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靠口頭傳統而得的正義
「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5:20。
1,2.在耶穌發表他的登山寶訓之前,有什麼事情發生?
耶穌花了一夜在山上,星光閃爍的天空在他頭上綿延伸展,夜間活動的小動物在樹叢裡左穿右插。在東面,加利利海的潮水輕拍岸邊。但耶穌只是模糊地留意到四周安謐、恬靜的美景。他花了一夜向他的天父耶和華禱告。他需要天父的指引。明天是個極為重要的日子。
2 東方的天空已經發白。鳥兒開始四處活動,啁啾細囀。野花在風中輕輕搖曳。太陽在海天之間射出第一道光的時候,耶穌叫他的門徒來到跟前,從他們當中選出12人成為他的使徒。然後,在12人陪同之下,耶穌開始下山。這時候,他們已能夠看到群眾從加利利、泰爾、西頓、猶太、耶路撒冷匯集前來。他們來是要疾病獲得醫治。耶和華的能力從耶穌身上發出來,許多人摸了他便痊愈了。他們來也是要聽耶穌說話,因為對他們愁煩的心來說,耶穌的話就好像醫人的鎮痛藥一般。——馬太福音4:25;路加福音6:12-19。
3.為什麼耶穌開始說話時,門徒和群眾都懷著期待之心?
3 在比較正式的教導場合,拉比通常都習慣坐下來。在公元31年這個春天的早晨,耶穌正是這樣做;看來他坐在山腰上一個比較高的地方。他的門徒和群眾看見他這樣坐著,就知道有些特別的事情要發生了,於是他們在耶穌四周聚集起來期待著。耶穌開始發言的時候,他們都期待著他的話;一段時間之後,耶穌結束他的談話,他們都因所聽見的驚詫不已。讓我們看看他們為什麼感到驚訝。——馬太福音7:28。
兩種正義
4.(甲)哪兩種正義大相徑庭?(乙)口頭傳統的用意何在?這個目的有達到嗎?
4 耶穌在登山寶訓裡(載於馬太福音5:1-7:29和路加福音6:17-49)把兩個階級的人作一強烈對照:文士和法利賽人,以及他們所壓迫的平民。他提及兩種正義,就是法利賽人虛偽的正義和上帝真實的正義。(馬太福音5:6,20)法利賽人的自以為義是根源於口頭傳統的。這些口頭傳統在公元前第二世紀設立,作為「圍住律法的籬笆」,以防止律法受希臘文化所影響。結果人把這些傳統視為律法的一部分。事實上,文士們甚至認為口頭傳統比書面律法更重要。密西拿經說:「遵守文士的話[他們的口頭傳統],應比遵守書面律法的話更加嚴格。」因此,他們的傳統非但沒有成為「圍住律法的籬笆」去保護律法,反而削弱和廢棄了律法。正如耶穌說:「你們為了堅守自己的傳統,而巧妙的把上帝的誡命拒絕了。」——馬可福音7:5-9,《新譯》;馬太福音15:1-9。
5.(甲)前來聽耶穌講道的平民正處於什麼情況?文士和法利賽人對他們有什麼看法?(乙)什麼使口頭傳統成為勞苦大眾肩頭上的大重擔?
5 蜂擁前來聆聽耶穌說話的平民在靈性上十分貧乏,「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馬太福音9:36)文士和法利賽人倨傲驕矜地藐視他們,叫他們做安哈阿雷特斯(ʽam-ha·ʼaʹrets, 土地之民);他們鄙視這些人,認為他們是無知而受咒詛的罪人,不配得復活,因為他們沒有遵守口頭傳統。到耶穌的時候,這些傳統已變得非常浩繁;它們是瑣碎的條文、沉重的泥淖——充滿浪費時間的繁文縟節——勞苦大眾根本沒有可能加以遵守。難怪耶穌指摘這些傳統是『人肩上難擔的重擔』。——馬太福音23:4;約翰福音7:45-49。
6.耶穌在起頭所作的宣告有什麼叫人吃驚的地方?這些宣告表示他的門徒以及文士和法利賽人在地位上有什麼轉變?
6 因此,耶穌在山坡上坐下來的時候,那些前來聆聽的,是他的門徒和在靈性上飢餓匱乏的群眾。這些人必然發覺耶穌在起頭所作的宣告叫人吃驚。『貧窮的人快樂了,飢餓的人快樂了,哀哭的人快樂了,被人恨惡的人快樂了。』但人如果貧窮、飢餓、哀哭、被人恨惡,又怎能夠快樂呢?耶穌也宣告那些富有、飽足、喜笑、受人欽佩的人有禍了!(路加福音6:20-26)只不過短短幾句話,耶穌就已經扭轉了一切傳統的評價觀念和受人接納的人為標準。這是個戲劇性的地位轉換,與耶穌後來所說的話完全一致:「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加福音18:9-14。
7.耶穌在起頭所說的話必然對於那些在靈性上飢餓貧乏的群眾有什麼影響?
