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上帝和他兒子的確切認識可以導至永生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3。
1.為什麼對上帝和耶穌基督的確切認識如此重要?
對上帝和他兒子——耶穌基督——具有確切的認識乃是一切渴望獲致永生的人的必需條件。「他的旨意是要所有種類的人都得救而對真理獲得確切的認識。」(提摩太前書2:4,《新世》)來自上帝所感示的話語——聖經——的這種知識可以裝備我們,使我們認識上帝是誰以及我們對他負有什麼責任。(提摩太後書3:16,17;約翰一書2:17)這種知識也能夠幫助我們正確地辨識耶穌基督的身分以及我們與他的關係。——詩篇2:12;腓立比書2:5-11。
2.缺乏這種確切的認識可能導致什麼結果?
2 要是沒有這種確切的認識,我們就可能落入上帝的反對者——魔鬼撒但——所提倡的各種謬誤主張的陷阱中,因為魔鬼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翰福音8:44)因此,任何教義若與上帝的話語有所抵觸,或是個謊言,那麼相信和提倡這個教義,就會羞辱上帝及使自己陷入與上帝為敵的情況中。由於這緣故,我們必需仔細查考聖經以求辨明真偽。(使徒行傳17:11)我們絕不希望好像那些「常常學習,卻始終無法對真理有確切的認識」的人——提摩太後書3:1,7,《新世》。
3.關於上帝,耶穌基督和聖靈,聖經的清晰教訓是什麼?
3 正如我們在上一篇文章讀到,三位一體這個教義並不是聖經的主張。上帝在自己的話語中清楚告訴我們,他是萬物的創造主,而他在天上所造的第一個生物就是他的兒子。(啟示錄4:11;歌羅西書1:15,16)上帝差遣他的兒子到地上來,成為肉身,以之作贖價祭物以奠下基礎使人類的罪得赦,同時進一步教導誠懇的人認識上帝和他的旨意。(馬太福音20:28;約翰福音6:38)可是,多個世紀以來,這個簡單、清晰的道理——上帝與基督是兩位不同的個體,聖靈則不是一位個體而是上帝的動力——一直被人歪曲了。反之,三位一體的主張卻成了基督教國的基本教義。
「我與父原為一」
4.何以各教會對約翰福音10:30所作的聲稱是錯誤的?
4 各教會時常引述約翰福音10:30去支持三位一體的主張,雖然這節經文並沒有提及第三位。耶穌在這節經文說:「我與父原為一」。但耶穌的意思是,他就是全能的上帝本身而僅是以不同的形式出現嗎?不,絕無可能,因為耶穌一向都說自己是上帝的兒子,是低於上帝的,也要順服上帝。既然如此,耶穌在約翰福音10:30所說的話是什麼意思呢?
5,6.(甲)耶穌說他與父原為一是什麼意思?(乙)耶穌怎樣在與門徒有關的事上說明這點?
5 耶穌的意思是,他與父是心思相同,意念一致的。我們從約翰福音17:21,22可以看出這點。在這段經文裡,耶穌向上帝禱告,求上帝使他的門徒「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耶穌求上帝使他的所有門徒都成為一個人嗎?當然不是,反之,他所求的是要上帝使他所有的門徒都團結合一,像耶穌與上帝一樣,心思相同,意念一致。
6 哥林多前書1:10也表達同一的思想。在這節經文裡,保羅說基督徒應當「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因此,耶穌說他與父原為一時,他的意思並不是說他與父是同一位個體,猶之乎他說眾門徒應當合而為一時,他的意思絕不是說他們都是同一個人。
「道」是誰?
7.(甲)關於約翰福音1:1,基督教國提出什麼聲稱?(乙)約翰福音1:1的哪一句話即時表明這節經文並非談及三位一體?
7 那麼,約翰福音1:1又如何?《英王詹姆士譯本》的這節經文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約翰福音1:14告訴我們,「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基督教國聲稱,這位「道」(希臘文,lo’gos 羅格斯)——以耶穌基督的身分來到地上——就是全能的上帝本身。可是請留意,甚至《英王詹姆士譯本》在約翰福音1:1也說,「道與上帝同在。」一個人若與另一個人同在,自然不可能就是這另一個人。因此,甚至這部譯本也表明有兩位顯然不同的個體。除此之外,經文絕沒有提及任何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
8.有些其他聖經譯本怎樣翻譯約翰福音1:1的後半部分?
