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Name)
一個有區別作用的詞或詞組,用來指某個人、某個地方、某種動植物或別的事物。「名」也可以指人的名聲或人本身。
「天上地上的所有家族,都是靠[耶和華上帝]得名的。」(弗3:14,15)他建立了人類第一個家庭,讓亞當和夏娃生兒養女。因此,在地上繁衍的各個家族都是靠耶和華得名的。耶和華也是天上大家庭的父親。上帝既能一一點名呼召無數的星辰(詩147:4),就無疑會為天使起名(士13:18)。
聖經裡有個很有意思的例子,顯示怎樣為全新的事物起名。這個例子就是上帝用奇跡賜下的嗎哪。以色列人最初看見這種新事物,禁不住說:「這是什麼東西?」(man huʼ曼·胡?)(出16:15)看來因為這樣,這種新事物才叫做「嗎哪」,意思很可能是:「這是什麼東西?」(出16:31)
對於某些名字的起源、詞根、含義,學者們眾說紛紜。因此,關於聖經名字的含義,各參考書的解釋莫衷一是。本書主要根據聖經本身去解釋名字的含義。且以「巴別」為例。在創世記11:9,摩西寫道:「那地方就名叫巴別,因為耶和華在那裡使全地共同的語言混亂了」。在這節經文裡,摩西說「巴別」跟動詞詞根ba·lalʹ(巴拉勒,意即:混亂)有關,顯示「巴別」的含義就是「混亂」。
不同的聖經名字由單詞、詞組或句子組成,如果包含不止一個音節的話,就常常有略語形式。假如聖經沒有明確指出名字的詞源,本書就會參考受尊重的現代詞典,好決定詞根或構詞成分。關於希伯來語和阿拉米語名字的詞根,本書參考了《舊約全書辭典》(L.凱勒與W.鮑姆加特納合著,萊頓,1958)及其未完成的修訂本。至於希臘語名字,本書主要參考《希臘語英語詞典》第9版(H.G.利德爾與R.斯科特合著,H.S.瓊斯修訂,牛津,1968)。決定詞根後,本書參考《聖經新世界譯本》的譯法去翻譯詞根的意思。例如,「以利拿單」這個名字由詞根ʼEl(埃,意即:上帝)和na·thanʹ(納坦,意即:給,賜)組成,因此這個名字的意思就是「上帝已經賜下」。(參看創28:4把「納坦」譯做「賜給」)
動物和植物的名稱 耶和華上帝讓第一個人亞當為那些低於人的生物起名。(創2:19)亞當所起的名稱無疑是有描述性質的,某些動物甚至植物的希伯來語名稱顯示了這一點。在希伯來語,「驢」的名稱之一是chamohrʹ(哈莫),看來詞根的意思是「變紅」,指這種動物常見的顏色。斑鳩的希伯來語名稱tohr(托爾)或tor(托),看來是模仿這種鳥的悲鳴tur-r-r tur-r-r。希伯來語把杏樹叫做「醒來的」,看來因為杏樹是最早開花的樹之一。
地名和地形 有時候,人照自己、他的子孫或祖先的名字給地方起名。殺人兇手該隱建了一座城,用兒子以諾的名字給城起名。(創4:17)挪巴攻佔了基納城,照自己的名字給這城起名。(民32:42)但部族佔領利善之後,照祖先的名字把這個城叫做「但」。(書19:47;另見申3:14)
至於祭壇(出17:14-16)、水井(創26:19-22)、水泉(士15:19)等地名,常常根據那裡發生過的事起名,例如:巴別(創11:9)、耶和華以勒(創22:13,14)、別示巴(創26:28-33)、伯特利(創28:10-19)、迦勒得(創31:44-47)、疏割(創33:17)、亞伯米連(創50:11)、瑪薩、米利巴(出17:7)、他貝拉(民11:3)、基博羅哈他瓦(民11:34)、何珥瑪(民21:3)、吉甲(書5:9)、亞割平原(書7:26)、巴力比拉辛(撒下5:20)。
