其中五卷是摩西寫的,包含了律法,以及從人類出生到立法人去世的傳統歷史。……從摩西去世直到亞達薛西(繼薛西斯成為波斯王)的日子,摩西以後的先知們記下自己時代的歷史,共計十三卷。另有四卷是讚美上帝的詩歌和人類生活行為的準則。」
由此可見,一部著作是否屬於正典,根本不在乎什麼會議、委員會或社團是否接納。上帝通過他所認可的代表,已經親自確認哪些書卷屬於正典。世人並沒有受上帝啟示,他們的意見,價值只在於承認上帝的選擇。
《希伯來語經卷》的卷數 並不重要(某兩卷可能合併為一卷,也可能仍舊分為兩卷),各卷的先後次序也沒關係,因為正典定下來以後,有一段很長的時間各書仍是各自獨立的書卷。關於正典各卷的次序,古代書目所列出的各有不同。例如,有一個書目把以賽亞書列在以西結書後。最重要的是,哪些 書卷被列為正典。事實上,只有目前屬於正典的書卷,才有確鑿的根據可以證明其正典地位。從古時起,就有許多人想把其他著作定為正典,但都勞而無功。大約公元90年和118年,在約帕以南不遠的亞夫內(雅麥尼亞),曾經先後兩次舉行猶太會議,討論《希伯來語經卷》的問題,結果兩次都明確地表示所有次經著作並不屬於正典。
約瑟夫斯證實,一般猶太人都是這樣看次經的:「從亞達薛西到我們時代的歷史,已經完整地記下來,只是在可信性方面不能跟之前的記載相提並論,因為這個時期的先知不能夠傳承不斷。我們的實際行為,可以證明我們多麼尊崇自己的聖經。雖然過了這麼長的時間,還是沒有人膽敢增刪或修改一個字。每個猶太人從出生的那天起,就本能地把這些經書視為上帝的法令,謹守遵行,有需要的話,甚至樂於為聖經捨命。」(《駁斥阿比安》第1卷41,42節[8段])
猶太人長久以來對《希伯來語經卷》正典的立場是不容忽視的,因為保羅在寫給羅馬人的信中指出,「上帝的聖言託付了」猶太人,包括負責寫下聖經正典,加以保全。(羅3:1,2)
早期的教會會議(老底嘉會議,公元367;卡爾西登會議,公元451)都承認(不是確立)聖靈所認可的聖經正典。所謂的教父絕大多數也贊成接納早已確立的猶太正典,並否定次經的地位。這些早期教會人物包括基督教護教士殉道者查斯丁(約公元165年去世)、撒狄「主教」美利托(公元2世紀)、聖經學者奧利金(公元185?-254?)、普瓦捷「主教」奚拉里(公元367?去世)、康斯坦蒂亞「主教」伊皮凡尼烏斯(公元367年起就任)、納西昂的格列高利(公元330?-389?)、「奧利金著作的博學譯者」阿奎萊亞的魯菲努斯(公元345?-410)、拉丁教會的聖經學者兼《通俗拉丁文本聖經》的編者哲羅姆(公元340?-420)。在撒母耳記和列王紀的序言裡,哲羅姆列出《希伯來語經卷》的22卷書,然後說:「這些書卷以外的任何著作,都必須列為次經。」
關於《希伯來語經卷》正典,耶穌基督和《希臘語經卷》的執筆者所說的話無可置疑,是最有力的證據。雖然他們沒有說過聖經正典確實有多少卷,但從他們所說的話可以得到一個毫無疑問的結論,那就是次經並不屬於《希伯來語經卷》正典。
假如他們以及他們的聽眾和讀者不知道、不承認聖經有一個固定的集子,他們就不會用以下的措辭:「聖經」(太22:29;徒18:24;羅1:2;提後3:15);「律法」,常指聖經全書(約10:34;12:34;15:25);「律法和先知」,泛指《希伯來語經卷》全書,不單指聖經的最初兩部分(太5:17;7:12;22:40;路16:16)。例如,保羅提到「律法」上的話,引用的卻是以賽亞書。(林前14:21;賽28:11)
