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官
(City Recorder)
在羅馬帝國轄下的小亞細亞自由城市中,書記官(希臘語gram·ma·teusʹ格蘭馬秋斯)是市政府內最高級的官員。書記官看來由人民選立,充當市政府的領導。在若干方面,書記官的職務可以說跟今天的市長類似。他掌管市務,德高望重,地位遠遠高於處理文書工作的「書記」(有些聖經譯本在使徒行傳19:35所用的譯法)。「格蘭馬秋斯」一般指猶太抄經士,但從使徒行傳19:35的語境和這個詞的涵義來看,「格蘭馬秋斯」在這裡該另有所指。以弗所的暴民糾合作亂,想加害保羅和他的同伴,城裡的書記官卻能平息騷亂,可見他有很大的威勢。(徒19:35-41)
書記官有事可跟行省總督直接商討,是市政府和羅馬省政府(以弗所是其中一個省會)之間的紐帶。萬一羅馬官員跟城裡的居民發生衝突,書記官能從中調解。另外,羅馬轄下小亞細亞的城市的書記官也負責維持城裡的治安,並要為此向羅馬當局交代。看來多多少少出於這個顧慮,以弗所城的書記官見到城裡的銀匠挑撥群眾反對使徒保羅的傳道工作時,就好言相勸。他向群眾指出,他們在劇場糾合作亂是違法的,有被控叛亂的可能;他這樣做,顯然是怕羅馬人會向他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