聖經裡有些地方、山嶺、河流的名字是根據地理特點起名的。迦巴和基比亞(意思都是:山)這兩座城,無疑因為坐落在山岡上而得名。黎巴嫩(意思是:白色的[山])這名稱的起源,也許是因為石灰石懸崖和山峰的顏色素淡,或者因為一年中大部分時間山峰都被白雪覆蓋。城鎮如果接近水井、水泉和河道,名稱就常常有前綴「隱」(泉)、「比珥」或「別」(井)、「亞伯」(水道)。
別的地方按大小、職業、出產等特點而起名,例如:伯利恆(意思是:食物之家)、伯賽大(獵人之家[或漁夫之家])、迦特(酒榨)、比悉(不能靠近之地)。
地名也可以取自動物和植物的名稱,而且不少都是複合形式,例如:亞雅崙(意思是:母鹿之地;雄鹿之地)、隱基底(羊羔之泉)、隱以革蓮(雙牛犢之泉)、亞克拉賓(蠍子)、巴力塔瑪(棕櫚樹的主人)、隱他普亞(蘋果[樹]之泉)。
「伯」(意思是:家)、「巴力」(物主;主人)、「基烈」(市鎮)常常是複合名稱的前部分。
人名 根據聖經記載的早期歷史,孩子一出生就給他起名。後來,希伯來裔的男孩在出生第八天受割禮的時候才有名字。(路1:59;2:21)嬰孩的名字通常是父親或母親起的。(創4:25;5:29;16:15;19:37,38;29:32)波阿斯和路得的兒子起名的經過,卻是個著名的例外。這男孩俄備得(意思是:僕人;提供服務者)的名字,是路得的婆婆拿俄米的鄰家婦女起的。(得4:13-17)有時,上帝也會指示父母該為兒女起什麼名字,例如以實瑪利(上帝垂聽[聽見])(創16:11)、以撒(歡笑)(創17:19)、所羅門(詞根的意思是:和平)(代上22:9)、約翰(即希伯來語「耶何哈南」,意思是:耶和華已經施恩;耶和華已經表明是有恩典的)(路1:13)。
上帝指示人起的名字,常常有預言意義。以賽亞的兒子名叫「瑪黑珥-沙拉勒-哈施-巴斯」(意思是:戰利品啊!快來吧!他已經迅速前來搶掠;或作:快來取戰利品吧,他已經迅速前來搶掠),顯示亞述王會征服大馬士革和撒馬利亞。(賽8:3,4)何西阿的兒子名叫耶斯列(上帝會撒種),顯示上帝將要跟耶戶家算賬。(何1:4)何西阿的妻子所生的另外兩個孩子叫羅路哈瑪([她]不蒙慈悲)和羅阿米(不是我的子民),顯示耶和華棄絕以色列。(何1:6-10)上帝的兒子名叫耶穌(耶和華是救主),預示了他會成為耶和華委任的救主,帶來拯救。(太1:21;路2:30)
給孩子所起的名字,常常反映他出生時的情況或父母的感受。(創29:32-30:13,17-20,22-24;35:18;41:51,52;出2:22;撒上1:20;4:20-22)夏娃叫自己的長子做該隱(意思是:生產下來的),因為她說:「我靠耶和華生了一個男子。」(創4:1)亞伯被殺害後,夏娃又生了一個兒子。她認為這個兒子是取代亞伯的,於是為兒子起名塞特(指定的;放置;設定)。(創4:25)以撒給孿生子中的弟弟起名雅各(抓住腳跟者;取代者),因為孩子出生時抓住哥哥以掃的腳跟。(創25:26;另見創38:28,29法勒斯的例子)
有時,人會按嬰孩出生時的樣子為他起名。以撒的長子叫做以掃(意思是:多毛的),因為他出生時毛髮異常濃密。(創25:25)
孩子的名字常常包含El(埃,意思是:上帝)或耶和華聖名的一個略語。這些名字表達了父母的期望,反映了父母感激上帝賜給他們兒女,例如:耶希底亞(意思可能是:願耶和華歡欣)、以利拿單(上帝已經賜下)、耶比利加(耶和華賜福)、約拿單(耶和華已經賜下)、約薩拔(意思很可能是:耶和華已經賞賜)、伊利達(意思可能是:上帝已經愛護)、押比疊(上帝的僕人)、但以理(我的審判者是上帝)、約薩答(意思很可能是:耶和華宣告正義)、比拉提(耶和華已救人脫險)。
