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專題:耶穌的復活對你有什麼意義?
耶穌的復活真有其事嗎?
在2500年前,希臘歷史家希羅多德說了一個關於那個時代的埃及人的故事,內容是這樣的:「有錢人舉行宴會時,通常會有一個男子在晚餐後拿著一個放在棺材裡的屍體模型,走來走去。模型用木雕成,上了顏色,長約一至兩肘尺[0.5米-1米],造得十分逼真。那人會把這個模型展示給在場的每個人看,並說:『盡情喝酒歡樂吧!但看看這東西,你死去後就是這樣的了。』」
並非只有埃及人才對生命和死亡有這樣的看法。今天,我們常常聽見人們說「今朝有酒今朝醉」。不少人認為,人死後就什麼都沒有了,所以他們會想,為什麼不在有生之年盡情享樂呢?為什麼要按著那麼崇高的標準去生活呢?如果一切都在死亡時完結,為今天而活也是合情合理的。聖經執筆者使徒保羅指出,不相信復活的人也有類似的態度,那就是:「我們只管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就要死了。」(哥林多前書15:32)
當然,保羅並不認為人死後就完全沒有希望,永遠從歷史中消失。他深信死去的人會再次活過來,並永遠活下去。他的這個信念是建基於一件重大的事件,就是耶穌基督的復活a。保羅認為這件事千真萬確,無庸置疑。早期的基督徒之所以能夠在信仰上堅定不移,也是因為耶穌的復活。
那麼,耶穌的復活對我們又有什麼意義呢?我們怎麼能確定耶穌真的已經復活呢?讓我們看看,保羅在寫給哥林多基督徒的信中,怎樣就復活這個問題跟他們推理。
如果基督沒有復活
在古代的哥林多,有些基督徒對復活一事存有疑惑,有些則完全不相信人會死而復生。使徒保羅在寫給當地基督徒的第一封信裡,指出假如沒有復活這回事,那就會怎樣。他寫道:「如果真的沒有死人復活這回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如果基督沒有復活,我們就是枉然傳道,枉然相信。我們也顯然為上帝作了假見證……你們所信的就毫無益處,你們還是在罪裡。在基督裡長眠的人也實在滅亡了。」(哥林多前書15:13-18)
「有一次他向五百多個弟兄顯現。……後來他也向雅各顯現,然後又向眾使徒顯現。最後他還向我……顯現。」(哥林多前書15:6-8)
保羅的頭一句話已經非常有力,難以反駁。他說要是死人不會復活,就等於說基督死後也沒有復活。假設基督真的沒有復活,那又會怎樣呢?那麼,基督徒向人傳講好消息就是枉然的,他們所傳的也只是一大堆的謊話。為什麼?因為基督的復活是基督教的一個主要教義,也跟聖經中一些最基本的道理密不可分,那些道理牽涉到上帝的聖名、王國和至高統治權,還有人類的得救等等。如果沒有復活這回事,保羅和其他使徒所傳講的信息就毫無意義了。
不但如此,如果基督沒有復活,基督徒的信仰就是建基於一個謊言,他們所相信的都會全無價值。此外,他們告訴人耶和華上帝復活了耶穌,也是誤傳了上帝。再者,他們斷言基督為人的罪而死這點也是假的,因為如果連救世主也擺脫不了死亡,他又怎能拯救別人呢?(哥林多前書15:3)這也意味著死去的基督徒,包括那些以身殉道的,死後就沒有任何希望了。他們滿以為自己會復活,其實只是空想而已。
因此,保羅的結論是:「我們如果靠著基督只有今生的希望,就比誰都可憐了。」(哥林多前書15:19)像其他基督徒一樣,保羅因為相信死去的人能夠復活和在復活後享有各種福分,所以甘願蒙受損失、經歷迫害、忍受逆境甚至捐棄生命。如果復活只是個謊言,他的犧牲就全無價值了!
基督的復活為什麼可信
保羅當然不相信基督的復活是個謊言。他知道耶穌真的復活了,並扼要地向哥林多的基督徒提出證據,說:「基督照聖經所說的,為我們的罪死了,又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的第三天復活了。他向磯法顯現,然後向那十二人b顯現。此後有一次他向五百多個弟兄顯現。這些人大多數到如今還在,有的卻已經長眠了。後來他也向雅各顯現,然後又向眾使徒顯現。最後他還向我這個像早產嬰兒一樣的人顯現。」(哥林多前書15:3-8)
保羅信心十足地說,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埋葬了,又復活了。他為什麼這麼肯定呢?一個理由是,有很多人親眼見過復活後的耶穌。耶穌復活後,曾個別地向某些人(包括保羅)顯現,也曾幾次向一小群人顯現,有一次更同時向500個人顯現,這些人當中,想必有不少曾經不相信耶穌真的復活了。(路加福音24:1-11)在保羅的日子,這些人大多數仍然活著,人人都可以向他們查證,確定耶穌有沒有向他們顯現。(哥林多前書15:6)一兩個見證人的話也許並不足信,但一件事要是有超過500個見證人,就相當可信了。
請也留意,保羅在談及耶穌的死亡、埋葬和復活時,兩次用了「照聖經所說的」這個詞組。他的意思是,耶穌的這些經歷應驗了《希伯來語經卷》裡關於救主彌賽亞的預言,從而證明他就是上帝所應許的彌賽亞。
儘管有許多目擊證人的證言,也有聖經預言為根據,許多人還是不信耶穌已經復活。有些人說,耶穌的門徒偷了耶穌的遺體,然後假稱看見復活了的耶穌。可是,當時有些羅馬士兵負責看守耶穌墓穴的入口,門徒是絕不可能制服那些士兵或將他們遣走的。有些人則聲稱,門徒所看見的耶穌只是個幻象。這個說法也不能成立,因為耶穌曾在不同的時間向許多不同的人顯現。此外,一個幻象又怎能在加利利為門徒烤魚和把魚遞給他們吃呢?(約翰福音21:9-14)又怎麼會請看見他的人觸摸他呢?(路加福音24:36-39)
雖然如此,有些人仍然堅稱,耶穌復活是他門徒捏造出來的一個謊言。但基督徒這樣做,對自己有什麼好處呢?由於為耶穌的復活作見證,他們飽受譏嘲、迫害,甚至被人殺死。他們根本沒有理由為了傳講一個謊言而作出那麼大的犧牲。再說,他們最初是在耶路撒冷,在反對他們的人的眼皮底下,為耶穌的復活作見證的,而那些人一直在找機會要置基督徒於死地。
正因為耶穌的復活是真實的,基督徒才會有勇氣在最暴烈的迫害下為他們的主作見證。耶穌的復活甚至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早期的基督徒顯然不會只為了一個被人殺害的出色導師而這樣冒生命危險。他們甘願冒死宣揚耶穌復活的消息,因為這件事證明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他不但活著,大有能力,而且一直支持和引導門徒執行他們的使命。他的復活意味著基督徒也會復活。如果耶穌沒有復活,世上就不會有基督教,我們也可能永遠不會聽到他的事跡。
那麼,基督的復活對我們又有什麼意義呢?
a 在聖經中,翻做「復活」的那個希臘語詞,字面意思是「再次站起來」。這意味著,被復活的人會再次獲得生命,他生前的一切,包括他的性格和記憶,都會恢復過來,所以復活後他還是本來的那個人。
b 「那十二人」指代的是全體使徒,儘管加略人猶大死後,只剩下11個使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