最初的希臘語《七十子譯本》不大可能收錄了次經。(見次經)不過,就算後來在耶穌時代流傳的《七十子譯本》抄本摻雜了這些來歷不明的著作,耶穌和《希臘語經卷》的執筆者引用《七十子譯本》的時候,都沒有引述過任何次經。他們從沒有把次經當作聖經或受聖靈啟示的著作。因此,次經本身缺乏上帝啟示的證據,又得不到上帝啟示的《希伯來語經卷》執筆者的確認,更沒有耶穌和使徒們的認可。耶穌卻認可希伯來語正典,把《希伯來語經卷》全書稱為「摩西律法、先知書 和詩篇 」。詩篇正是聖錄的頭一卷,也是最長的一卷。(路24:44)
馬太福音23:35(和路加福音11:50,51)記載了耶穌以下一段話,也十分重要:「這樣,流在地上的義人的血,全都要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到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這撒迦利亞就是你們在聖所和祭壇之間殺害的。」撒迦利亞在約阿施統治末年被殺害,烏利雅先知則在約雅敬統治期間被處死。(耶26:20-23)從時間先後來看,烏利雅遇害比撒迦利亞遇害晚了二百多年。既然耶穌指的是所有殉道者,為什麼不說「從亞伯起,到烏利雅 為止」?顯然這是因為撒迦利亞的事載於歷代志下24:20,21,在傳統希伯來語正典接近結尾 的位置。因此,耶穌的話確實包括《希伯來語經卷》中所有被殺害的耶和華見證人,從頭一卷(創世記)的亞伯起,到最後一卷(歷代志)的撒迦利亞為止。這就好比我們說「從創世記到啟示錄」一樣。
《希臘語經卷》 組成《希臘語經卷》正典的27卷,在寫作和彙集方面的情況,跟《希伯來語經卷》差不多。基督「把人賜下,作為恩賜」。「他所賜下的人,有的做使徒,有的做先知,有的傳福音,有的做牧人、做導師」。(弗4:8,11-13)由於上帝的聖靈作用在他們身上,他們為基督徒會眾闡明健全的教義,並且複述許多已經寫在聖經上的話,好提醒基督徒。(彼後1:12,13;3:1;羅15:15)
除了聖經本身的話,有其他證據顯示早在公元90-100年,保羅的書信至少有十封已被彙集起來。可以肯定的是,基督徒很早就開始彙編上帝所啟示的基督教著作了。
據說,「大約1世紀末,羅馬主教克雷芒很熟識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此後,安提阿主教依納爵和士每拿主教波利卡普都證實,保羅的書信在2世紀的第二個十年已經廣泛流傳」。(《國際標準聖經百科全書》,G.W.布羅米利編,1979,第1卷,603頁)文中提到的都是早期的基督教作家——羅馬的克雷芒(公元30?-100?)、波利卡普(公元69?-155?)、安提阿的依納爵(公元1世紀末、2世紀初)——他們引用《希臘語經卷》中很多卷書的話,節錄片段,顯示他們很熟識這些正典著作。
殉道者查斯丁(約公元165年去世)在他所著的《與猶太人特里風談話錄》(第49章)裡,用「經上記著說」去介紹馬太福音的引文,就像福音書引述《希伯來語經卷》的情形一樣。一篇成書時間更早的匿名著作《巴拿巴書》(第4章)也跟查斯丁的做法一樣。殉道者查斯丁在《第一護教文》(第66,67章)裡,把「使徒們的回憶錄」稱為「福音書」。(《尼西亞前教父》,第1卷,220,139,185,186頁)
安提阿的提阿非羅(公元2世紀)說:「律法吩咐人秉公行義,先知書和福音書都有相同的話,因為這些著作全都是上帝用同一股靈啟示的。」提阿非羅接著所用的措辭包括「福音說」(引錄太5:28,32,44,46;6:3)和「上帝的話語吩咐我們」(引錄提前2:2和羅13:7,8)。(《尼西亞前教父》,1962,第2卷,114,115頁,《提阿非羅致奧托呂科斯》[第12,13章])