「亞比」(意思是:父親)、「亞希」(兄弟)、「亞米」(人民)、「拔」(女兒)、「本」或「便」(兒子)是以下複合名字的成分:亞比達(父親已經認識[我])、亞比雅(我的父親是耶和華)、亞希以謝(我的兄弟是幫助者)、亞米忽(我民是尊嚴)、亞米拿達(我民是樂意的[尊貴的;慷慨的])、拔示巴(富足的女兒,意思可能是:[生於]第七[天]的女兒)、本哈南(施恩者之子;有恩典者之子)。「米勒」(王)、「亞多」(主)、「巴力」(物主;主人)也會跟其他詞語組成複合的名字,例如:亞比米勒(我的父親是王)、亞多尼雅(耶和華是主)、巴力塔瑪(棕櫚樹的主人)。
有些人名還源於動物和植物的名稱,例如:底波拉(意思是:蜜蜂)、多加或塔比莎(羚羊)、約拿(鴿子)、拉結(母綿羊)、沙番(蹄兔)、塔瑪(棕櫚樹)。
在世系記錄裡,某些名字重複出現,看來猶太人習慣照某個親戚的名字給孩子起名。(見代上6:9-14,34-36)因此,伊利莎白想給出生沒多久的兒子起名叫約翰時,親友們都反對。(路1:57-61;見世系記錄,家譜條下的「名字的重複」)
公元1世紀,猶太人既有希伯來語或阿拉米語的名字,又有拉丁語或希臘語的名字,這並不是什麼希奇事。如果猶太人住在以色列境外,或者住在猶太人和外邦人雜居的城裡,同時擁有不同語言的名字的情況就更常見了。多加又名塔比莎,使徒保羅又名掃羅,可能就是因為這個緣故。
有時,人們認為名字反映了人的品格或個性傾向。以掃提到他弟弟時說:「他叫雅各[抓住腳跟者;取代者],不是名副其實嗎?他兩次奪了我所有的,從前奪去我的長子權,現在又奪去本來要給我的福分。」(創27:36)亞比該提到丈夫時也說:「他名叫拿八[愚妄;愚昧],人如其名,果真愚妄。」(撒上25:25)拿俄米因為遭災受禍,於是覺得本來的名字不再合適,就說:「不要叫我拿俄米[我的喜樂],叫我瑪拉[苦]吧,因為全能者使我吃盡苦頭。」(得1:20)
改名或新名 有時,為了某個目的,人的名字要改變或再起一個額外的名字。拉結將要死的時候,把剛剛生下來的兒子叫做本俄尼(意思是:我的舉哀之子),但她悲傷的丈夫雅各卻為兒子取名便雅憫(右手之子)。(創35:16-18)耶和華將亞伯蘭的名字改做亞伯拉罕(群眾[許多人]的父親),將撒萊(意思可能是:好爭鬥的)的名字改做撒拉(公主)。兩個新名字都有預言的意義。(創17:5,6,15,16)由於雅各堅持不懈地拉住天使,天使就對他說:「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跟上帝較量的人(堅持不懈的人);或作:上帝較量],因為你跟上帝和人較量,最終都得了勝。」(創32:28)這次改名是上帝賜福的憑證,後來上帝再確認要雅各改名。(創35:10)因此,當聖經的預言提到「新名」的時候,顯然表示這個名字能恰如其分地代表持有名字的人。(賽62:2;65:15;啟3:12)
有時,在政府中升到高位的人或獲得特殊任務的人也獲得新的名字。既然新名是上級賜的,改名這舉動也可能是要表示持有新名的人臣服於賜名者。例如,約瑟成為埃及的糧政大臣之後,法老給他起名叫「撒法納巴內亞」。(創41:44,45)法老尼哥立以利亞敬做附庸國王治理猶大,把他的名字改做約雅敬。(王下23:34)尼布甲尼撒立瑪探雅做附庸國王時,也把他的名字改做西底家。(王下24:17)但以理和他的三個希伯來人同伴(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在巴比倫被挑選接受特別培訓之後,就被人取了巴比倫的名字。(但1:3-7)
有時,一個人因為生平中的某件事而獲得新名字。例如,以掃為了紅色 的扁豆羹而賣了長子權,因此被人稱為以東(意思是:紅色)。(創25:30-34)
天使的名字 聖經只記載了兩位天使的名字,那就是加百列(意思是:上帝的壯士)和米迦勒(誰能及上帝?)。天使向人顯現時,有時不肯透露自己的名字,也許是不想接受不恰當的尊崇。(創32:29;士13:17,18)
認識上帝的名有什麼含意?
