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撥出一些錢」
早期的基督徒會眾,不時需要物質援助。聖經促請各人按自己的財力「撥出一些錢」,賙濟貧困的人。(林前16:1-3)由於弟兄慷慨施與,大家都很高興,「多多增加感謝上帝的話」。——林後9:11,12。
今天,耶和華子民的見證工作在全球不斷擴展。我們比以前更需要經費。因此,我們也要經常「撥出一些錢」捐助見證工作,無疑是適當的。(林後8:3,4)弟兄可以採用不同的捐獻方法。(參看《守望台》2001年11月1日刊28-29頁)我們對捐獻懷有正確的觀點,看出這是寶貴的機會,能為我們帶來真正的快樂。——徒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