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的禱告得蒙垂聽?
耶和華是垂聽禱告的上帝。事實上,他的話語聖經將他稱為「聽禱告的主」。(詩篇65:2)他樂於垂聽禱告。但誰的禱告實際蒙他垂聽呢?
上帝垂聽蒙他悅納的人的禱告。這些人懷有詩篇執筆者那種恭敬、虔誠的態度,後者說:「上帝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我的心渴想上帝,就是永生上帝。」(詩篇42:1,2)可是,有些什麼證據表明耶和華垂聽他手下真正敬拜者的禱告呢?
上帝垂聽禱告的明證
聖經含有詳細的記載,證明耶和華垂聽手下忠信僕人的禱告。例如:猶大王約沙法祈求上帝搭救,耶和華隨即應允他的禱告,使王的仇敵自相殘殺,約沙法遂得以大獲全勝。(歷代志下20:1-26)照樣,希西家王在強敵當前時謙卑地求耶和華予以援手。結果,希西家親眼目擊耶和華施行拯救,差天使在一夜之間擊殺了18萬5000個亞述兵士。——以賽亞書37:14-20,36-38。
上帝為何應允這些禱告?在上述的事例中,兩個國王均深信戰敗會使耶和華的聖名蒙羞。(歷代志下20:6-9;以賽亞書37:17-20)他們關心耶和華的聲譽。《國際標準聖經百科全書》說:「禱告的最終目標是要榮耀上帝的名而非僅是造福懇求者。」是故,耶和華手下的忠僕深信上帝必「因自己的名」幫助他們。聖經的記載證明這些禱告確蒙垂聽,從而使上帝的子民堅信上帝會聽允他們的禱告。——詩篇91:14,15;106:8;箴言18:10。
即使事情涉及耶和華的聖名,上帝也會自行決定這是否要聽允某些禱告。他也許有充分理由不聽允某些禱告。倘若我們認為自己的禱告未蒙垂聽,就最好考慮一下何以會有這種情形。
何以有些禱告不蒙垂聽
「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耶和華有一次這樣告訴以色列人說。然後他進一步指出箇中原因,說:「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以賽亞書1:15)人若罔顧耶和華的律法,又怎能蒙他垂聽呢?聖經的一句箴言清楚回答說:「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箴言28:9。
聖經也舉出另一個理由何以有些禱告不蒙應允。它說:「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各書4:3)不錯,耶和華絕不會聽允只為了滿足錯誤欲望而妄求的禱告。此外,我們也必須記住,上帝無需對人惟命是從,反之,他有權自行決定是否要聽允我們的禱告。
禱告若出於無虧的良心,懷著正當的動機,並以上帝所指定的方式——通過耶穌基督——而作,就必蒙上帝垂聽。(約翰福音14:6,14)但有時即使人的禱告符合這些條件,他們也可能感到所作的禱告未蒙垂聽。為什麼上帝沒有立即答覆他手下僕人的某些禱告呢?
耶和華深知何時聽允人的禱告最好。舉個例說,即使孩子求父親給他一輛腳踏車,父親可能不立即買給他,而是等到孩子年紀較長,能夠安全地騎腳踏車時才買。對那些愛上帝的人來說,他們的禱告也許情形與此相似。上帝深知什麼才對他的僕人最有益,因此他會在最適當的時候賜給他們所需的東西。
然而,耶和華並不會對手下的僕人有求必應。由於人的不完美,他們也許祈求一些對他們無益的東西。仁愛的天父絕不會賜給他們一些有害的東西,因為「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天父而來的。(雅各書1:17)照樣,上帝也不會賜給手下僕人一些他認為不必要的東西。(可參閱哥林多後書12:7-10。)相反,他只會應允那些與他的心意和他為自己子民所定的旨意一致的禱告。——約翰一書5:14,15。
耶穌「蒙了應允」
耶穌基督是個恆切禱告的人。(馬太福音6:9-13;約翰福音17:1-26)他全心相信天父會垂聽他的禱告。有一次,他說:「父啊,我也知道你常聽我。」(約翰福音11:41,42)但耶穌豈不在他的地上一生行將結束時大失所望嗎?當時,他豈不是呼喊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什麼離棄我?」——馬太福音27:46。
耶穌說出以上的話時,他顯然正在應驗一個與他的死亡有關的預言。(詩篇22:1)在有限的意義上,耶穌的話也可能指耶和華撤消了對耶穌的保護,讓他經歷一場痛苦、羞辱的死亡,目的是要考驗耶穌的忠誠到極限的程度。我們若查考一下耶穌死前最後一天所發生的事,便可以看出上帝確曾垂聽他的禱告。
耶穌被捕的晚上,他正在客西馬尼園裡禱告。他三次懇求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馬太福音26:39,42,44)耶穌並非不願為相信的人類獻出自己的生命作贖價。不,他所深深關注的顯然是,他若以受咒詛的褻瀆者的身分死於苦刑柱上,便可能會為他所摯愛的父親帶來羞辱了。耶和華有垂聽耶穌的禱告嗎?