8 至於《英王詹姆士譯本》在約翰福音1:1的較後部分說「道就是上帝」一事,其他譯本卻有不同的譯法。以下是其中一些例子:
1808年:「道就是一位神。」[《新約聖經》(The New Testament)修訂本,根據大主教紐科姆(Newcome)的新譯本的《更正經文版本》,倫敦。]
1864年:「道是一位神。」[《顯明新約》(The Emphatic Diaglott), 威爾遜(Benjamin Wilson)譯,紐約與倫敦。]
1935年:「道是具有神性的。」[《聖經——美國譯本》(The Bible—An American Translation), 史密斯(J. M. P. Smith)與古德斯皮德(E. J. Goodspeed)合譯,芝加哥。]
1935年:「羅格斯是具有神性的。」[《聖經新譯本》(A New Translation of the Bible), 莫法特(James Moffatt)譯,紐約。]
1975年:「道是一位神(或與神同類)。」[《約翰福音》(Das Evangelium nach Johannes), 舒爾茨(Siegfried Schulz)譯,德國戈廷根。]
1978年:「羅格斯是與神相若的一類。」[《約翰福音》(Das Evangelium nach Johannes), 施奈德(Johannes Schneider)譯,柏林。]
1979年:「羅格斯是一位神。」[《約翰福音》(Das Evangelium nach Johannes), 貝克爾(Jurgen Becker)譯,德國沃茲伯格。]
此外,守望台聖經書社在1950年出版的《基督教希臘文聖經新世界譯本》將這句經文譯作「道是一位神。」
9.在希臘原文的經文裡,有什麼字詞出現在約翰福音1:1的第一個提奧斯(上帝)之前,從而表明所指的是全能的上帝?
9 這種譯法與約翰福音1:1希臘原文的文法結構一致嗎?不錯,完全一致。在約翰福音1:1,提奧斯[the·osʹ,上帝或神,英文god]這個希臘名詞出現過兩次。第一次出現時是指全能的上帝,他與道在一起——「道[羅格斯loʹgos]與上帝[提奧斯的一種形式]同在。」在這第一個提奧斯之前,希臘原文有一個定冠詞毫(ho)。在提奧斯這個名詞之前有一個定冠詞毫表明所指的是一位與別不同的個體,在這個事例上是指全能的上帝——「道與上帝同在。」
10.關於在約翰福音1:1出現的第二個提奧斯,這字之前沒有毫這個定冠詞一事顯示什麼?
10 可是,文章第八段所提及的各譯本卻在約翰福音1:1較後的部分將第二個提奧斯(一個表語名詞)譯作「具有神性的」或「一位神」而非「上帝」。何以故呢?因為第二個提奧斯是個單數的表語名詞,位於動詞之前,並且在希臘原文中沒有毫這個定冠詞。這節經文的句子結構所指的是事物的特徵或屬性。它所強調的是道的性質,表明他「具有神性」,是「一位神」,但卻不是全能的上帝。這與其他許多經文一致表明「道」是上帝的代言者,是奉上帝差派到地上來的。正如約翰福音1:18說:「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惟有在父的懷抱位置的獨生之神[全能的上帝在天上所造的兒子,來到地上成為人的耶穌]把他[全能的上帝]闡明出來。」(《新世》)
11.有個什麼聖經例子表明雖然在希臘原文裡沒有用「一個」這冠詞,譯者卻自行加上冠詞?他們為什麼要這樣行?
11 在聖經的其他許多經文裡,譯者將聖經從希臘文譯成其他文字時,都在表語名詞之前加上「一個」這不定冠詞,即使在希臘原文裡並沒有任何冠詞亦然。在譯文中加上冠詞可以將名詞的特徵或屬性顯明出來。例如,在馬可福音6:49,門徒看見耶穌在水面上行走時,《英王詹姆士譯本》說,「他們以為是一個靈」(希臘文范塔斯馬,phanʹta·sma)。《新世界聖經譯本》以更正確的方式將這句話譯作:「這是個幽靈!」照樣,約翰福音1:1的正確譯法表明道並不是「上帝」而是「一位神」。
12.約翰福音8:44怎樣以類似的方式使用不定冠詞?
12 兩個類似的例子見於約翰福音8:44。在這節經文裡,耶穌論及撒但說:「他從起初就是個殺人者。……他是個說謊者,也是那謊言的父。」(《新世》)好像約翰福音1:1一樣,在希臘原文裡這兩個名詞(「殺人者」、「說謊者」)都位於動詞之前而沒有任何定冠詞。兩者均描述魔鬼的一種屬性或特徵。在許多現代文字的譯本裡,譯者均必須加上一個不定冠詞(「一個」)才能將這種意思表達出來。例如《英王詹姆士譯本》便將這段話譯作:「他是個殺人者……他是個說謊者和謊言之父。」——也可參看馬可福音11:32;約翰福音4:19;6:70;9:17;10:1,13,21;12:6。
『我的主!我的神!』
13,14.何以多馬能夠將耶穌稱為『我的神』而並不意味到耶穌就是耶和華呢?