7 跟自大自滿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相反,在這個早上來到耶穌跟前的人都意識到自己在靈性上的可悲情況。耶穌的開場白必然使他們充滿希望:「認識自己的靈性需要的人快樂了,為因屬天的王國是屬於他們的。」耶穌補充以下的話時,他們的精神必然多麼抖擻:『飢渴慕義的人快樂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馬太福音5:3,6,《新世》;約翰福音6:35;啟示錄7:16,17)不錯,他們能在正義方面得到飽足,但不是藉著法利賽人那種正義。
『在人面前正義』並不足夠
8.為什麼有些人懷疑自己怎能夠比文士和法利賽人更正義?但為什麼他們必須更正義才行?
8 耶穌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5:17-20;可參看馬可福音2:23-28;3:1-6;7:1-13。)有些人必然想道:『比法利賽人更正義?他們禁食、禱告、作什一捐,又施捨,又花一生研究律法。我們的正義怎能夠超過他們的呢?』但他們必須更正義才行。法利賽人也許非常受人尊重,在上帝眼中卻並非這樣。在另一個場合,耶穌對這些法利賽人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上帝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上帝看為可憎惡的。」——路加福音16:15。
9-11.(甲)文士和法利賽人以為他們可以在上帝面前獲得正義地位的方法之一是什麼?(乙)他們賴以獲得正義的第二個方法是什麼?(丙)他們所倚靠的第三個方法是什麼?使徒保羅的什麼話表明這個方法注定失敗?
9 拉比訂立了自己的規條以求得到正義。其中之一是身為亞伯拉罕的後代所帶來的功勞:「我們的父亞伯拉罕的門徒享有這個世界,並且要承受將臨的世界。」(密西拿經)也許為了針對這個傳統,施浸者約翰警告來到他面前的法利賽人說:「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彷彿這就足夠了一般]。』」——馬太福音3:7-9;也可參看約翰福音8:33,39。
10 據他們說,第二個獲得正義的方法是藉著施捨。公元前第二世紀虔誠的猶太人所寫的兩本外典反映出這種傳統觀念。見於多俾亞傳的一句話說:「施捨救人脫免死亡,且滌盡一切罪惡。」(12:9,《主經》)德訓篇同意道:「水可以消滅烈火,施捨可以補贖罪過。」——3:33,《主經》。
11 他們追求正義的第三個方法就是藉著遵守律法。他們的口頭傳統主張如果人的行為大部分是良善的,他就會得救。審判「是按照善行惡行的多寡而定」(密西拿經)。為了在審判的時候得蒙眷顧,他們關心怎樣「獲得比罪更多的功勞」。如果一個人的善行比他的惡行多一件,他就會得救——彷彿上帝藉著一一數算他們的瑣事而審判他們一般!(馬太福音23:23,24)保羅指出正確的觀點,寫道:「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羅馬書3:20)顯然,基督徒的正義必須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正義才行!
「你們聽見有話說」
12.(甲)耶穌在登山寶訓裡對他平常引用希伯來文聖經的方式作出什麼改變?為什麼?(乙)我們從他運用第六個『有話說』的方式獲悉什麼?
12 耶穌從前引用希伯來文聖經的時候,說:「經上記著說。」(馬太福音4:4,7,10)但在登山寶訓裡,耶穌六次用以下的話提出一些聽來好像來自希伯來文聖經的字句:『有話說。』(馬太福音5:21,27,31,33,38,43)為什麼呢?因為他當時所指的是法利賽人根據傳統去解釋的經文,而這些傳統是和上帝的誡命抵觸的。(申命記4:2;馬太福音15:3)在這一連串的話裡,耶穌第六次,也就是最後一次,引用以上一句話的時候,這點就很明顯了:「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但根本沒有一條摩西律法說:「[要]恨你的仇敵。」這樣說的是文士和法利賽人。這就是他們對「愛你的鄰舍」這條律法的解釋——單愛你的猶太鄰舍,不要愛其他人。
13.耶穌怎樣警告人甚至行為的肇始也可能導致實際的謀殺?
13 現在請想想這六段話的頭一段。耶穌宣告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繼續]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馬太福音5:21,22)心中的憤怒可以導致中傷別人,並且憑此認定別人有罪,最終甚至可能導致謀殺的行動。心中長久埋藏的憤怒可以致命:「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約翰一書3:15。
14.耶穌怎樣勸告我們,導致通姦的路連踏上也不可?