物質的受造物雖證明上帝是存在的,但沒有透露上帝的名字。(詩19:1;羅1:20)認識上帝的名不光是知道那幾個字而已。(代下6:33)認識他的名就是認識他這位個體,包括他的旨意、他所做的事、他在聖經中所顯示的品格和特質。(參看王上8:41-43;9:3,7;尼9:10)摩西的例子可以說明這點。耶和華說他認識摩西的名,意思就是他對摩西有深入的認識。(出33:12)摩西有幸看見耶和華顯露他的榮耀,聽見耶和華宣告自己的名。(出34:5)這個宣告不是僅複述上帝的名而已,而是陳明上帝的屬性和他所做的事。「耶和華在摩西面前經過,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慈悲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大有忠貞之愛,信守真理,為千代的人存留忠貞之愛,赦免罪過、過犯、罪惡,卻一定執行刑罰,連父帶子及孫,以至三四代,都一併治罪。』」(出34:6,7)摩西的歌也說「要宣告耶和華的名」,實際上就是細說上帝怎樣對待以色列國,並描述上帝的特質。(申32:3-44)
耶穌基督在地上的時候,向門徒顯明他父親的名。(約17:6,26)雖然門徒早就知道上帝的名,也因《希伯來語經卷》的記載而熟知上帝做過什麼事,但通過「在父親懷裡的」耶穌,門徒得以更透徹更全面地認識耶和華。(約1:18)基督耶穌十全十美地代表他的父親。他做他父親吩咐的事,他所講的話都不是憑著自己的主意講的。(約10:37,38;12:50;14:10,11,24)因此耶穌可以說:「誰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親。」(約14:9)
這清楚顯示,只有聽從上帝吩咐的僕人才能真正認識上帝的名。(參看約一4:8;5:2,3)因此,耶和華在詩篇91:14所做的保證是對他們說的:「他認識我的名,所以我要保護他。」這個名不是咒語,本身沒有法力,但以之為名的上帝能保護忠於他的人。由此可見,這個名代表上帝自己。難怪箴言說:「耶和華的名是堅固的高台,義人投奔就得安全。」(箴18:10)把重擔卸給耶和華的人就會這樣做。(詩55:22)愛耶和華的名(詩5:11)、歌頌他的名(詩7:17)、呼求他的名(創12:8)、感謝他的名(代上16:35)、奉他的名發誓(申6:13)、思念他的名(詩119:55)、敬畏他的名(詩61:5)、尋求他的名(詩83:16)、信賴他的名(詩33:21)、尊崇他的名(詩34:3)、仰望他的名(詩52:9),其實就是向耶和華做這一切事。辱罵上帝的名就是褻瀆上帝。(利24:11,15,16)
耶和華要求人專一愛戴他的名,在崇拜的事上不容有對立的勢力或不忠。(出34:14;結5:13)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別神的名連提也不可提。(出23:13)既然聖經記載過假神的名字,這節經文的意思顯然是:不可懷著崇拜的心提到假神的名。
以色列人身為上帝名下的子民,卻沒有按上帝的正義命令生活,就等於褻瀆或玷污上帝的名。(結43:8;摩2:7)以色列人因不忠而受上帝懲罰,也讓別的國家有機會藐視和侮辱他的名。(參看詩74:10,18;賽52:5)這些國家看不出是耶和華懲戒以色列,於是錯把以色列遭遇災禍歸咎於耶和華無力保護子民。為了自己的名,耶和華採取行動,讓一群剩餘的以色列人回到故土,好除去他的名所受的恥辱。(結36:22-24)
耶和華以特別的方式在某處顯現,使人記念他的名,人就在那個地方築壇。(出20:24;另見撒下24:16-18;見耶和華)
上帝兒子的名字 耶穌基督由於忠心至死,結果蒙天父獎賞,得到更高的地位和「凌駕其他一切名字的名字」。(腓2:5-11)凡想得到生命的人必須承認這個名字的含意(徒4:12),包括耶穌是審判官(約5:22)、君王(啟19:16)、大祭司(來6:20)、救贖者(太20:28)、帶領人得救的領袖(來2:10)。(見耶穌基督)
身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基督會率領天軍本著正義爭戰。他也是為上帝施行報應的行刑官,必展現大能和其他特質,是跟他對抗的人完全不知道的。因此,他的確有一個名字,「除了他自己,誰也不認識」。(啟19:11-16)