13 提倡三位一體的人也引述約翰福音20:28去支持他們的主張。在這節經文裡,多馬對耶穌說:『我的主!我的神!』正如以上的資料表明,沒有人會反對多馬將耶穌稱為一位神。這樣行是與以下的事實一致的:耶穌降生為人之前無疑是一位神,意即是個能力高強而具有神性的個體。自從他死去及復活升天以來,他的情形更是如此。耶穌甚至引述詩篇的經文去表明位高勢雄的人也可以稱為「神」。(詩篇82:1-6;約翰福音10:34,35)使徒保羅則指出世上有「許多的『神』,許多的『主』」。(哥林多前書8:5)甚至撒但也被稱為「這世界的神」。——哥林多後書4:4。
14 基督的地位遠較不完美的人或撒但為高。倘若不完美的人或撒但都可以稱為「神」,耶穌無疑更可以,而且也的確被稱為「神」。由於耶穌與耶和華具有獨特的關係,他乃是「獨生之神」(約翰福音1:18,《新世》)、「大能的神」(以賽亞書9:6,《新世》)和「一位神」(約翰福音1:1,《新世》)。有鑒於此,多馬以上述的方式稱呼耶穌並沒有什麼不妥之處。多馬的意思是,對他來說,耶穌是一位神,是具有神性的,大有能力的。但是多馬並沒有說耶穌是耶和華,因為他說耶穌是「我的」神而非「那」神或上帝。
15.約翰福音第20章第31節怎樣清楚表明耶穌的身分?
15 僅三節經文之後,聖經在約翰福音20:31說:「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至此,人對多馬的話的含意便疑團盡釋了。聖經的執筆者約翰清楚指出,耶穌是上帝的兒子而非全能的上帝本身。
並非與上帝平等
16.猶太人作了什麼聲稱?耶穌怎樣反駁這項聲稱?
16 各教會所利用的另一節經文是約翰福音5:18。這節經文說,猶太人想殺死耶穌,因為他「稱上帝為他的父,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誰說耶穌把自己當作和上帝平等呢?耶穌並沒有這樣說。反之,他在接著的經文(第19節)便澄清了這件事,說:「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因此,耶穌絕沒有聲稱他便是全能的上帝或與上帝平等。他向猶太人指出,他們都錯了,因為他不是上帝,只是上帝的兒子;作為上帝的代言者,他是不能憑自己的意思行事的。我們能夠想像宇宙全能的上帝說他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嗎?因此,當時只是猶太人提出指控,但耶穌卻加以反駁。
17.(甲)關於耶和華、耶穌基督和聖靈的身分,上帝自己所感示的話語提出什麼清晰的證據?(乙)主張三位一體的人試圖提出來支持他們信仰的經文必須怎樣才行?
17 這樣,根據上帝自己所感示的話語,也根據耶穌和耶穌的門徒的一致作證,有壓倒性的證據清楚表明全能的上帝與耶穌基督是兩位彼此不同的個體——一位是父,一位是子。證據也清楚表明聖靈並非任何三位一體神的第三位而是上帝的動力。從聖經中斷章取義,或將經文曲解以期支持三位一體的主張是勞而無功的。任何經文都必須與聖經其餘部分的明確主張一致才行。
何以會有三位一體的教義產生?
18.三位一體的教義起源於何處?
18 你若考查第18頁「三位一體教義的歷史發展」這個標題之下的資料,便會留意到三位一體的教義是起源於異教信仰的。它並不是聖經的教訓;反之,它是基督教國在公元第四世紀所採納的主張。可是,在此之前很久,古巴比倫、埃及和其他地方早已信奉三位一體的神。因此,基督教國只是將一個異教觀念加進自己的信仰中而已。這件事是由羅馬皇帝君士坦丁策劃的。這個人對事情的真相根本不感興趣,他只不過想藉此鞏固手下由異教徒與變節背教的基督徒所組成的帝國而已。三位一體這個教義絕不是源於基督教的信仰,反之,這件事充分證明基督教國已偏離了基督的教訓而擅自採納異教的主張。
19.何以會有三位一體的教義產生?