多年後,使徒保羅寫道:「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希伯來書5:7;路加福音22:42,44)不錯,在耶穌臨死的前夕,在那痛苦的晚上,他「蒙了應允」。但他怎樣蒙了應允呢?
耶和華差遣一位天使向耶穌「顯現,加添他的力量」。(路加福音22:43)耶穌受到強化後,遂能夠面對死於苦刑柱上的痛苦。看來當時耶和華曾向耶穌提出保證,他死於苦刑柱上非但不會為上帝的聖名帶來羞辱,最後反而會成為洗雪上帝聖名的方法。不錯,由於耶穌死於苦刑柱上,他為律法之下受到咒詛的猶太人打開機會從死亡的懲罰中獲得拯救。——加拉太書3:11-13。
三天之後,耶和華使耶穌復活過來,然後把他擢升到天上一個比以前更高的地位,藉此除去一切指控他褻瀆上帝的罪名。(腓立比書2:7-11)上帝以多麼奇妙的方式聽允了耶穌論及「這杯」的禱告!耶和華以自己的方式答覆了這個禱告。此外,由於耶穌對天父說:「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他經歷到許多奇妙的祝福。——路加福音22:42。
今日耶和華如何聽允禱告
像耶穌一樣,今日力求取悅耶和華的人應當總是為了上帝的旨意成就而祈求。他們必須堅信,耶和華必然會以使他們得益最大的方式聽允他們的禱告。事實上,上帝會「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以弗所書3:20。
一個曾與不信的父母同住的年輕基督徒女子便體驗到這節經文的確所言不虛。她收到守望台聖經書社的來信,邀請她嚴肅考慮可否接受一項特別先驅的委派。她衷心渴望留在家裡幫助父母成為基督徒。她遂在禱告裡問上帝說:「你的旨意是什麼呢?要我不理父母的反對接受社方的邀請,還是繼續與父母同住以求幫助他們成為信徒?」她每次禱告的時候,她的良心都指示她接受邀請。她判定這便是耶和華給她的答覆。
上帝強化這個女子堅守自己所作的決定。後來社方派她到日本的淡路島去服務,她的雙親大感震驚,於是加劇反對。由於無法說服她改變主意。她的母親遂決定研究一下聖經,看看何以女兒會作出這樣的決定。三個月後,她的父母前往探視她。她的父親看見她受到島上其他耶和華見證人無微不至的照顧。這令他深受感動,以致在左右無人時禁不住哭起來。不久之後,他也開始研究聖經。最後,這個年輕女子的雙親均受了浸,自此以後忠心地事奉上帝。耶和華上帝豈不是「充充足足地」賜福給這個基督徒女子,『超過她所求所想的』嗎?
他們的禱告得蒙垂聽
你還記得上篇文章起頭所提及的那個女子的話嗎?她說從未感覺過自己的祈求得蒙垂聽。可是,她後來卻發覺上帝其實有垂聽她的禱告。這個女子把自己禱告的大意作了一項記錄。有一天,她翻閱筆記簿,發覺耶和華應允了她大部分的禱告,甚至包括一些她自己也忘記了的事在內!這樣,她才曉得原來上帝一直照顧她,且以一種使她得益最大的慈愛方式聽允她的禱告。
倘若你覺得自己的禱告不蒙垂聽,試問問你自己:『我與「聽禱告的主」耶和華締結了個人關係嗎?若不,我正採取行動去認識他,進而獻身給他成為他的僕人嗎?』上帝會垂聽一切愛戴他而切實遵行他旨意的人的禱告。像耶穌一般,這些人『恆切禱告』,因此得蒙垂聽。(羅馬書12:12)是故,要向耶和華「傾心吐意」,並且努力遵行他的旨意。(詩篇62:8)這樣,你的禱告必蒙垂聽。
今日,有千百萬人正為了一件特別的事而祈求。的確,他們的禱告正獲得聽允。讓我們看看何以我們能夠肯定這樣的禱告必蒙垂聽。