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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誰都不要以惡報惡」守望台2007年 |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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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自己伸冤」
15.根據羅馬書12:19,我們基於什麼理由要摒棄報復的念頭?
15 保羅提出另一個令人信服的理由,說明我們為什麼不該報復。事實上,不以惡報惡是謙遜的表現。保羅說:「親愛的,不要自己伸冤,只要聽憑上帝發怒,因為經上記著說:『我必伸冤,也必報應,這是耶和華說的。』」(羅馬書12:19)基督徒若試圖報復,就是僭越妄為,想做上帝才有權做的事。(馬太福音7:1)此外,他自行其是,也表明他對耶和華必施行報應這個保證缺乏信心。真基督徒卻不同,他們堅信上帝必為所揀選的人主持公道。(路加福音18:7,8;帖撒羅尼迦後書1:6-8)他們謙遜地把伸冤復仇的事交在上帝手中。(耶利米書30:23,24;羅馬書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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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誰都不要以惡報惡」守望台2007年 |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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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為什麼不以惡報惡是正確的做法,是仁愛的舉動,也是謙遜的表現?
18 我們略略看了看羅馬書12章,看出不以惡報惡有幾個重要的理由。第一,克制自己,不向人報復是正確的做法。既然蒙上帝憐恤,我們就應該獻出自己為上帝服務,甘心樂意地服從他的一切誡命,包括愛仇敵這條誡命。這樣做既正確又合情合理。第二,拒絕以惡報惡是仁愛的舉動。由於有愛心,我們摒棄報復的念頭,努力促進和睦,希望能幫助反對者,甚至是兇暴的反對者,歸向耶和華而崇拜他。第三,我們克制自己,不以惡報惡是謙遜的表現。妄圖為自己伸冤是僭越的行為,因為耶和華說:「我必伸冤」。上帝的話語告誡我們:「僭越狂妄,必招羞辱;謙遜的人,卻有智慧。」(箴言11:2)我們把伸冤復仇的事交在上帝手中是明智的,這樣做也表明我們為人謙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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