19 何以會有這個教義產生呢?將上帝、他的兒子和聖靈混為一談而稱之為神祕不可思議無疑對上帝毫無好處。對一般給這個教義弄得大惑不解的人也絕無裨益。反之,人對上帝和他的旨意越感到混淆不清,對上帝的反對者——魔鬼撒但——便越有利,因為「這世界的神」正力圖『弄瞎不信之人的心眼』。(哥林多後書4:4)三位一體這個教義也對基督教國的宗教領袖們有利,因為它使情形看來唯獨神學家才能明白聖經的教訓。這樣,他們便能夠控制一般平民大眾了。
20.(甲)關於三位一體,簡明的事實真相是什麼?(乙)對我們來說,對使人得以自由的真理獲得確切的認識意味到什麼?
20 可是,事實的真相如此簡單,以致小孩子也能完全明白。小孩子知道自己與父親並不一樣,他們乃是兩個不同的個體。照樣,聖經說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意思便是這樣。真理就是這麼簡單,但三位一體的教義卻不然。它完全是一片謊言。因此,它必然來自「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惡者。(啟示錄12:9)然而,關於上帝、他的兒子耶穌基督以及他那強有力的聖靈的真理是簡明而令人振奮的,這些真理使人得以擺脫源自異教,由撒但一手策劃的謬誤主張的束縛。正如耶穌對衷誠尋求真理的人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8:32)對使人得以自由的真理獲得確切的認識,並且按之而行,這「就意味到永生」。——約翰福音17:3,《新世》。
複習的問題
◻ 為什麼對上帝和他兒子的確切認識如此重要?
◻ 耶穌說,「我與父原為一。」他的話是什麼意思?
◻ 約翰福音1:1怎樣將「道」與「上帝」加以區別?
◻ 何以多馬能夠將耶穌稱為『我的神』?
◻ 三位一體這個教義起源於何處?它的始創者是誰?
[第18頁的附欄]
三位一體教義的歷史發展
《新大英百科全書》1985年版的《小百科全書》第11卷第928頁在三位一體的標題下這樣說:「三位一體一詞和這個教義本身都沒有在新約中出現過。耶穌與他的門徒也從沒有打算否認舊約中《施瑪篇》的話:『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申命記6:4)」該百科全書補充說:「這個教義經過幾個世紀的時間及引起了許多爭論之後才逐漸形成。……在公元325年舉行的尼斯會議聲稱,這個教義的關鍵在於承認子『與父……具有同一本質』,雖然它很少提及聖靈。……到公元第4世紀末了,……三位一體的教義採納了一直沿用至今的大致形式。」
《新天主教百科全書》1967年版第14卷第299頁承認說:「在第4世紀結束之前,『一神三位』的觀念尚未確立,無疑還未與基督徒的生活和信仰完全同化。……在使徒時代的各父老當中根本沒有任何接近這種思想或觀念的事物。」
因此,三位一體的教義並非來自聖經。反之,它是在公元325年舉行的尼斯會議中由教會正式採納的。這個教義採納了一個源自遠古,在巴比倫、埃及和其他國家地區中流行的異教信仰。歷史家杜蘭特(Will Durant)在他所著的《文明的故事:第三部》一書第595頁說:「基督教並沒有消滅異教的信仰,反而加以採納……。三位一體之神的觀念是來自埃及的。」
弗姆(Vergilius Ferm)所編的《宗教百科全書》1964年版第739及794頁在「三合一」的標題之下列出巴比倫人、佛教徒、印度教徒、斯堪的納維亞人、道教徒和其他宗教,以及基督教國所供奉的三住一體之神。該書舉出一個例子說,在印度,「大三合一神包括眾生之父婆羅拔摩、護持之神毗濕奴和破壞之神濕婆。他們代表存在的循環,正如巴比倫人的三合一神——安紐、恩萊爾和伊亞代表空氣、水和地土這三種存在的物質一樣。」
倫敦的大英博物館存有顯示古代三位一體神——例如埃及的伊西斯、哈普克拉特斯和尼夫賽斯——的人工製品。博物館中中古世紀及較後期古物部出版的一份刊物論及以下刻在古代珠寶飾物上的字樣,說:「正面是埃及諸神霍魯斯-貝特(鷹頭),布托-艾科里(蛇)和哈瑟(蛙頭)。反面則是希臘句子『一位貝特、一位哈瑟、一位艾科里;三者的能力是合一的。世界之父萬歲!三合一的神萬歲!』因此,這些神被視為同一能力——很可能是太陽神——的三面表現。」
歷史證明三位一體的教義是源自異教的,在耶穌降世之前多個世紀早已流行。在耶穌死後很久,這個教義才由一些深受異教哲學影響的人所提倡;這些人其實早已偏離了耶穌和使徒所倡導的純真崇拜。
[第16頁的圖片]
耶穌求上帝使他的門徒像他與父一樣心思相同,意念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