到了公元2世紀末,再沒有人懷疑《希臘語經卷》正典是否已經完成。我們看到伊里奈烏、亞歷山大的克雷芒、德爾圖良等人都承認:《希臘語經卷》各卷跟《希伯來語經卷》有相同的權威。伊里奈烏引用聖經時,其中起碼有200次以上引自保羅的書信。克雷芒說,他會用「我們所相信來自全能權威的聖經」去回答他的對頭。他所說的聖經就是「律法書、先知書,此外還有福音書」。(《尼西亞前教父》,第2卷,409頁,《雜錄》)
有人曾經質疑《希臘語經卷》當中某幾卷是否正典,但他們的論據非常薄弱。例如,批評的人說希伯來書不是正典,原因只是書中沒有保羅的名字,而且風格跟保羅其他書信稍微不一樣。這樣的說法根本經不起推敲。B.F.韋斯科特說:「這封信是否正典跟是否保羅的作品,是兩個無關的問題。」(《希伯來書》,1892,71頁)《切斯特·貝蒂紙莎草紙殘片2號》(P46)(鑑定為保羅死後150年內的文物)收錄了希伯來書和保羅的另外8封書信。跟這個有力的證據相比,說希伯來書沒有注明執筆者的名字就不是正典,論據實在太軟弱無力了。
有人曾質疑雅各書、猶大書、約翰二書、約翰三書、彼得後書等篇幅較短的書卷是否正典,他們的理由是早期的基督教作家很少引用這幾卷書。不過,這幾卷書的篇幅合起來只佔《希臘語經卷》全書三十六分之一,引用的機會比較少根本不值得奇怪。其實,伊里奈烏曾經引用彼得後書,認為這卷書跟《希臘語經卷》其餘各卷同樣有正典的證據。約翰二書的情形也一樣。(《尼西亞前教父》,第1卷,551,557,341,443頁,《伊里奈烏反駁異端》)另外,有些人認為啟示錄不是正典,但許多早期評注家,包括帕皮亞斯、殉道者查斯丁、美利托、伊里奈烏,都作證啟示錄是正典的一部分。
可是,要衡量某一卷書是否正典,正確的標準不是看有什麼非使徒作家引用過,或者引用了多少次,而是看書中的內容是否顯出證據,證明這是聖靈的作品。因此,書中不可有迷信或崇拜邪靈的成分,也不可鼓吹崇拜受造之物。書中的內容必須跟聖經其餘各卷完全一致,從而表明作者是耶和華上帝。每一卷都必須符合上帝那一套「健全的話語」,並且跟基督耶穌的教導和活動一致。(提後1:13;林前4:17)使徒們顯然得到上帝認可,而他們都證實其他執筆者(例如路加和耶穌的同母異父弟弟雅各)是受上帝所啟示的。憑著聖靈,使徒們「能辨明聖靈啟示的話」,可以知道這些話是否來自上帝。(林前12:4,10)隨著最後一位使徒約翰去世,上帝所啟示的人的可靠傳承就中斷了。所以,在啟示錄、約翰福音和約翰的幾封信寫下來以後,聖經正典就完成,不再增添其他著作了。
我們所擁有的聖經正典(共66卷)互相呼應,彼此吻合,證明聖經渾然一體,完整無缺,確實是耶和華的話語,是他所啟示的真理,即使受盡敵人攻擊,仍然保全至今。(彼前1:25)關於構成聖經正典全書66卷的卷名、執筆者、成書時間、涵蓋時期,見聖經條下的《聖經各卷成書年份表》。(另見個別經卷名稱的條目)
[第1146頁的附欄]
猶太人接納為聖經正典的經卷
律法書
1.創世記
2.出埃及記
3.利未記
4.民數記
5.申命記
先知書
6.約書亞記
7.士師記
8.撒母耳記上、下
9.列王紀上、下
10.以賽亞書
11.耶利米書
12.以西結書
13.十二先知書(何西阿書、約珥書、阿摩司書、俄巴底亞書、約拿書、彌迦書、那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
聖錄
14.詩篇
15.箴言
16.約伯記
17.雅歌
18.路得記
19.耶利米哀歌
20.傳道書
21.以斯帖記
22.但以理書
23.以斯拉記、尼希米記
24.歷代志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