14 耶穌接著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27,28)你不想與人通姦嗎?那麼,就連這條路也不要踏上去。不要想及通姦的事,也不要用這些思想來自娛。要保守你的心,因為心乃是這些事的根源。(箴言4:23;馬太福音15:18,19)雅各書1:14,15警告道:「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人有時會說:『你不能完成的事就不要開始。』但在這件事上,我們應當說:『你不能停止的事就不要開始。』有些人甚至在行刑隊面前受死亡威脅,仍然保持忠心,但後來卻對性不道德的奸狡誘惑屈膝。
15.耶穌對離婚的立場怎樣與猶太口頭傳統所主張的截然不同?
15 現在我們來到耶穌的第三段話,他說:「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意即不是因性不道德的理由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31,32)有些猶太人詭詐地對待自己的妻子,以最薄弱的理由和她們離婚。(瑪拉基書2:13-16;馬太福音19:3-9)口頭律法容許男子與妻子離婚,「即使她只是弄壞了他的一道菜」,或者「他找到另一個比她更漂亮的女子。」——密西拿經。
16.什麼猶太習俗使起誓變得毫無意義?耶穌採取什麼立場?
16 耶穌以類似的語氣繼續說:「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當時猶太人已濫用了發誓這個方法,時常為了雞毛蒜皮的事就起許多誓,但卻沒有實行。但耶穌說:「什麼誓都不可起。……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他的規定很簡單:不論在什麼時候都要忠實,不用發誓去保證自己的話。要把誓言留待十分重要的事情才使用。——馬太福音5:33-37;可與23:16-22比較。
17.耶穌教導人採取什麼比「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更好的做法?
17 耶穌接著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馬太福音5:38-42)耶穌在這裡所指的不是蓄意傷人的毆打,而是為了侮辱人而用手背掌摑人。你無需還以顏色,侮辱對方而降低自己的人格。不要以惡報惡。相反,要還以良善,「繼續以善勝惡」。——羅馬書12:17-21,《新世》。
18.(甲)猶太人怎樣更改愛鄰舍的律法?但耶穌怎樣反對這種主張?(乙)當某個律法師想限制「鄰舍」一詞的應用範圍時,耶穌對他提出什麼答覆?
18 在第六個例子,也是最後一個例子,耶穌清楚表明摩西律法怎樣被拉比傳統所削弱:「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5:43,44)寫下來的摩西律法並沒有對愛加以任何限制:「要愛人如己。」(利未記19:18)不願遵守這條誡命的是法利賽人。為了避免遵從這條誡命,他們把「鄰舍」一詞限於那些謹守傳統的人。由於這樣,後來耶穌提醒某個律法師『愛你的鄰舍如同自己』這條命令時,那人狡辯道:「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用良善的撒馬利亞人的比方回答這個問題——誰需要你,你就要使自己成為他的鄰舍。——路加福音10:25-37。
19.耶和華對惡人所採取的什麼行動是耶穌推薦我們加以跟從的?
19 耶穌繼續提出他的教訓,宣布說:『上帝向惡人表現愛心。他叫太陽照他們,降雨給他們。愛那些愛你們的人沒有什麼長處,惡人也這樣做。你們沒有理由因此得賞賜。要證明你們是上帝的兒子。要效法上帝。要使自己成為眾人的鄰舍,並且愛你們的鄰舍。「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5:45-48)要按照這樣的標準生活是多大的挑戰!這表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正義多麼不足!
20.耶穌非但沒有廢棄摩西律法,反而怎樣擴大和加深律法的效力,並且把律法推到一個更高的層次?
20 因此,耶穌提及部分律法,然後加上「只是我告訴你們」這句話時,他並沒有廢掉摩西律法而以其他規定取而代之。他非但沒有這樣做,反而闡明律法背後的精神而將律法的力量加深和擴大。一條支配弟兄關係的更高律法把持續的惡意判為謀殺。一條有關純潔的更高律法把持續的色情思想定為通姦。一條有關婚姻的更高律法否定人可以因瑣事離婚,結果導致與通姦無異的再婚。一條有關真理的更高律法表明反覆發誓是毫無必要的。一條有關溫和的更高律法拒絕報復。一條有關愛心的更高律法要求人表現不受限制的敬虔愛心。
21.對於拉比的自以為義,耶穌的勸戒揭露了什麼事?群眾還會獲悉什麼事?
21 對那些初次聽見這些話的人來說,他們聽見這些前所未聞的勸戒時,必然受到多麼深刻的衝擊!耶穌的話表明,墨守拉比傳統而達至的自以為義根本毫無價值!但正如下一篇文章表明,耶穌繼續他的登山寶訓時,飢渴嚮慕上帝正義的人獲悉怎樣獲致這種正義。
溫習的問題
◻ 猶太人為什麼設立口頭傳統?
◻ 關於文士、法利賽人和平民的地位,耶穌作了什麼戲劇性的扭轉?
◻ 文士和法利賽人期望怎樣在上帝面前獲得正義的地位?
◻ 耶穌表明什麼是避免淫行和通姦的方法?
◻ 藉著表明摩西律法背後的精神,耶穌訂立了什麼較高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