「名」這個詞的各種用法 人、城鎮或建築物都可以歸於某個名下。當雅各收納約瑟的兩個兒子做自己的兒子時,說:「願他們歸於我的名下,也歸於我父祖亞伯拉罕、以撒的名下」。(創48:16;另見賽4:1;44:5)以色列人稱為耶和華名下的人,表示他們是屬於上帝的子民。(申28:10;代下7:14;賽43:7;63:19;但9:19)耶和華也立他的名在耶路撒冷,使聖殿歸於他的名下,表示他接納這城這殿是崇拜他的正當處所。(王下21:4,7)約押攻打拉巴城時,特意不自行把城攻陷,免得人把那座城稱為他名下的,意思就是不想人把征服的功勞歸於他。(撒下12:28)
人沒有兒子就去世,就彷彿他的名被「除去」。(民27:4;撒下18:18)因此,摩西律法有娶兄弟遺孀的安排,好為死者留名。(申25:5,6)另一方面,把國家、民族或家族毀滅,就等於把他們的名抹去。(申7:24;9:14;書7:9;撒上24:21;詩9:5)
奉某某的名說話或做事,意思就是代表他說話或做事。(出5:23;申10:8;18:5,7,19-22;撒上17:45;斯3:12;8:8,10)一個類似的說法是:因某某的名接待他。這個說法表示承認某某的角色。所以,「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的意思就是:「因為先知是先知而接待他」。(太10:41,和合、新世)「奉父親、兒子、聖靈的名」給人施浸,意思就是承認父親、兒子、聖靈的角色。(太28:19)
名聲或名譽 在聖經裡,「名」常常指名譽或名聲。(代上14:17)誣告某人,誣衊他的名聲,原文就說為某人帶來惡名。(申22:19)「棄掉[某某]的名,以為是惡」,意思就是使人名譽掃地。(路6:22,和合)挪亞時代的洪水之後,人類曾違抗耶和華的旨意,要建一座城,造一座塔,好顯揚自己的名。(創11:3,4)另一方面,耶和華應許亞伯蘭,如果他離開家鄉和親屬,到外地去,耶和華就會使他的名為大。(創12:1,2)今天,很少古人像亞伯拉罕那樣大名鼎鼎,特別是被人視為有信心的模範人物。千千萬萬人仍然聲稱自己是他的後代,因此有權承受亞伯拉罕的福分。這證明上帝的應許的確實現了。耶和華也賜福給大衛,讓他戰勝以色列國的仇敵,使他聲名顯赫。(撒上18:30;撒下7:9)
人出生時沒有名聲,名字跟一個標籤沒什麼分別,所以傳道書7:1說:「美名勝過美好的膏油,死亡的日子勝過出生的日子。」人出生的時候,他的名字意義有限,但他一生所做的事卻讓他的「名」具有真正的意義,標明他是義人還是惡人。(箴22:1)耶穌忠心至死,他的名成了「天下人間」「必須依靠才能得救的」名,「他所得的名分比天使所得的更優勝」。(徒4:12;來1:3,4)至於所羅門,曾有人祝願他的名比大衛的名「更尊貴」,但他死的時候卻背負著背離正確宗教的惡名。(王上1:47;11:6,9-11)「惡人的臭名卻要腐朽湮沒」,意思就是遺臭萬年。(箴10:7)所以,「選擇巨財不如選擇美名」。(箴22:1)
寫在「生命冊」上的名字 從「世界奠基」以來,耶和華上帝彷彿已經把一些人的名字寫在生命冊上。(啟17:8)既然基督耶穌說,亞伯活在「世界奠基」的時候,這表示「世界奠基」指亞當和夏娃生下孩子之後,有機會獲得救贖的人類世界出現。(路11:48-51)在那個有象徵意義的書卷上,亞伯顯然是第一個記下來的名字。
可是,某人的名字記在生命冊上,顯然不等於預定他得蒙上帝的悅納和永生,因為聖經說上帝會「從生命冊上抹去」某些名字。因此,看來只有成為耶和華僕人的人,他的名字才會寫在「生命冊」上,而且他必須保持忠心,他的名字才得以留在冊上。(啟3:5;17:8;比較出32:32,33;路10:20;腓4:3;另見生命)
記在綿羊羔的生命冊上的名字 誰崇拜象徵性的野獸,他的名字就沒有記在綿羊羔的冊上。(啟13:8)這隻野獸從龍(撒但魔鬼)那裡獲得大權、力量和寶座,所以崇拜野獸的人,就是蛇的苗裔的一部分。(啟13:2;另見約8:44;啟12:9)亞當和夏娃還沒有生兒養女,耶和華上帝已經指出,女人的苗裔和蛇的苗裔會彼此為敵。(創3:15)因此,早在世界奠基的時候上帝就已經決定,誰崇拜野獸,他的名字都不會寫在綿羊羔的冊上。只有上帝看作聖潔的人才能有這個殊榮。(啟21:27)
既然這生命冊是屬於綿羊羔的,記在上面的,照理是上帝賜給綿羊羔的人的名字。(啟13:8;約17:9,24)因此,啟示錄再次提到綿羊羔的時候,正是說他和從人間買來的14萬4000人一起站在錫安上,這一點實在很值得注意。(啟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